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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则是浩浩荡荡的一列车队,车上全都是黑风寨现在急需用的粮食、肉食与蔬菜。当然,金银财宝也是少不了的。几十个被抓来做苦力的小喽罗正胆颤心惊地赶着马车,不时地向右侧畏畏缩缩地看上一眼。
车队右侧,身高八米的泰安左手抓着一个足有两百斤的大坛子猛灌美酒,右手则提着一头还没完全烤熟的血肉模糊的猡莎兽啃咬个不停,看来这浑人真是饿极了。
这一趟从兰德城里收获颇丰,至少荆风一年内也不用担心粮食不足的问题,也养得起泰安泰利这两个大肚罗汉了。
可怕的身高、庞大的体形,再加上那副恶劣的吃相,让这些小喽罗简直吓破了胆,他们现在连逃命的念头都不敢有,生怕这个大家伙如果没吃饱或是看自己不顺眼,直接把自己提起来吃掉。
原本这些小喽罗就够可怜的了,可是泰安却还在那里为自己辨白,“你们别害怕,我很善良,不吃人的。“
说着话间,“咔哧“一声响,猡莎兽的半条腿已经没了,沿着嘴唇往下直滴血,那闪亮的牙齿像两扇大门板,有的小喽罗禁受不起这种超级震憾的场面,开始吐黄水——苦胆已经被吓破了。
第96章 回归()
“老板,为什么不干掉乌里斯他们以绝后患,留下他们可不是什么好事,他们会回来复仇的。”
卡萨有些担心地说道。
“这个我当然知道。”
荆风悠闲地躺在最前面的那辆大车上说道,像是毫不在意的样子。
“那你为什么还把他们放走了?乌里斯在格尔玛混了这么多年,这一次他吃了这么大的亏,还被咱们在东南拔了香头,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卡萨吁了口长气,想起乌里斯临走时眼神里刻骨的怨毒,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在格尔玛,要的就是强势崛起。干掉乌里斯不是什么难事,连窝端了刺梅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这样做的结果不但让整个格尔玛上的强盗势力认为我们不合道上的规矩,而且还会对我们产生排斥心理。
每一行都有规矩,如果我们这样做,非但起不到应有的震慑效果,反而会因为视线的转移让别人对我们产生厌恶感,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但是,如果我们占尽了优势的情况下对乌里斯只擒不杀,不但让他们拿不住我们的把柄,无法联合起来对付我们,而且还能让活着的乌里斯免费为我们做宣传,为黑风寨的崛起营造氛围,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荆风懒洋洋地翻了身,跟卡萨解释道。
“老板,你说的这个道理我懂了。可是,别忘树大招风啊。我们现在根基未稳,除了您和两个巨人之外,连几个象样的高手都没有,如果真因为风头太大招来大麻烦,那可就糟了。”
卡萨不无担心地说道。
“唉,那又有什么办法?如果按照常规发展,在这个格局已经日渐明朗的格尔玛荒原上,恐怕就算发展一百年咱们也只能偏安一隅,最多成为像刺梅那样不入流的二流强盗团而已。
想要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解放思想,打破常规,敢迈步子,豁出一条命去博他一博,这样才能有更大的机会。
卡萨,不是老板我浮躁,而是时势不等人哪。“
荆风以教诲的语气向卡萨说道,听得卡萨连连点头。
“老板的意思我明白了,就是人生哪有几回博,此时不博何时博。”
卡萨很哲人地总结道。
“哈哈,很精僻,真是精屁!”
荆风忍不住哈哈大笑,狠狠地拍了拍卡萨的肩膀。
“跟着聪明人走路,自然也能学得聪明了嘛。”
卡萨赶紧大拍马屁,换来了荆风的一根雪茄。
两个人躺在大车上开始美美地抽了起来,一世人,两兄弟,经历了生生死死,再没有主仆之分,有的只是浓浓的情谊。
“可是,老板,我还有件事情想不通,好好的兰德城,咱们为什么不搬过来呢?非得回到那黑风寨做小土匪,这样有些太小家子气了吧?”
卡萨吐了个烟圈,侧过头向荆风问道。
“刚说你聪明,你又成猪头了。想想看,是黑风寨好守还是兰德城好守?咱们现在没什么根底,只有这两个傻大个儿和一个独眼龙,其他人都不行。
虽然连窝端了刺梅,但现在只能算是取得阶段性胜利,根本没有打开局面,可以预见,今后我们的路会很难走,所以,必须先扼守住一个易守难攻的基地,这才是最关键的。
强势崛起可并不是冒然行事,稳扎稳打是必要的前题。“
荆风悠然说道。
“可是,兰德城里的那帮人怎么办?这里成了一座没人看守的空城,岂不是要乱套了?”
卡萨对于兰德城还有些恋恋不舍。
“那些强盗不用管他们,如果连混口饭吃的本事都没有,那他们也不用在格尔玛荒原上混下去了。
至于兰德城,嘿嘿,最后还是我们的,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而已,船到桥头自然直,根本不用担心。“
荆风望着天边的一朵白云悠然说道,这也让卡萨心中升起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仿佛跟着这个老大,一切不可能都会成可能。
“原来老板一切都是成竹在胸啊,看来跟了你真是跟对人了。”
卡萨佩服得要死要活的,虽然这句话里依旧有马屁成份,不过,“含屁量“最少降低了二十个百分点。真实的东西比较多了起来。
“嘿嘿,学着吧,小鬼,你以后的路还长着呢。”
荆风很能装x地拍了拍卡萨的脑袋,哈哈大笑,被卡萨拍得舒服至极。
“泰安,告诉这帮家伙加快速度,慢得跟牛似的,如果谁不加快速度,就把他们吃了吧。”
荆风的话太具有震憾力了,于是,还没等泰安这个笨蛋先想好要先吃谁的时候,车队就已经骤然加速,快了一倍以上。
三天之后,荆风三个人压着马车终于回到了黑风寨,一切安好,就是粮食断顿了,大人孩子饿得嗷嗷叫,连泰利也扶着寨子的大门快站不起来了,望着油光满面的泰安,虽然是亲兄弟,可泰利还是有种想冲上去掐死他的冲动。
没办法,为了保证独眼龙他们那批买粮队伍的战斗力,当初可是拼着寨子里不多的余粮给他们带足了,寨子里吃了上顿没下顿绝对不是瞎话。
不过,泰利倒是绝对有着巨人一族流传以久的忠心的美德,就算饿得眼睛都绿了,这家伙也没有弃主逃走,这也让荆风小小地感动了一把,看来这两个傻大个儿是真的准备跟他一辈子了,这也让他很放心。
荆风的回归几乎让整个寨子的人眼眶都湿润了。
打发了那帮小喽罗兵,寨子里的女人二话不说,首先做的一件事就是生火做饭。
闻着袅袅炊烟中的饭香味,看着那些围着灶台直打转的孩子们,寨子里的女人们全都撩起了眼襟开始擦眼泪,因为荆风,她们才有了好好活下去的可能,她们的孩子才有了活下去的可能的可能,这下,整个寨子对荆风的崇拜已经达到了一个无法想像的高度,甚至成了孩子们嘴里无所不能的神。
其实对于穷苦人来说,无论是什么身份,谁能让他们吃饱肚子谁就是英雄,起码荆风现在做到了。
不过,如果他早知道会发生刺梅劫寨这档子事,估计,荆风也不会让独眼龙他们冒着莫大的风险去买粮了。这也算是他一个小小的失策。
第97章 天香泪史()
“绮晴,听说你会射箭?”
荆风翘着二郎腿,向远处的绮晴勾了勾手指。
“是的,老爷!”
绮晴低眉敛目地走过来,顺眉顺眼地回答道。
“老爷”这个称呼是香君特意针对自己带来的天香族的女人为荆风量身定做的,目的很明确,天香族所有的女人都是荆风的内眷,着重突出荆风的主体地位。
要知道,在草原上哪个男人占有的女人越多,便证明这个男人越威武、越英雄,这也是有些像动物世界里的法则,厉害的雄性才能占有更多的雌性。
不过,这也与天香族男丁稀少不无关系了。
“覆盖性的抛射你都能做到箭无虚发,真是很了不起了。”
荆风赞叹地说道。
“多谢老爷夸奖。只可惜这弓太硬,我们只能拉开六七分,要是能全拉开进行平射,刺梅的人到不了寨子门前就会变成刺猬。”
绮晴高兴地施了一个礼,叽叽呱呱地说道,小妮子楚楚动人真的很招人疼。
“骑射是我们天香族族人与生俱来的本领,歌是灵魂,马是翅膀,逐水草而居的我们无论男女,天生都是好射手。
只是可惜,我们是女人,力气不够,否则我们也都能上阵杀敌。“
香君笑语嫣然地走上来,给荆风满满地斟了一杯酒,笑道。
“上阵杀敌从来都不是女人的事情,不过,在这个格尔玛大荒原上,多一样防身的本事总是好的。没事的时候,多练练弓箭,也省得你们这帮莺莺燕燕跑来跑去的勾人,让人心里不踏实。”
荆风悄悄地捏了捏身畔香君的腰,唔,发育得很好,很结实,就是不知道别的地方怎么样。
这是寨子二层的小广场,倒也不怕有其他人看见。
卡萨正在下面跟两个浑人吃肉喝酒呢,其他的女人们都哄着孩子少吃些——总是饿着的肚子不能次吃下去太多油水,否则容易闹毛病。
女人们听懂了荆风话里的深层次含意,都捂着嘴叽叽咕咕地笑成了一团,不过,也都因荆风将她们真正地当成了自己的人而感到由衷地快乐。
香君没有推开荆风不老实的大手,而是风情万种地瞟了荆风一眼,眼睛里媚得仿佛能滴出水来。
“你们倒底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据说,天香族住的地方可远着呢,那里可紧靠着原罪大陆的天地大结界。”
荆风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抹了抹嘴巴转头向香君问道。
问了半天,香君不说话了,转过头去的时候,一群天香族的女人已经抱在了一起,抹起了眼泪。
“喂喂喂,这是怎么话说的,我只是随便问问,你们哭个什么啊?”
荆风有些发慌,手足无措地说道。
他心软,见不得女人哭,还是这么多美丽的女人一起哭,可真够要命的。
伸出大手,笨拙地给香君抹眼泪,可女人的眼泪是秋雨,抹得越勤下得越得越密,像开了闸的自来水,没完没了。
“老爷,我们天香族命苦,因为生来体有香味,男人被抓去挖香腺做香水,女人被抓去当成男人玩物受尽折磨,就算我们远走到袁朗大陆的边缘,也避免不了这样悲惨的命运。
为了祭祖求神保佑天香一族不再受此大难,我们姐妹三十个人被族里特选出来做为祭祖拜神的侍女。可是,就在那天我们的卫队护送着我们前往额仑草原的祖庙时,却有军队突然间扮做强盗闯出来,杀了护卫我们的族人,还抢走了我们。
在回来的途中,他们又碰上了另外一个帝国的军队,相互厮杀,两败俱伤,最后两方协议把我们卖给了一个大商队,我们稀里糊涂地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