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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仅仅是计划而已。地精和独眼不以为然。
士兵的头号规则:坚持使命。使命至关重要。
对地精和独眼来说,规则就是用来打破的。摄踪、我还有跟在后头的猎狗回来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傍晚。停好马车以后,摄踪站在原位待命,我走上了旅馆楼梯。
地精不见了。独眼也溜了。
店老板告诉我说,我前脚一走,他们后脚就出了门,嚷嚷着要找什么女人。
我的错。我负责。其实早该预见,毕竟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多付了两个晚上的住宿费,以防万一。随后,我把马车和马转交给马夫看管,和默不作声的摄踪吃了顿饭,带了几夸脱的啤酒,回到我们的房间,一起分酒喝——摄踪、我和猎狗。
“你去找他们吗?”摄踪问。
“不,要是他们两天没有回来,或是给咱们惹了麻烦,那咱们干脆自己上路,不管他们了。反正我也不想和他们混在一起,这儿一定有人认得他们。”
我们又愉快地推杯换盏。猎狗似乎酒量不错,一直在桌下咕咚咕咚海喝。这狗居然这么爱喝酒,有时还会突然站起身来,在房间里一步一踉跄。
第二天早上,还是没看到地精和独眼,但是却有大量传闻。我们进入旅店大厅,时间拿捏恰当,避开早间熙熙攘攘的人群,又赶在中午用餐之前。马夫都让叽叽喳喳的流言搅烦了。
“你们听说昨天晚上在东头发生骚乱了吗?”
他还没说下文,我已发出痛苦的呻吟。我就知道。
“是的。定期的战争派对。火焰。魔法。暴徒。老城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这么大的骚乱了。上一次还是那个什么将军还在的时候,就是夫人的那个眼中钉。”
就在店老板招呼另一名顾客的时候,我对摄踪说道:“我们最好现在就走。”
“那地精和独眼怎么办?”
“他们能照顾好自己。要是被暴徒抓了,那他们也只能自认倒霉。我可不会冒着风险去凑这个热闹。如果没被抓,他们自然会按计划行事。很快就能追上我们。”
“我还以为在黑色佣兵团里,大家不是见死不救的孬种。”
“确实不是。”我说道,但我还是下定决心,要让那两个家伙自生自灭。他们两个一定没死,这点我深信不疑。他们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一次小小挫折,正好打磨打磨他们的使命感和纪律意识。
吃完饭,我告诉店老板说摄踪和我要启程走了,但是两个同伴兴许还须要住店。然后,我领着心不甘情不愿的摄踪上了马车,等马夫的儿子解下拴绳,就驾车向西城门开拔。
路况十分糟糕,我们跋涉多时,穿过横跨在数十条运河的拱桥,离昨夜的骚乱渐行渐远。一边走,我一边跟摄踪讲了讲以前是怎么让耙子落入圈套的。他很欣赏我们的做法。
“这就是佣兵团的拿手本事,”我总结说道,“让敌人犯下蠢行。要论打仗,我们是一流。但也只有在别的方法不起作用的时候,才会诉诸武力。”
“但别人就是花钱雇你们打仗的。”在摄踪这家伙的眼里,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他在树林里待太久了。
“别人花钱是为了求个结果。如果我们能在不打仗的情况下完成使命,那自然最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找出敌人的弱点,然后想方设法利用好它。宝贝儿这点就很在行。不过这法子在劫将身上特别容易得手。他们都是些不可救药的自大狂。”
“那夫人呢?”
“这我说不好。她似乎没有把柄。有那么一点虚荣,但也不怎么好利用。也许能从控制欲上下手。让她陷入‘贪多嚼不烂’的境地。我不知道。她很谨慎,而且十分狡猾。就看她把叛军主力全都吸引到查姆,一网打尽,可以说是一石三鸟。一来消灭了叛军,二来揪出了劫将里的奸细,最后还粉碎了帝王重获自由的企图。”
“那帝王呢?”
“他还不成气候。也许还不如夫人。似乎是个不走心不动脑的货色,就像一头蛮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噢,还有一点儿狡黠,像在杜松城一样,但大多数时候,都属于一锤子买卖的类型。”
摄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说的有些道理。”
chapter25大坟茔
乌鸦失算了。他忘记了除皮包以外,还有别人对他的命运颇感兴趣。
一看他很久没有现身工作,就有人过来找他了。这些人叩门敲窗,丝毫没有反应。有人试了试门把手。紧锁。于是大家真的担心了起来。
一些人认为最好上报上级,请求指示。另一些人则倾向于先斩后奏,当机立断。最后,第二种观点占得上风。他们破门而入,在屋内分散搜索。
他们发现这地方极其整洁,家具简朴。第一个爬上楼的人叫喊道:“他在这里。像是中了风一样。”
众人纷纷挤入狭小的二楼房间里。乌鸦坐在书桌旁边,桌子上头放着一个油布包裹,还有一本书。“一本书!”某人说道,“他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可疑!”
有人按了按乌鸦的脖子,感觉到脉搏微弱,认为乌鸦正处于一种比睡眠更深入的状态之中,气息奄奄。“看起来确实像中风,像是坐在这里看书,突然发作了一样。”
“我有个叔叔,就是这么死掉的,”某人说道,“那时我还是个孩子。他跟我们讲故事,然后脸色一白,翻倒在地。”
“他还活着,最好做点什么。兴许他会没事的。”
所有人立即跑到楼下,一阵手忙脚乱。
皮包本来在值勤。刚从着急回到总部的士兵那儿听到消息,立马陷入了两难境地。他答应过乌鸦可是又不能擅离职守。
由于牵涉甜蜜上校的私交,乌鸦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上校走出办公室,注意到皮包心事重重。“你都听说了吧。那就一起过来吧。去看看。你们几个,去找理发师来,还有那个兽医。”
军队只有兽医,而没有医官。可想而知人在这支军队里的价值。
本来澄澈无云的好天气,如今却阴云密布。接着下起了雨,沾湿了木地板。皮包跟着甜蜜上校,后头又有十来人跟着他,几乎没有听到上校说要改建排水设施的话。
乌鸦的住处密密麻麻地围了一圈人。“坏事传千里,”皮包说道,“长官。”
“可不是吗?这里要挖个排水坑,伙计们。过来。”他在屋里停了一下。“他一直都是这么整洁的吗?”
“是的,长官。他极其注重生活规律,办事有条不紊。”
“那我就不明白了。大晚上的还散步,总觉得有点儿逾矩。”
皮包咬了咬嘴唇,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把乌鸦的口信告诉上校。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时机未到。
“在楼上?”上校问找到乌鸦的那个人。
“是的,长官。”
皮包已经抢先一步爬上楼。看到乌鸦留的油布包裹,想都没想,直接塞到了自己的上衣里。
“小子。”
皮包转身一看,甜蜜已经站在门口,眉头紧锁。
“你在干什么?”
上校摆出了他最恐怖的样子,皮包觉得比自己粗鲁刻薄的父亲还要更胜一筹。他不知该作何反应。战战兢兢。
上校伸出手。皮包只得把包裹递了过去。
“你在做什么呢,小子?”
“呃长官有一天”
“嗯?”甜蜜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乌鸦,“嗯?有话快说。”
“他请求我,万一遭遇不测,就代他寄一封信。好像他认为自己时日无多了。他还说信在油布包裹里头。以免雨淋日晒。长官。”
“我知道了。”上校探出手指,按在乌鸦下巴上,抬了抬。他把包裹放回到桌上,翻开乌鸦的眼皮。瞳孔小似针头。“嗯”他又摸了摸乌鸦的前额,“嗯”再用手指和拳头试了试乌鸦的反射弧。乌鸦毫无反应。“奇怪了。不像中风啊。”
“那是什么,长官?”
甜蜜上校站直了身子。“或许你比我更清楚。”
“长官?”
“你说乌鸦料到了什么事。”
“不完全是这样。他只是担心会遭遇不测。说得像是大限将至。也许他身有顽疾,从没跟别人说起。”
“也许吧。噢。豪特来了啊。”医马的兽医到了。他也像上校那样看了“病人”,然后挺身站起,耸了耸肩。
“我无能为力,上校。”
“最好把他转移到我们能够照看得到的地方。你来负责,小子,”他对皮包说,“如果他不能马上自己醒过来,我们就不得不采取别的办法了。”他环视房间,检查了几十本书的书名。“博闻强识。这个乌鸦。我也料到了。这书房真让人大开眼界。我一直搞不明白他的底细。”
皮包也感到惶惶不安。“长官,我觉得以前他住在珍宝诸城的某个城市,可是后来遭遇不幸,于是参军入伍了。”
“这个我们等会儿再说。现在先把他抬走。跟我来。”
皮包跟在后边。上校似乎有心事。也许该把口信告诉他了。
第90章 (卷三):白玫瑰(20)()
chapter26行程途中
过了三天,摄踪和我回到了原来的着陆地点,装好马车,沿着突出部大道,一路向北。我都怀疑自己有没有走错路。仍旧没有看见地精或是独眼。
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到了突出部的美斯崔克要塞,他们两个就赶来会合了。佣兵团曾经代夫人把守过这座要塞。我们离开大道,进入树林,准备好开餐,接着就听到路上一片喧嚣。
有一个声音不可能听错,是地精在叫嚷:“就是你的错,你自己禁不住诱惑,现在赖我头上。我真恨不得把你的脑袋变成布丁,我呸,你压根就没长脑袋!”
“我的错,我的错,老天!连他自己他都能骗。真是不可理喻。看那边,你个满身鸟粪的家伙。美斯崔克要塞就在山上。那里的人记性比玫瑰城还好,一定认得出我们。所以我再问你一次。我们该怎么在不被人割喉的情况下通过此地?”
我先舒了一口气,抑制住跑向大道的冲动,回头和摄踪说道:“他们骑着马。你觉得这马是从哪里搞来的?”我试着往最好的方向想,“也许是靠出老千赌赢的。当然,前提是独眼能让地精上场。”独眼这家伙逢赌必输,出老千的技术更是拙劣至极。我有时在想,既然做人如此失败,他自己恐怕都有求死之愿了吧。
“都怪你和你那该死的护身符,”地精尖叫道,“夫人找不见他。这也就算了。可我们也找不到他了!”
“我的护身符?我的护身符?是谁他妈最先给我的?”
“那又是谁往上面附着魔法的?”
“谁施的法?你告诉我呀,蛤蟆脸。说啊。”
我悄悄走到林子边。他们已经路过了。摄踪也踱了过来。就连猎狗也来凑热闹。
“不许动!打劫!”我大吼一声。“谁先动老子就弄死谁!”
碎嘴,你真傻。是真的傻到家了啊。他们的反应可是快如闪电。差点儿没把我害死。
他俩身上突然冒出一道金光,消失不见了。摄踪和我的身边顿时被漫天飞虫包围。比我预想的种类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