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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1879-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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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们上课,对他来说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什么东西该讲什么不该讲都要做好准备,不然一不小心把几十年后的理论抛出来的话,可是相当麻烦的。

    “两封德国的,一封奥地利,还有三封英国的……”

    作为工作间的休息,约翰开始翻看今天的这几封信。自从他的论文一篇挨一篇的发表之后。信件就逐步的多了起来,这个时代的人们习惯于书信的交流,尤其是科学家之间更是如此,约翰早就已经习惯了。

    不过……

    “嗯?”

    看到一封来自于英国的信件时,约翰顿时一愣。

    好厚的一封信!

    一般来说。给约翰写信的都是同行,要么是外科医师,要么就是生理学家,多是探讨消毒、局麻或者血型的问题,不管是请教还是质疑,全部下来最多也不过五六页纸就够了。但是眼前的这封信是普通信件的好几倍厚,最少有二十页纸,这就让约翰有些奇怪了。

    “难道是寄了一篇论文论文过来?不,至少也是两篇啊!”

    一边暗暗的猜测着,约翰一边拆开了这封厚度有些超常的信件。

    “尊敬的亨特拉尔先生……”

    信件的开头很普通,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约翰有些心焉的一目十行看着。

    和其他英伦绅士们一样,这位来信者在最开始说了一大通的废话,无非就是敬仰约翰在医学研究上取得的成就,以及他本人对此的敬仰之心等等。差不多半页纸之后终于了正题,对方很诚恳的就a波血型理论的一些问题向约翰进行请教,主要集中在不同血型如何进行鉴别以及干了的血是否可用等上面……

    看着看着,约翰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并不是他有些不耐烦,事实上对于一个a波血型的人,约翰都会非常的耐心,因为相对于无菌消毒和局麻技术来说,血型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只有一小部分生理学家才有兴趣。但是这位先生所问的这些问题……

    实在是太简单了!

    其实血型理论本身并不复杂,容易理解而且也不难验证,生理学家们可以在实验室中比较轻松的验证出来。因此以前少有的几封来信中,大多是和约翰探讨血型存在的意义和未来的应用。但是这封信给约翰的感觉完全不同,似乎对方的理解非常的肤浅,纯粹就是把血型理论的一些科普知识向自己求证一下似得……

    翻完了前三页之后,约翰依然是一头雾水。

    他不明白这到底是不是对血型理论有兴趣的生理学家或者外科医师,他甚至看不出对方求证这些基础的科普问题到底是有什么意义!

    直到翻到了第四页的时候,刚刚看了几行约翰就愣住了。

    “……亨特拉尔先生,我是一名英国医师,但是同时也对文学非常的感兴趣,因此在看到您的这篇论文之后突然有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想法:如果把不同人血型可能不同,血液之间会产生凝集反应的发现融入到侦探之中,会不会是一个绝妙的点子?产生了这个想法之后,我无法控制住自己的冲动,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写下这篇《astudyscarlet》,希望您能帮助我审定一下里面的……”

    studyscarlet》?

    愣了两三秒钟,约翰有些疑惑的侧起了脑袋:这个英文标题为什么听起来这么熟悉,好像什么时间自己见过一样?

    下意识的,约翰开始在自己脑海中检索了起来。这就是他穿越后的金手指,前世他曾经看过的东西都可以在脑海中检索到,否则一些工作后基本不用的基础知识恐怕早就穿越时空还给大学老师们了。

    也就是呼吸间的功夫,约翰突然如同被一道闪电击中一样,整个人瞬间僵直了片刻,然后瞪着一双眼睛把这封信翻到了最后一页,去看最后的写信人落款!

    阿瑟?柯南?道尔!

    “我去!”

    在看到这个名字的一瞬间,约翰张大嘴巴惊声叫了起来:“柯南﹒道尔?这是《血字的研究》?这家伙不是要等到1887年才写出《福尔摩斯探案集》的第一篇么……”

    。。。

第三十一章 现代法医鼻祖?() 
“嘿嘿嘿……”

    亨特拉尔先生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一阵毫无意义的奇怪笑声。

    验证再三之后,约翰终于可以确定了这封信的确实是那位柯南?道尔,这篇《astudyinscarlet》也确实是那篇《血字的研究》,因为的主角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下意识的,约翰想起了上辈子前后买过的三套图书和杰瑞米?布雷特主要的英国电视剧。图书暂且不说,这部电视剧约翰就曾经在一周多的时间内看完了全部的四十一集!

    大爱啊!

    “难道这就是蝴蝶效应?”

    把整篇《血字的研究》翻看了两遍之后,约翰美滋滋的想道:“没想到一篇a波血型的论文不光是让福尔摩斯提前两年出现,还让柯南?道尔把《血字的研究》这篇的破案要点就给换了,哈哈!”

    对于一位福尔摩斯迷来说,这种幸福感实在是太爽了!

    不过自己乐了好一会儿之后,约翰突然想起一件事情,连忙翻开重新看了一遍。看完之后,约翰皱起了眉头。

    虽然这篇《血字的研究》用上了自己的a波血型理论福尔摩斯利用现场遗留血迹来找到凶手让他非常的高兴,但是同样让他郁闷的是,这位未来的柯南?道尔爵士竟然放弃了演绎法,而把主角的能力几乎都集中在了医学的证据上面——至少这一篇是如此。

    “这怎么行?!”

    越想越觉得不对,约翰顿时有些烦躁了。

    这篇中的福尔摩斯是一个传统的英国绅士,侦破案件也是循规蹈矩的寻找线索,然后利用一些化学和医学知识来进行推断,可以说和约翰记忆中的那篇《血字的研究》完全就是两回事!

    没有了华生,没有了经典的“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的开局,没有了那个性格古怪的侦探,这还是《福尔摩斯》吗?

    提前两年写成这篇的恶果,一下子就体现出来了。

    “不行,决不能让他这么把福尔摩斯给毁了!”

    拳头狠狠的一砸桌面,约翰的表情此时甚至有点儿“咬牙切齿”的意思了。

    一想到如果这篇发表了之后。经典的福尔摩斯形象将再也不会出现,约翰就想伸手把这篇给撕了!当初柯南?道尔的第一篇福尔摩斯被几经退稿,但是看完手中这一篇之后,约翰相信它要想出版就不会有哪么难了。毕竟血型理论现在依然在极少数的人群之中传播,大众根本听都没听过,如果出版商确认有这么回事儿的话这篇被录用的几率会非常大……人们对新奇的东西都很感兴趣,每个时代都一样的。

    那样的话,原版的福尔摩斯还会出现么?

    想到这里约翰再也忍耐不住,立刻拿着笔写了起来:“亲爱的道尔先生。今天收到了您的来信后非常高兴,因为我本人和您一样,除了医师的身份之外同样是一位侦探的爱好者……”

    “……总的来说,您对血型的理解没有问题,我认为这样写是非常合适的。但是关于写作的方式,我个人不太喜欢这种平铺直叙的写法,我认可以考虑一下从第三者的角度来描述侦探的工作,比如可以给侦探先生安排一个助手您觉得如何?这个助手的身份可以是一名医师。他可以帮助侦探先生解决许多医学上的问题!”

    “……关于角色上面恕我冒昧,在我看来这位福尔摩斯和其他侦探中的主角并无区别。死板、固执,并没有太多的个人特色。因此我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想法,而且也很贴近您描述的科学侦探形象,那就是如果他是一个从细节角度可以推断出许多事实的观察家,您觉得如何?比如说他见到自己的助手第一眼时,开口就是‘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是不是更加的有趣?”

    “最后,作为一名狂热的侦探迷,我真诚的希望您能写出一本出色的侦探,当然。从一个外行人的角度提出建议仅供您参考,但是作为一名解剖学家、生理学家和外科医师,我非常乐意在您塑造这位福尔摩斯先生的过程中给予您所需的帮助,因为本人对于实用法医学同样有着非常精深的研究……”

    在整封信的最后,约翰毫不谦虚的给自己安上了众多的名。

    不让经典的福尔摩斯形象被柯南?道尔给毁掉,同时也是让自己华生变得更“专业”一些,约翰不介意把自己脑袋里面那本《法医学》拿出来炫耀一下,同时也给福尔摩斯的侦探生涯增加更多的传奇色彩!

    没错,绝对是传奇!

    如果约翰把《法医学》教材上的都写给柯南?道尔,由他把这些东西融入到中去的话,那么将来随着《福尔摩斯》在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或许几十上百年之后,这位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医师就将成为现代法医学的鼻祖之一了!

    现实的法医从中学习技术,是不是很过瘾?很传奇?

    “哈哈!”

    想到得意之处约翰哈哈一笑,干脆在这封已经长达八页纸的信后面又加上了一句:“道尔先生,我本人对您的这篇确实非常感兴趣,如果有机会来柏林,或者我将来有机会去英国的话,非常期待能够见上您一面……”

    ……

    对于忙碌的约翰来说,不管他如何的喜欢福尔摩斯这个虚构的人物,道尔的来信终究也只是生活中微不足道的一点调剂而已,回过信之后很快就不再理会了。有了那么明显的提示之后,他相信那位先生应该可以写出让人满意的名侦探来。

    不知不觉,约翰上第一节课的时间到了。

    九月的第二个周三,一大早把自己收拾的利利索索的之后,约翰骑上自行车来到了柏林大学医学院。这个以普鲁士皇帝命名的医学院面积虽然不算太大,但是从柏林大学建校那天起至今已经有七十多年的历史了,正好赶上19世纪下半叶现代医学进步的开端,再加上柏林大学的特殊地位,不少德国医学史上的大牛都曾经在这里做过教师,留下了他们辉煌的名字……

    从今天开始,又加了一个!

    微微眯起双眼,约翰站在教学楼门口打量着来去的人群。

    “咦?约翰?”

    就在外科学副教授心潮澎湃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约翰扭头一瞧,是个熟人。

    詹姆斯?科特是个二十五岁的美国人,是柏林大学医学院约翰认识的几十个美国人之一,大家的关系还算不错,此时他一脸惊讶的敲着约翰笑道:“你不是到夏洛特医院外科去了吗?今天怎么有空回来?”

    “哈哈,回来教书啊。”

    爽朗的一笑,约翰立刻解释道。

    “你被聘为讲师了?”

    听约翰这么一说,詹姆斯立刻瞪大了一双眼睛。虽说约翰是挺,不过这才刚刚拿到博士学位没几天吧?就成了讲师了?他属于那种家境不好但是非常努力的类型,平日里只顾得埋头读书或者去实验室,很少关心其他的事情,因此对于约翰拿到博士学位后的事情还真是一无所知。

    詹姆斯来德国之前曾经在奥尔良那边读过两医学院,学校的有两位教授都曾经在德国的大学读过书,因此在他看来,能成为柏林大学的讲师可是相当了不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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