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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前几章对可敦的刻画,总是让人感到不是一个大智慧的母仪天下的形象。直到后来随着情节的发展,人物的语言特性、行为举止等疑点的增多和主人公的反思,才会逐渐的意识到是个大的阴谋――――只从文章的角度来说,的确让人击节。可是现在是快餐文学,如果你没有足够大的名气让人耐下心来读前面的几章,那么大部分人根本没有兴趣读后面的东西。
所以说,后面写的精彩是把人留下来的功夫,作者做的很好;可是让人进来的前几章,还是把握的欠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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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开篇而言,个人有几个建议:一、加个引子;二、添加注释;三、白话一些通俗一些。
一、 加个引子。
内容简介说的很好,直指本心。不过相对而言还是知道这段史实的人少的。而且作者开篇就是主人公的人物塑造,接下来就是一系列的打斗,武打场面是很精彩,不过在各类大片视觉效果如此丰富的今天,只屏这个还是吸引不住眼球的。而且,对小说而言,也没有及时的表达出历史背景和人物那命中注定的宿命。
所以才建议作者加个引子,简单的描述历史背景(把简介丰富一些^_^),相信经过《大唐双龙传》的熏陶,绝大部分人都知道突厥、铁勒、回纥、颉利等字眼的,加上前两年暴火的《狼图腾》,我想,构思一个足够有噱头的引子或者序,还是比较容易的吧。
PS:作者对大草原英豪的狼性还是把握的很好的。
二、 添加注释。
可以看出,作者为了写文章,查阅的资料不少。但是也暴露了一个缺点,就是用词太过专一了。没有添加注释。
举例而言:巴哈秃儿。作者开始就称呼主人公为巴哈秃儿。于是我立刻去看章节最后面,发现没有注释。可惜,在相关的比较专业的名词、典故中,应该添加注释的,要不然大众的读者读起来不好理解的,或者说他们懒的去查资料来了解,毕竟大部分人看书是消遣,不是么?
加注释可以分算字数和不算字数的。汗,算字数,就是在正文中直接写明。不算字数就是加个注释符,然后在章节尾单独诠释。
同样是这个例子:巴哈秃儿。献丑了,^_^
分雷巴哈秃儿,巴哈秃儿是草原上对勇士的崇高称呼。
分雷巴哈秃儿①
①巴哈秃儿或巴阿秃儿(baghatur或ba‘atur,即勇士)、那颜(Noyan,领主),薛层或薛禅(Sechen或Setsen,蒙古语:贤者),必勒格(bilga,突厥语:贤者)
添加相关注释的目的主要是方面大众阅读,当然,也存在凑字数的嫌疑,反正是加了比不加好,有助于理解么。
三、 白话一些
这个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当然,对个人而言,第一章的题目:突法尔勇佳的沙丘,实在是让我情不自禁的联想起暗黑第二层的那个沙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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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人公的刻画
开篇就是主人公争夺头人的描写,类似于薪火相传的吞食前头人心脏的描述,更是把大草原的生存规则和价值观念妖异的表现出来。(跑题一下,惩罚奸细的人头杯,同样让人忍不住想起草原上的另一个杀人王:赫连勃勃),就是不知道大众喜不喜欢这种描写。
同样,小说题目中的沉,以及大时代的背景,注定了主人公和自己种族的命运,主人公对自己和种族前途的思考,以及对命运的抗争,才是作者应该下功夫去重点描绘的。
站在这个角度,主人公的几段感情戏,就显得有些拖沓。而且不符合一个头人的形象。当然,描绘主人公在铁血中的成长,可以让他一开始比较弱,思虑不周到,不顾全大局儿女情长入手,但是这个形象和主人公一开始的智慧谋略以及手段不太符合的。
个人建议,一开始对假可敦的感情,完全可以写的不那么投入,可以是很强烈的一见钟情,但是为了种族、也是迫于伦理的苦苦压抑,减少对主人公见到美女就脑袋短路的描写,换成相应的思考。(这个,估计个人是受燕垒生的烈火之城卷影响太深了,汗)
经过假可敦的感情萌芽后,可以大肆的铺张沁瑭的短暂的爱情故事。这样,对主人公的的刻画,以及民族沉浮之势和感情线索之间的调节,更加合理,重点高潮也更分明的。
目前来看,主人公和沁瑭的感情描写,可以说是亮点,达不到峰点和高潮的。如果营造的好,应该是可以和徐子陵是非喧的龙泉之恋媲美的描述的。
在必死的环境中,两个身世坎坷的人,相依偎的互相取暖,分雷不羁血液的笑看生死豪情遇到沁瑭那种看破生死的无奈的淡然,应该是一个好素材的。只可惜了作者是豪放派而不是婉约派的了,^_^。
接下来,就是对真可敦的感情,这个是主人公超脱自己的一段感情,写起来也是需要感情上的揣摩的。
从这个角度理解,主人公在面对敌人和感情上的刻画上,总是有一丝不统一的。也可以看出,作者更善于把握男人和男人,刀剑和战争的文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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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情节和设定
作者在情节上用的功夫,比他的文字好过不只一筹的。
作者的文字是硬砸砸出来的,就是说是写了n多的东西后,自然而然形成的风格,这种文字,也许短篇而言不够精美、华丽,但是写起长篇来,的确是得心应手,功底扎实的。
但是这篇小说中,最出彩的,还是作者匠心独具的情节架构。
最出彩的就是假可敦的设定。初读此文前几章,立刻写下一个问题“藏珠可敦的性格问题”,后来随着情节的开展,以及可敦身边忠心守卫的言语失常、后来在大漠风暴中的丧身、贵族和平民体香的差异等问题的一一暴露,逐步揭露了一个天大的阴谋。
作者最值得称赞的就是对文字的负责和严谨,在整个小说中,对于阴谋的描写,没有那种弱智的提示:他/她看着某某的背影,奇异/阴险的笑了一下;或者直接以话外音揭示:这是主人公的一个最大的危机等。
同样,这也是作者比较致命的地方。前文我也说明了,如果不耐心看下去,你根本不会意识到这是个精彩的附笔和设定。80%的人被专业的背景所阻挡,又有10%的人会在得出和我一样的“藏珠可敦的性格问题”,从而认定作者的水平有问题的,个人相信也不在少数。
同样出彩的还有就是对元解礼图谋的设定:不是突薛之争,而是薛延陀的财宝。同样借用大唐双流传的宝藏影射的 霍去病宝藏。
当然,草原上世代恩仇的两个种族的设定,更是文章的基石所在。
同样,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硬伤。
比如大漠的风暴,这个设定很巧妙的掩盖了一起杀人灭口事件,但是也不可想象在可以移山蹈海的大漠风暴面前,居然可以潇洒的活下来。
还有无所谓的一个小地方,随手记下,忘了是那里了:“妖蛾子”一词是流传于京城与直隶一带的方言,专指出奇出新的怪招数,多有贬义。现如今这商品社会,出奇出新也出妖蛾子的事常有发生。
初见环刀子王时,环刀子王和波斯人的对话,本意是丰富环刀子王的人物的,可惜这个情节设定的,对小说一点帮助都没有,着墨偏差了。
江老头这个配角的设定,对内人的深情和对往昔辉煌的向往之心对照后来稍微有些偏花和诙谐的风格,感觉也是不太协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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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议:
BT的说,就是死人太少了!
这个题材,写到现在,正派的人物死的太少了。敌人是强势强权,又非纸上谈兵的角色,在这么严峻的形式下,死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而且,对将死之人的刻画,更容易打动读者。也可以把作者对战争、命运、民族的一些看法借将死之人之口,说出来或者宣泄出来的。
煽情后的轰轰烈烈死亡,这个应该是很出彩的地方的。就象开篇说的那样,英雄冢是吾乡,更期待的是一个个热血儿郎,为了自己的信仰战至最后一滴血的悲壮。
同样,对域外风土人情的描绘太少,这个东西,一方面可以渲染气氛,又可以充字,何乐而不为呢?
下一步,主人公的感情应该是告一段落,如何脱身,以及坚持到明年(历史上的),还是要期待作者的妙笔的。
第一话 突法尔勇佳的沙丘
春。
千里新生碧草,连着檠蓝一线之天,在牛马荡去的蓬蓬尘积中,抖起居延海以东乌拉古尔草场白色手掌參的花香。包围草场的远山色彩斑斓,像一波连着一波的彩龙,向狼山以东奔去。
乌拉古尔草场腹地,簇立着几十座羊皮帐,时近黄昏,羊皮帐群的上空已飘起阵阵炊烟。在帐群的东口,一位不失丰韵的突厥妇人静静地坐在羊皮帐前,手按磨细的狼齿牙,在羊皮袄的扑丁处反复扎去,等她咬断丝线后,促然抬起黑红色的脸庞,见远远的腾耷勒草丘上正急速奔来二骑。妇人放下手中的活计,探手抓向身旁的铃摇杆,清脆的铃声荡去,让聚在草场的那些吃惯牛肉、饮遍马血的人们稍稍回过了头,也就是那一稍稍,人们的眼睛又转了回去,盯着更远的地方————沐浴在金色阳光中的突法尔勇佳沙丘。
奔驰的二骑在乌拉古尔草场外的垒门石下放慢了速度,他们知道这个部落的规矩,在茫茫大草原上,在长城内外之间,在天水交接的地方,这个规矩与大唐帝国的下马碑一样,是最高荣誉的象征,是具有不可动摇的绝对权力。
为首的汉子是个经过风霜多载的男人,他缕了缕骑下的鬃毛,在额际厚厚的包头布下,深邃的眼睛极力眺去,仿佛要透过草场的人群,望穿传说中的突法尔勇佳沙丘。他勒住马缰,安安稳稳地与从人下了马,然后拍了拍马项,两匹老马通了人气,轻提脚蹄向垒门石外的浅草滩觅食去了。
那位摇铃的妇人站起身子,望着二人走来,叹了口气道:“早了三天,你不该来。”
汉子左手按过蝰蝰刀撇在腰后,大咧咧地席草而坐回答道:“再也等不及了,我们得赶在风头前面,头人的意思?”
妇人扬了扬手,汉子顺手看去,正是草场人群围拢的地方,妇人说:“在选头人呢,所以你不该来。”
“在选头人?你是说苦雅拉不是首领了?”
“呵……”妇人引着线,将狼齿牙重重地扎进另一件羊袍中说道:“苦雅拉头人收下了金子,就算他战败,这单买卖也做数的。”接着仿似想到了什么,她抬起头望向突法尔勇佳沙丘,喃喃道:“那是大草原最强悍的人们之间的约定!他们的灵魂中不存在反悔这两个字!”
汉子敬重地低下头道:“狼山的孩子是最勇敢的战士,我信赖他们也尊敬他们,如果科别尔同意,我想亲自看一看大草原最强悍的部队,买天乌骑甲巴哈秃儿之间的决斗!”
“买天乌骑甲只为忠诚存在,你来自东突厥,他们会很欣慰你的到来。”科别尔大娘又指了指他腰间的蝰蝰刀、道:“你最好把它放在我这里。”
汉子“哦”了一声,起身将腰刀双手递给科别尔手中,然后看了一眼从人,便大踏步地朝人群走去。
他心里明白,乌拉古尔草场是产生勇士的地方,在这个倍受大自然崇爱的地方所生长的人,是在最残酷的环境下磨厉出的武士,而在突厥所有部番中,他们是最强悍和有力的一支, 他们单骑可破千里,百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