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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荒野,所以这个女仆在出门的时候带了一盏提灯。
“就在那个女仆离马厩还不到三十码距离的时候,突然从暗处走出来了一个人,并且叫住了她。借着提灯的黄色灯光,她看到了一个穿着像个上流社会的人。那个人头上戴了一顶呢帽,身上又穿了一套灰色的花呢大衣,脚上还穿着带绑腿的高筒长靴,那根圆头手杖在他的手里显得十分沉重。那个人给她最深的印象是——苍白过分的脸色和慌乱不安的神情。她猜想着这个人的年龄在三十以上。
“‘你能告知我这是哪里吗?’那个人问道,‘今天如果没有发现你的灯光,我想我恐怕要在荒野里过夜了。’
“‘你走到金斯皮兰马厩旁边了。’女仆回答道。
“‘哦,是吗?我真是太幸运了!’他激动地叫道,‘我听说这个马厩里每天晚上都会安排一个小马倌看守马厩,之后就直接睡在这里。我想这就是要送给他的晚饭吧。我知道你不是一个愚蠢的人,所以这里有一个轻而易举的赚到一件新衣服的钱的机会,你是不会放过它的,对吧?’
“说着,女仆就看到这个人把手伸进了背心口袋,然后从里面掏出了一张早就被叠起来的白纸片,‘只要你能在今天晚上把这东西交到那个小马倌的手上,那我就会给你一笔能够购买一件新衣服的钱。’
“他说话的时候非常地认真,伊迪丝被吓得不轻,急忙从他身旁跑开了。因为伊迪丝平常习惯于从窗口处把饭递进去,所以她就直接来到了窗下。这时窗户已经是开着的了,小马倌亨特正坐在小桌旁边等待着。正当伊迪丝准备把刚才自己遇到的事告诉亨特的时候,荒野中的那个陌生人也走了过来。
“‘晚上好,’陌生人把头伸进窗里,四处张望着说道,‘我想和你说几句话。’伊迪丝非常肯定地指出:在那个陌生人说话的时候,她看到了他手里露出一角的小纸片。
“‘你来这里有什么事?’小马倌问。
“‘想让你多挣点钱,’陌生人说道,‘我知道你们的马厩里有两匹马——银色白额马和贝阿德,它们过几天都会参加韦塞克斯杯的锦标赛。如果你肯透露一些内部消息,我会给你很大好处的。有人说贝阿德和银色白额马在五弗隆(译者注:弗隆是英国的一个长度单位,一弗隆相当于八分之一英里。)距离的赛马中,银色白额马会落后一百码,而且你们自己人都在贝阿德身上押了赌注,真的吗?’
“‘原来如此,又是一个让人讨厌的赛马探子!’这个小马倌喊道,‘现在就让你见识见识,我们金斯皮兰马厩里的人是如何驱赶你们这些家伙的。’亨特立刻就跑过去准备放狗。这个女仆吓得赶紧往家里跑,但是她在跑的时候还不时向后望,她发现那个陌生人还俯身向窗内探望。大约过了一分钟,亨特牵着猎狗跑出来了。可是已经看不到那个人了。后来,亨特带着狗把马厩周围找了一遍,也没有任何收获。”
“稍等一下,”我问道,“小马倌牵着狗跑出来的时候,有没有锁上门呢?”
“哦,亲爱的华生,你说得太对了!”我的朋友低声说,“我也认为这一点非常关键。为了弄清这件事,昨天我就已经发了一份电报到达特穆尔了。他们非常肯定小马倌在出门前锁好了门。哦,补充说明一点,女仆递饭进去的窗口小得根本钻不进去人。
“在回别墅吃饭的两个小马倌回来之后,亨特便派人把刚刚发生的事情告诉了驯马师。虽然斯特雷克收到消息后没弄明白这件事的真正目的,但是他还是放心不下,凌晨一点钟左右,斯特雷克太太发现丈夫正在穿衣服。斯特雷克太太问他要做什么,他说他一直担心着那几匹马,压根儿就睡不着,所以准备去马厩看看它们。外面的雨点落在窗上噼里啪啦地响着,斯特雷克太太就让他不要出去,但是他根本不听,径直地带着雨衣就出发了。
“早上七点钟的时候,斯特雷克太太醒来了,发觉自己的丈夫还没回来,于是她匆忙穿好衣服,然后叫醒女仆和自己一同去了马厩。到了之后,她们发现厩门大开,小马倌亨特歪坐在椅子上昏迷不醒,而驯马师斯特雷克没了踪影,马厩里的银色白额马也不见了。
“她们立刻叫醒了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可是他们昨晚睡得太死了,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亨特显然是吃了麻醉药,叫了半天也没把他叫醒。于是,他们只好任亨特睡在那里不管,一起跑到外面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银色白额马。一开始,他们以为马被驯马师带出去进行早上的训练了。于是,他们爬上了房子附近的小山丘望向四周的荒野,没有看到他们要找的名驹,却发现了一件东西,使他们预感到发生了不幸的事件。
“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金雀花丛中露出了斯特雷克的大衣,之后,他们在那附近荒野上的一个凹陷的地方,找到了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部明显受到钝器的猛烈撞击,已经粉碎了。除此之外,他的腿上也被一种锋利的凶器留下了一道很整齐的长伤痕。斯特雷克的右手紧紧攥着一把小刀,刀把上还有凝固的血块。显而易见,他曾与对手进行过激烈的搏斗。一条黑红相间的丝绸领带被斯特雷克紧紧握在左手里,那个女仆一下子就认出来,那是前一天晚上的那个陌生人来马厩的时候戴的领带,在亨特醒后,也证实了这是那个陌生人的领带。亨特坚信就是这个陌生人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把麻醉药放进了咖喱羊肉中。这样一来,马厩就没人看守了。人们在发现斯特雷克尸体的山谷底部的泥地上也看到了马蹄印,这说明在驯马师和对手搏斗的时候,那匹名驹也是在场的。可是那天早晨它就失踪了。尽管已经发出了重金悬赏的消息,达特穆尔所有的人——包括吉卜赛人——全部都在注意着这匹名驹,但还是找不到一点关于它的消息。最后还有一点,那个小马倌吃剩的饭也被化验过了,那里面真的含有大量的麻醉药。在那一天晚上,斯特雷克家所有的人都吃的同样的菜,但他们没有任何不良反应。
“这就是整件案件的基本情况,我尽量把那些修饰性的话语,和一些其他人的推测都给剔除了。现在我要说的是警署为处理这件事采取的一些措施。
第58章 回忆录(2)()
“格雷戈里是负责办理该案的一个警长,他的能力也很强。不过他还是缺了点想象力,不然他一定会得到高升的。在他赶到出事地点之后,马上就找到了那个好像是叫菲茨罗伊辛普森的嫌疑犯,然后就把他给逮捕了。事实上,想找到那个人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他刚好就住在荒野中的小别墅里。他出身高贵,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是在赛马上挥霍了大量的金钱,现在仅仅依靠预售体育俱乐部里的马票养活自己。警察后来专门检查了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把总数五千镑的赌注押在银色白额马败北上。辛普森在被警察逮捕以后,主动承认了他到达特穆尔的金斯皮兰马厩的目的是希望打探一些关于银色白额马的情况。他还主动说出也想探听一些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照管的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信息。他没有否认那天晚上的事,但是一直声称自己并没有丝毫的恶意,只是想得到最可靠的信息罢了。可当他看到那条领带的时候,顿时面无血色,而且根本解释不清为什么自己的领带会出现在被害人的手中。辛普森的衣服都湿透了,说明那天夜里他一定冒雨出去过;而且他随身携带有槟榔木手杖,如果他想用它作为武器的话,手杖上端镶的铅头完全可以给驯马师以致命的创伤。可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辛普森身上却没有伤痕,而斯特雷克手中的刀有血迹,这说明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概括地说,情况就是这样。华生,我十分希望你能给我一些启示,那么我会非常感谢你的。”
福尔摩斯把情况讲述得如此传神且清楚,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听得入了神。虽然大部分情况我已经了解了,我还是没看出这些事情之间的关系,或是从这些关系中看出一些重要的信息。
“会不会是斯特雷克在与对手搏斗的时候,不小心大脑受了伤,然后自己把自己割伤了呢?”我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这种情况也有可能,”福尔摩斯继续说道,“但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就又少了一个对被告有利的证据。”
“另外,”我说道,“我现在还不知道警察的意见是什么。”
“我担心他们现在保持的意见和我们的推论完全相反,”我的朋友又把话题给扯回来了,“据我所知,警察们都认为犯人就是菲茨罗伊辛普森。他们认为,辛普森肯定事先配好马厩大门的钥匙,然后在那天晚上先想方设法麻醉倒看守马房的小马倌亨特,接着用配好的钥匙打开了马厩,牵走了银色白额马。很显然,他是想偷走这匹名驹的。可是马嘴上并没有马辔头,所以辛普森就用领带代替了马辔头套在了马嘴上。之后,他就把门大大地开着,牵着马往荒野里走。他可能在半路上遇到了驯马师,也有可能是被驯马师追上了,两个人就自然而然地爆发了争吵。尽管斯特雷克可以用小刀来保护自己,但辛普森灵巧地避开了他的攻击,并且用他那镶了铅头的手杖用力地敲击驯马师的头颅,直至驯马师死去。然后,辛普森找了一个十分隐蔽的地方把马藏了起来。也有可能是他们搏斗的时候,那匹银色白额马自己挣脱缰绳逃走了,至今可能还在荒野中流浪着。尽管这种看法不太可靠,但相对其他各种离奇说法算是最靠谱的了。不管警察们是如何看待这个案件的,一旦我亲临现场,很快就会把所有的情况都弄清楚的。不过在此之前,我真的无法再找到新的信息。”
一直到傍晚时分,我们才抵达塔维斯托克小镇。塔维斯托克镇坐落在辽阔的达特穆尔原野的中心,看起来就像巨大盾牌上的一个浮雕一样。这时,两位绅士已经在车站中等候我们多时了。其中一位长着卷卷的头发和胡须,面容俊美,身形高大威武,淡蓝色的眼睛炯炯发光。另一个身穿礼服大衣,脚穿带绑腿的高筒长靴,尽管他的身材很短小,看起来却是非常的机警,络腮胡修剪得非常整齐,显得很干净利落,他就是罗斯上校——著名的体育爱好者。前面的那个人就是享誉英国警界的格雷戈里警长。
“福尔摩斯先生,非常感谢你前来帮助我们。”上校说道,“警长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探查案情,我也愿意用我最大的能力为不幸的斯特雷克报仇雪恨,同时也找回我的名驹。”
“你们的调查有什么进展吗?”福尔摩斯问。
“很抱歉,我们的收获很少,”警长说道,“现在外面正停着一辆敞篷的马车,你可以在天黑之前就抵达案发现场,具体的细节我们可以在路上谈一谈。”
一分钟后,我们全都坐进了舒适的四轮马车里,四轮马车载着我们轻快地在古雅的德文郡城市里面穿过。警长格雷戈里的脑子里面仿佛装的都是案情,一路上都在没完没了地讲着。福尔摩斯一直静静地听着他的讲述,只会偶然插入一两句话或者问一句问题。罗斯上校有些事不关己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