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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近只有星期一晚上才和我通电话,声音疲倦到极点,说着说着,半响没回音,
原来睡着了。我才知道我会催眠。”
少华问:“你相信他吗?”少丰点点头。
少华生活经验比较丰富,她觉得周凌宇有事隐瞒。这个被谈论的男人终于出现了,
他的皮肤晒成了金棕色。少丰吓了一跳:“我以为你在办公室苦干,不见天日。”“我
要陪客人打高尔夫球。”
少丰说:“我很想念你。”“我也是。”他们拥抱了一下。
少丰说:“顾慈家的泳池开放,邀我们去玩。”“我陪你。”
过了半小时,就发生了不愉快事件。邻居是洋人,嫌他们喧哗,前来警告。不过是
下午四点,大白天,有人觉得洋人欺负华人。所有男生都跑去据理力争,少得不亦尔乎,
后来连女生也加入了战团。主人家生气,要叫警察来主持公道。
可是单单不见了周凌宇,少丰四处找他,发觉他在帆布椅子睡着了。少丰像是被淋
了一盆冷水,好不失望。这人那么会逃避,将来怎么依靠他?有的男人一生只会躲在女
人的背后,难道周凌宇就是这种人?
少丰伸手去推他。周凌宇醒来:“咦,什么事,连警察都来了?”
少丰冷冷地看着男友,说:“我们走吧。”少丰心中不是滋味。
送她到家,周凌宇说:“少丰,我有话想同你说。”
“我累了,改天吧。”“我有重要的话想同你说。”
“那么,上来喝杯茶慢慢说吧。”不是想提出分手吧?少丰意兴阑珊,一早说明白
也好。
周凌宇喝过茶,忽然微笑道:“少丰,我向你求婚。”
少丰楞住了。若是半年前听到他求婚,她会高兴得大跳大叫,可是今天,她有些犹
豫。
周凌宇取出一个首饰盒,打开,少丰看了她一向喜欢的那只钻石戒指。她取出把玩
片刻,始终没有往无名指上套。
周凌宇问:“你需要考虑?”
少丰点点头:“我奢望一生只结一次婚。”
“你放心,婚后我一定以家庭为重。”
三天后的晚上,少丰已经准备休息,门铃响了,是周凌宇,他身穿一身黑衣。少丰
不由笑道:“打扮得像飞贼,去哪里?”
周凌宇凝视着她,把她紧拥入怀。“喂喂喂,干什么?”
“永远爱你。”
少丰啼笑皆非:“来,泡一杯咖啡给你,慢慢说。”
“不,我有急事。”
少丰不悦:“你一天到晚来去匆匆,到底在搞什么?”
他的传呼机忽然响起来,他转头就走。少丰顿足:“这人除了懦弱,还添了一丝鬼
祟。”她真想把戒指扔回给他。她感慨万千:真没想到找对象比读书、升职都困难百倍,
明明以为了解他,忽然之间又变得陌生。少丰落下泪来,摊牌的时候到了。
那天晚上,少丰辗转反侧。在不安中渐渐入睡。
铃声一阵接一阵。一定是做梦,闹钟响,这肯定是她一生中最难熬的一夜。少丰睁
开双眼,咦,不是闹钟,是门铃。“谁?”
“是我,少丰,请开门。”
少丰好生奇怪,看看钟,是清晨五时三十分,离周凌宇上一次来刚刚六小时。她连
忙打开门。少丰看到他额角巾着胶布,仿佛受过伤,浑身是泥灰。
“怎么回事?”“少丰,”他轻轻说,“先给我一杯热咖啡。”
“然后,你会把一切都告诉我?”他微笑着点头。
少丰的心定了,她到厨房去泡咖啡,准备听故事,可出来时却发觉周凌宇已睡着了。
上班的时间快到了,少丰决定请假半天。电话响了,她怜起听筒。
“少丰,快看电视新闻!”“看新闻?”少丰莫名其妙。
少华不住催促:“是,快点。”
少丰只得扭开电视,的确是一宗大新闻。黑暗中只听到枪声卜卜,一队黑衣人迅速
扑向一栋旧式大厦。记者紧张旁白说:“本台接获线报,飞虎队采取行动袭击不久前一
连串银行抢劫案犯的秘密巢穴……”
那黑衣黑裤好不熟悉,只不过蒙着头,看不到五官。少华睁大眼,只听大厦里有爆
破的声音,火光四射,呼喝声不断,警车呜呜开到。
忽然,记者大声欢呼:“抓到了,抓到了,前后不过六分钟。”果然,疑犯一个个
被押出来。
少丰疑惑起来,问姐姐:“新闻关我什么事?”
少华说:“你看下去。”记者继续说:“他们现在收队了,飞虎队屡建奇功,是警
方不可缺少的精英部队。平时,他们不轻易暴露身份,有时,连家人都不知道他们担任
着这么重要的任务。”
记者追上去,拦住一个黑衣人,那人蒙着脸,额角渗出血来。
“队长,对这次英雄式行动有何置评?”
那队长不出声,礼貌地后退,少华大声问:“看到没有?我在六点半录了下来看了
多次,那队长是周凌宇,自己人一看就知。”
少丰呆若木鸡。
“少丰,大智若愚。”少丰轻轻接上去:“大勇若怯。”
少华笑道:“一向被你怪责懦弱无能的原来是飞虎队队长。”
少丰似有所悟:怪不得他没时间与妇孺争吵,真正的大男人不会在小事上计较。少
华说:“好了,真相大白,天下太平。”
少丰唯唯诺诺。她放下电话,关掉电视,走过去轻轻抚摸周凌宇额角的伤口,周凌
宇动了动,少丰连忙缩手。
她沏上一杯热茶,边喝边想,把存在心底的疑点逐一化去。她到睡房取出首饰盒子,
打开,拿出戒指,套在无名指上,细细地欣赏订婚指环,忍不住悄悄笑起来……。
(感谢JOZ提供此文,该作品原题《飞虎》,本文略有删节)
骗子
作者:亦舒
曾经一度,嗯,大概有一年左右吧,齐仲爱上了一个女孩子,她叫林长风。
他连她的名字都迷恋,时时在心中默诵。
秀丽俏皮的长风却有一个非常坏的习惯,她喜欢迟到。
每次的会,不论是的谁,总得迟到,是长辈呢,迟十五分钟,的男朋友,迟半小时,例迟。
上班也迟,天天迟足一小时,她在林兴国律师行做事,老板是她慈父。
迟到的她一抵现场总是娇俏地道歉,大部份人都会原谅她,坐着等,又不累,算了。
唉,打扮需时嘛,况且,漂亮的小姐,哪个不迟到。
只有耿直的齐仲才会与女友正式讨论这个棘手的问题。
“长风,守时是帝皇的美德。”
长风笑笑,“我不是贵族。”
“迟到真是坏习惯。”
长风收敛了笑容,“我不想一个人坐着干等。”
“没有人叫你早到,准时即可。”
“我家没有钟。”赌气了。
“听听这是什么话。”
“你送只钟给我。”
“华人的规矩,钟是不能送人的。”
“那别怪我迟到。”
齐仲选了一只钻表送女友,可是,美丽的长风仍然改不了迟到的习惯。
都快论婚嫁了,齐仲的心温柔地牵动,也只得随她去,再说她,怕伤了和气。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一日,齐仲在办公室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
“你姑妈来了,住宇宙酒店一三二房,你买份礼物去采望她,她怪想念你。”
“遵命。”
下了班,立刻去北欧著名银器店选了一条项链,赶到宇宙酒店。
半途手提电话响,是长风找他。
“想吃芒果芝士蛋糕?好,三十分钟后在宇宙酒店咖啡室等你。”
齐仲的姑妈是国际著名的名画家,作风有点像乔治亚奥姬芙,略带商业性,十分受欢迎,生意做得颇大。
白衣白裤中年的她迎出来与齐仲拥抱。
“送什么给什么都有的国际名人呢?”
姑妈说:“一个吻。”
姑侄二人哈哈大笑起来,她送齐仲一幅素描,他们又谈了一会儿,齐仲才告辞。
他准时到咖啡座等女朋友。
呵,又迟到了。
这次迟了很久,廿五分钟后还不见人影。
齐仲有点不耐烦,目光浏览,被他看到邻座女客。
不论有没有女朋友,男性总是喜欢看漂亮的女孩子。
邻座女郎真的十分标致。
傍晚,已经在喝香槟,穿便装,可是有股娇慵味道,五官特别,大眼睛配肿唇,与长风那种传统秀丽不同。
她伸伸懒腰,站起来就走。
侍者追上去:“小姐,账单。”
她瞪一瞪大眼睛,“我住一三二号房。”
侍者被慑住,“是,是。”
女郎转头离去,留下一阵令人迷惑的香氛。
齐仲这才想起来,他姑妈正住在一三二号房,何尝认得这个野性女郎,白请她大吃大喝。
骗子。
都会桌什么人都有,大骗子骗财骗色,小骗子骗吃骗喝。
齐仲并没有起来叫酒店守卫抓住那女郎。
想必是肚子饿了,才做这种事。
长风终于来了,伸手在男友肩上一拍,“怎么,等得呆了?”
齐仲一看表,发觉她迟了足足四十五分钟。
假使她稍为准时,齐仲就不会看到刚才那一幕。
不知怎地,齐仲有点反感。
浪费别人时间,是非常自私的行为。
他不出声,客观地打量女友,只见她若无其事的叫了蛋糕与饮料。
晚饭的时间都已经到了。
齐仲不想多讲,那晚,他很早送了长风回家。
在书房埋头苦干时,不知怎地,老是想起那女骗子的大眼睛,真奇怪。
长风打电话来:“你今天不高兴?”
他淡淡答:“没有。”
语气完全变了,叫他自己都吃一惊,缘起,缘灭,连当事人都控制不了,从前等她等得心甘情愿,每一分钟都是兴奋的期待,此刻,齐仲的想法完全不同。
他不愿意每次约会都等上三刻钟。
长风在另一头说:“明天一起去吃墨西哥菜。”
“明天我有事。”
“什么事?”
“我姑妈自纽约来。”
“是名画家齐玫丽?”
“正是她。”
“齐仲,介绍我认识。”长风语气兴奋。
“让我看看她有没有时间。”
一次,约了齐仲的外婆喝茶,她也迟到半小时,害得齐仲如热锅上蚂蚁,团团转,幸亏老人明白事理,不予计较,这次,不必了。
齐仲说:“我还要写一份报告。”
他挂断电话。
第二天下午,他到酒店去替姑妈查账,果然,一瓶克鲁格香槟,一客白路嘉鱼子酱已打入账目。
他想了一想,第六感告诉他,那女郎会再出现。
他们那种人多数有胆色,无智慧,不知该何时收手,一次得手,尝过甜头,定会再回头。
差不多时间,齐仲到咖啡座去等。
一样是等,且不知伊人会不会出现,但是齐仲不介意,人,有时候真怪。
等了不久,目标出现了。
女郎穿白衬衫,窄脚牛仔裤,却踏一双红色细高跟拖鞋,妖异中带些天真,邪气里见艳丽。
她大胆地坐下,一点也没有惧色,依旧叫了香槟。
侍者认识她,笑着说:“是一三二号房挂账吧。”
她头也不抬,“正是。”
齐仲笑,呵,故技重使。
他站起来,走到女郎而前,轻轻说,“一三二号房?”
女郎冷冷抬起头来。
呵大眼睛水灵灵,小肿嘴仿佛有千言万语,这样美貌女子,在都会中应吃得到大茶饭,何用学宵小骗一瓶酒?
当下,她板着脸说:“走开,不然,我叫护卫员。”
贼喊捉贼呢。
齐仲还来不及开日,一名护卫员已经走近。
那大汉说:“这位小姐,请随我到办公室。”
女郎脸色发青,僵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