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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了她一些钱,本以为她会离开这里,过回本应该属于她这个年纪的生活,好好的活下去,可谁知道,她居然还留在这个地方。
阳黎不会知道,向颜在被她救了之后,又一次遇到了之前在夜总会得罪的那些人,再一次九死一生、好不容易的逃了出来,要是她知道,怕是会更加的怒其不争吧!
“你还这么年轻,为什么要留在这里呢?过回你自己的生活不好么?你是在没有必要这么糟蹋自己,不是你的错。”重重的叹了一口气,阳黎挽着她的手,悉心劝慰道。
“我都知道,可是阳黎姐,我真的放不下,我爱他,真的爱他,尽管我以前努力的压抑着自己不去爱他,尽管我努力的告诉自己时间会冲淡一切,可是当我经历这么多之后,我才发现我对他的爱,从来也没有像我想象中的那样慢慢的变少。”
向颜的声音几乎是机械一般的坚定不移,第一次对着一个旁观者诉说着自己的爱情,没有丝毫的尴尬,有的只是经历过人世沧桑的矢志不渝。
她灰蒙蒙的眼睛里面,蕴含的泪水像雨水一般如注的留着,向颜也是一个坚强的人,可是她的家庭生活从小她看到的始终太幸福,软弱的情绪她有,她也不是不会哭,只是遇不到在意她眼泪的人罢了。
阳黎的心中一痛,这样的轰轰烈烈、不顾一切的疯狂情绪,她怕是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了。
清楚自己心里面那个人的性格,明白自己的身份,阳黎从来都不是一个情绪的人,可怕的理智注定她离爱情此生只远不近。
从小,就没有人教过她什么是爱情,没有感情的生活她过了小半辈子了,演戏演来演去也不过是假的,所以感情从来都不是她生活的全部,没有感情,她依旧会过的很好。
温柔的看着向颜,阳黎突然笑了,慢慢的擦拭着她的眼泪道:“你真的爱他?你确定你的感情是爱情,不是迷恋?”
“我爱他,你可能不相信,我从初中的时候,第一眼看到他,我就喜欢他了,不是迷恋,只要他笑,我就会觉得心里都是暖暖的。”向颜拉着阳历的手,眼里是毫不掩饰的笑。
仿佛是想到了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场景,那个时候的她,还是个小学生,偷偷的溜进初中看到了正从升旗台上走下来的他,那个时候的他才初一,暖暖的阳光下,笑得像个天使,她只觉得那一瞬间,她的心中有什么东西轰然倒塌了。
后来,她开始悄悄地跟着他,可是却从来不会让他发现,因为只要远远看见她,她就会觉得心里像是吃了糖一般,由衷的开心。
“即使现在,我明明知道和他这辈子都没有可能了,可是我还愿意呆在这里,只因为这个地方有他的气息,我还可以安慰自己我和他是有可能的、我们是在一起的。”
阳黎没有说话,她觉得现在的她实在理解不了这种所谓的爱情,她只是觉得这一切不过只是向颜的执念罢了。
“你说命运是不是很奇怪,他那样一个人,这辈子本来也应该是顺顺利利的,可是……”说着,晶莹的的水珠又从眼眶里面流了出来。
阳黎慢慢的放开手,皱眉一板一眼的看着她道:“那是他的命运,你如果真的为了他好,就远远的离开他!”不是她不近人情,作为一个旁观者的阳黎,往往比他们当局者更能看清一切。
“远离?”向颜笑,“不,我不会离开,不要告诉我你电视剧电影里面那些狗血的剧情,我就要在这里,绝不离开。”
说着,她突然又哭了,那毫无知觉的泪水再次汹涌,带着一种义无反顾的气势,尽管她灰色的眼睛已经红肿成了一片,可她还是浑不在意的道:“我受够了不确定的因素,难道你连这唯一的念想也要让我放弃么?”
阳黎是想继续说点什么的,但是她想了想,还是没有说出口。
年轻人啊,即使知道某些事情已成定局又怎么样,任何事都必须自己去经历的,毕竟义无反顾、不顾一切的勇往直前,本就是年轻人的权力。
…………
邵祈是在一个火烧天幕的黄昏中醒来的,有着金色光泽的房间里面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那个人就站在那里,窗外是残阳如血,修长笔直的身影依旧如同世上最美好的漫画那样。
邵祈没有说话,但那人却似乎早已经知道他醒了一般,出口说道:“起来换衣服吧!”声音,依旧是清爽却又带着丝丝飘渺的好听。
邵祈也不做作,径直起床问道:“去nǎ里?”
“去一个好地方!”轻快的话语,邵华慢悠悠的转过头来看着他,因为背光,他的面庞是一片阴郁的暗色,可是邵祈还是感觉到了,那股不同寻常的兴奋,以及嗜血。
……。
夜色撩人,整个城市告别了白日的风情,肆意的绽放出了黑夜独有的风情魅力,华灯闪烁中,一片纸醉金迷。
高级豪华的私人庄园,此刻也是最为热闹的时刻,汇集了黑白灰几道的风流人物,来往者不是闪着金光,就是浑身耀眼的权利气场,一个个几乎都贴了标签似的,让人想忽视也难。
千奇百怪的豪车,如同蚂蚁一般整齐划一、却又平平无奇的往来穿梭者,炫目的灯光侵染中,整个地界硬是显得高贵非凡。
车缓缓的停在了大门前,整齐划一的西服,严谨、礼貌,却带着几分贵气和傲慢的下人,恭敬的站立在一旁,等待着车中的人下来。
第七十二章 晚宴()
如此的声势,虽不带着一丝的嚣张与做作,然而尊贵和和狂妄本能的就一分不落的显示了出来,与一旁同样有那么些身份与势力的人,顿时高下立见。
“邵先生,我是秦闵,非常荣幸您能来参加我弟弟的婚礼!”站在门口的男子大约三十开外,此刻他满脸含笑的对着尚在车内的人,微微躬着身子行礼。
邵华没有搭理的意思,只是揽着身边邵祈的腰,在他的肩膀上挂着自己的大脑袋,闭目养神;不止是他,邵祈发现车里面的人都是爱理不理的自行其是。
尤其在那人说话的那刻,本就有下车打算的众人,不知是否下达了命令,那穿着铁黑色西服的司机男子,一马当先的就发动了汽车,只留给那人一个骚包的车屁股,邵祈几乎可以想像到那人颜面扫地,足以媲美雷阵雨来临前夕的尴尬脸色。
说实话,他也不喜欢这个来接待的人,不论你的实力多少,面对强者敬佩是可以有的,激动也是可以有的,可是作为对手,再怎么着,也不能这么没皮没脸的像条哈巴狗一样示好吧,这不是有失自家老大身份吗?
看到丝毫不给面子的这一幕,邵祈不禁大赞够有原则,没有因为人家的示好就高看一眼,套上近乎,同时他想,这帮人估计也是太骄傲,嫌弃人家身份不够,不配来接待他们吧!
哎,他是路人甲,是毫无人事与背景的穷小伙儿,他只能像个愤世嫉俗的热血小青年一般,暗自的、悄悄地,腹诽着。
随着车身慢慢的移动,窗外的景物也是一一变化着,五步一岗,十步一哨,虽没有皇宫一般的世人皆知、至高无上,却也是森严无比;那那价值不菲的奢侈景色,虽说不上是童话里面的美轮美奂,也是足以令普通人震撼得目眦欲裂的。
铁黑色的加长房车泛着冰冷的光泽,所到之处,世人皆避而开道,这就是权力和身份的魔力?邵祈冷冷的看着这一切,无数的镁光灯以及无数的注释礼中,汽车风骚十足的停在人群中。
那里早就被人群密密麻麻的为了起来,但虽说是密密麻麻,却也是井然有序的不见丝毫拥挤,他们所在的位置,似乎是本来就存在的一方外人难以企及的空间,无人敢挑战那一方空间太平的权威,因为,触之即死!
“邵当家,欢饮欢迎!”五十多岁的男人,两鬓渐渐地呈现出斑白,不卑不亢的邀请与客套,邵祈猜想,这才应该是真正的主人吧,邵祈这一刻难得没有反感这个人,不管他那副和蔼可亲的模样是否真实,只因为他那始终笔直如一的身体。
“恩!”邵华径直往前走着,连眼神都没有给一个,反倒是严烈淡淡的恩了一声,走在最后的邵祈,不免有些尴尬,他再笨也知道这是些什么场合了,他的存在实在有些尴尬。
事实也的确是这样,邵华的身边从来不带闲人,他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面孔,大部分人都是不认识的,都纷纷的看着他,眼里是莫名的打量。
邵祈不是心理素质不好的人,单丝面对一群在道上都有些名声的黑道大哥们赤裸裸的目光,他的心实在难以淡定啊。
不过呢,他现在已经能够成功的演出一个合格的伪君子了,所以依旧身正不怕影子斜的,与他们一起大大咧咧的走在焦点之中。
尽管,他就像一个跟屁虫一样,走在最后面。
不过,有什么在意的呢?现在的他,做个跟屁虫,都是荣幸的,因为世人都这么认为,不管他自己怎么认为,但毕竟寡不敌众啊!
空气里面泛着丝丝的凉,却又不是北方冬天特有的寒冷萧索,明明知道是暖气的效果,邵祈却更觉得是这帮人身上浓重的煞气,将这方本该寒气逼人的空间硬是渲染出几分炙热的味道。
站在邵华的身后,他正坐在典礼的主位上,与他平生最讨厌的人一起,其余的看客皆是坐下首,颇有点中国古代那个皇帝与皇后一起大宴百官的味道,整个一帝后情深、共赏江山如画的感觉。
至于谁是帝,谁是后?邵华与尔亚,邵祈心里恶趣味的想着,面上还是不动声色的打量着这常人难见的一幕。
邵华为什么会带他来这里?邵祈是真的不明白,难道真是带着宠物四处炫耀,可是也不像,还是他想把他完全带入这个乌黑的世界,再也离不开?
脑袋里幽幽的闪过一阵光,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他的人,以邵华在外的护短名声,世人很少有人动他,但是邵祈也明白,从此以后他的所有后路都断了,因为他不再是一个没人见过的生面孔。
如果有一天,他运气好脱离了他的控制,获得了自由,那么这些人就不再有顾忌,无论是出于对邵华隐忍而不敢发的怒,还是出于别的目的,对付他的人只会多如牛毛,不会少却丝毫。
那时候他的结局,怎是一个惨字了得?
想到这里,邵祈真的是倍感压力,但是有压力才有动力,他相信,只要相信,就会有一个不会太遗憾的结局。
“新郎,你是否愿意娶新娘为妻,不论贫穷和富有,不论疾病和健康……”看着前方被对自己的神父在新人面前宣读着誓言,邵祈的脑袋一阵黑线,西式的婚姻应该是这样没错,可是不是应该在教堂么?
教堂没有也就算了,如此恶俗的仪式,尽管它灯光璀璨、美轮美奂、极致奢华,邵祈只要一想到这里面的都是些黑道上叱咤风云的人物,他就憋不住的觉得狗血。
试想想,一帮子出生入死的、视人命如儿戏的家伙,结婚的时候也是这么咿咿呀呀,邵祈简直有些无语了,好吧,他承认很多时候他的确是太个人主义了。
从新娘头上钻石的数量,再到整个场地一共有多少人的计算,邵祈真的是无聊透顶,正要数一数这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