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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短篇集)-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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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算天天来这玫瑰园喝一杯啤酒,也花不掉多少钱,但是大家都没有兴趣,大家都厌了。 
没过多久,消息传来,说他很快找到新的伴侣。我的情绪变得非常坏,这样的不经意,一个女朋友紧跟着另外一个,或者对于一些人来说是可能的,或者这些日子来我根本不认识他。 
我到玫瑰园去,这次只我一个人,我不再在朋友面前争一口气,装出轻松的样子,是以当女侍送来啤酒的时候,我哭了。很久没有哭,眼泪流下来的时候有种异样的感觉,特别的凉,胸口像是被人强力的打击了一下,难过得火烧似的,要裂开来,我忍不住弯下腰。 
琴没有停止,我抬起头,祖坐在我对面,那个菲律宾女子在自弹自唱。我连忙用手指抹去眼泪。 
祖说:“真是奇怪,多少人为爱情受伤。”他的声音非常的温柔。 
“你怎么知道?” 
“太明显了,一个象你这样的女孩子,除了爱情,还有什么可以使你流泪?”他温和的说:“你的生命中不会再有什么样的打击。” 
我低着头,不作声。 
“他一定是个心肠非常硬的男人。” 
“我不知道。”我说。 
“你要不要听我唱歌?”祖问。他真是个好人。 
“不,谢谢你,改天吧。我说:“我听不进去。” 
“我明白。”他说:“我很明白。” 
“祖,”我问:“做人有什么意思呢?虽然我们可以活六七十年,但是一切得在年轻时发展:学业、事业、爱情、婚姻,我觉得压力太大,我受不了。” 
“不要心烦,什么事情都要慢慢来,你先坐一会儿,我过去工作了。”他走开之前在我肩膀上拍一拍。 
我没有等,我喝完啤酒就离开,祖是不会介意的。 
过没多久,家长发言了,他们把我围在当中,像开会一样,不主张我夜夜上街“冶游”。一个女人是一个女人,我们家没有坏人,更不容许有越规的女人,一个女人失意时候可以上吊,可以痛哭,但是不可以晚上在街上乱逛,我做错了。我们家里每个人都小有成就,大家都小心谨慎的做人,互相敬重,我们家,什么都上轨道,一是一,二是二,念文科的全往英国跑,念理科的全往美国走,丁是丁,卯是卯,看电视不看歌唱节目。可是怎么也有我这么不争气的一份子? 
我非常安份的退一步,承认天天去小酒馆坐是错误。一个受过正统更好教育的女子,行为举止要理智漂亮,即使吐血,要回来锁上门,躲在无人之处吐。 
我有一段日子不上玫瑰园,没有理由要去。我们一家都非常的健康活泼,感情生活讲究平稳,不求奇峰突出。我每天依然打扮得整整齐齐的去工作,可是晚上觉得非常寂寞,仿佛一下子失去了依靠,像站不住,在黑暗的房间这样绝望,不知道何时何日又照进来一丝金光。 
我知道祖绝对不是我心目中的金光,他是一个好人,他甚至不是一个朋友,我是个骄傲的人,面孔上表现得十分民主可亲,但内心不是那一回事,男朋友第一要拿得出去,各人的环境与生活背境不一样,其他女孩子的王子对我来说不过是平凡得极之普通的一个人,他们在他们环境里应付自若,走到我的世界来算是什么?她们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我不与他们争执是因为没有必要,他们不懂得我,他们没有必要一定得懂我。自小活在有头有脸的人群里,单具有一个名字是不够用的,我不能允许人家问我的男朋友:他是谁?我可以没有男朋友,但是不能有一个普通的男朋友。我的习惯是这样,四周围的人习惯也这样,除非我打算结婚,与丈夫躲在世界某一个角落里,永不出现,这样的机会不是没有,但是我自问不会甘心,不甘心也就是不快乐。 
但是在玫瑰园里我得到一份安静,听祖在一个角落弹琴,通俗的歌一首首的出来,绝对是种喜悦。 
一个星期六,我到玫瑰园里去,他正在弹“情人的眼泪”,我一听就认了出来,这是一首动听的歌,祖弹得非常流丽。他见到我,马上笑一笑,示意我到他身边去。我坐在他身边,抽香烟、喝啤酒,向他点点头,微笑。 
他看着我,手指未曾停下来。“你很久不来了。”他说。 
我不便向他解释,只是微笑。 
他穿着一件黑缎子小背心,不晓得是什么古老衣裙改的,上面绣满了彩色的花。 
我说:“清朝年间,一个贝勒重病,亲王不肯去看儿子,说他活该,直到他垂死,那父亲才勉强的去了,一进房门,看见他身上盖着黑袍子,上面绣满花与蝴蝶,做老子的很伤了心,一言不发回头就走。” 
祖笑,“你怎么会晓得这种故事?” 
“书里看来的。”我耸耸肩。 
他点点头。“你心情好多了?” 
“并不好,而且害怕,害怕到老,病得昏沉,还是寂寞的一个人。” 
“你想得太多太远太精密了。”祖说。 
我笑,有点不好意思,他说得很对,生命,我对生命这么悲观,一点点的事马上失去希望。 
“你是一个被宠坏的人,是不是?”祖说:“家庭背景那么好,富有,教养是上等的,从小什么都不必愁,这次在感情上最大的打击是下不了台,伤了自尊心,没面子,猜得对不对?” 
我说:“不是这样,我的确是爱过他的。” 
“他为什么肯放弃你?”祖问:“有什么困难?” 
“他不高兴我,他不爱我。其他的因素很多,最主要是不爱我,其他都是籍口。” 
“你真是这么洞察世情。”祖笑说。 
我点点头,“这是我的缺点,我喜欢把事清算个清楚,从来不编故事来做梦,我很骄傲,不允许自己活得糊涂。” 
祖看着我。“你十分难得。” 
“谢谢你。”我也笑。 
“你家人与你一般的骄傲?”祖停止琴声。 
“岂止一般!”我说。 
菲律宾歌女坐下来续弹。我与祖坐到一张双座位的沙发上。 
祖问:“你到玫瑰园来,他们反对?” 
我不响。 
“一定反对了。”他微笑,“看到你与个洋琴鬼说话,他们会怎么说?” 
我连忙说:“祖,我们只是骄傲,我们不恶劣。” 
“你不像那种反叛家庭的千金小姐。”祖笑,“那种女孩子大概是在小说中才出现的。” 
我说:“那是写小说的人想疯了,巴不得有个千金小姐私奔出来陪他去吃苦。我不是千金小姐,可是我爱家,家这么舒服,为我做过那么多,我想不出有任何理由要反叛他们,他们是对的,永远对的。我受过教育不能让我荒唐。 
祖诧异的说:“你这么的自负!” 
“是的。”我温和的说:“祖,我们说别的事。” 
他侧着头不响。 
我看着他。是的,祖是好人,再好我不会找他做我的男朋友,人家问他做什么,我只能说“在玫瑰园弹琴”,不可能,人家要笑的,我不在乎人家笑什么说什么,但是我自己都会笑自己:看,你读了那么久的书,这样优秀家庭出身的人,长得还不坏,怎么跟一个弹琴的人在一起?我自己就先觉得堕落了,怎么还活得下去?感情不是牺牲,感情是互相欣赏,教育水准生活背景不一样的人决不能够互相欣赏。做朋友我不介意,怎么样的人,只要不太过份,都可以成为朋友。男女之间不一样,我可以错,但不可以堕落。绝不可以。 
祖说:“我高兴认得你,你的态度不一定对,可是……我们说别的。你没告诉我,你喜欢谁的歌。” 
“好的都喜欢。歌的好坏容易分辨,跟小说一样。” 
他笑着摇摇头。 
我马上说:“你不喜欢我,因为我自负。” 
“不,”他温柔的说:“我喜欢你。” 
那日我走回家去,夜深得受不了,我这个寂寞是有代价的,我的自尊比什么都要紧。 
我过着四平八稳的日子,内心要炸开来,表面上得装得很好。我渴望到玫瑰园去,希望听到祖了解的声音,奇怪我竟把这么多事告诉他,从来没有的事。 
到于祖我是放心的,高兴的时候我说高兴,沮丧的时候他看得出来,他永远了解,他的人格简直非常高尚。就是他的衣服也十分文雅,根本不像个在夜总会唱歌的人。 
我没有每天去玫瑰园,可是我知道有事可以去告诉祖,在祖面前我一次比一次单纯,像个小孩子恢复了天真。我常常去。 
我问:“祖,你快乐吗?” 
祖说:“是的,我快乐。” 
“真的?”我不相信,“怎么可以快乐?” 
“满足。”他说:“知足常乐。” 
“乱说!”我笑:“别来这一套。” 
“真的。我一天睡六小时,尽量早起,练钢琴、玩结他、吃午饭,下午带弟妹到公园走走,或是看电影,虽然我在晚上工作,但是我努力生活正常。任何圈子里都有坏人,我承认在这种地方工作的人要比大学里复杂,但是……”他耸耸肩,笑了。笑得那么漂亮,纯真得极可爱的。 
我很羡慕他这一份诚意,我问:“你有女朋友吗?” 
他摇摇头,“宁缺母滥。” 
这可说到我心坎里去。“你不喜欢歌女?” 
“歌女也有好的,我只是没碰到适合的人。”他说。 
“你不寂寞?寂寞没使你后悔?寂寞没使你哭泣?” 
我把头枕在他钢琴上,很低声的问,我知道在问的是一个秘密。 
他说:“有,每一个人都会有。做人是不是?每个人都会心碎,眼泪太普通,就像笑,不笑是不行的。” 
他多么乐观。我说话很放肆,他并没有被得罪,他是个了不起大方的人,不记人过。这样的人应该把他列为朋友。 
所以我说:“祖,你真优秀,我真高兴我可以来玫瑰园与你说话。” 
他微笑,有意无意,又弹出一首歌。 
他使我温柔。 
我想我们确实是老朋友。 
我有一个礼拜没有去玫瑰园,忙着办一件事,再去的时候,祖不在。我以为他走开一些时候,可是等半小时他也没回来,我觉得紧张,问那个菲律宾女子。 
她眨眨眼,问:“你是祖的女朋友?” 
我马上沉下脸,她怎么可以这样问,乱开玩笑,当然我不是,她应该看得出我不是,我要是那么容易找到男朋友,还用来找祖说话? 
我说:“我只是祖的朋友,他请假?” 
“他病了。” 
“重要吗?” 
“你可以去看他,我把他的地址给你。” 
“不要了。我隔几天再来。”我说。 
我怎么可以上门去看他?他不会是重病,只是伤风,我想。 
隔三天我再去玫瑰园,他还没回来。我想念他的琴声,他的小背心,他眼睛闪烁的笑容。我一直奇怪他发生了什么。玫瑰园没有他就不似玫瑰园。 
我考虑很久。我该不该问祖的地址?如果不打算去探访他,就不必多此一举,那菲律宾的女人一定会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以后我来玫瑰园太不方便,他们会背后鬼鬼祟祟的造谣。划不来。 
但祖对我这么好。他忍受我的骄傲,他这么和气。他永远有耐心陪我说话,现在他生病,我绝对应该去看他一次,即使家人知道后失望——家人会怎么想?我去祖的家,祖是在玫瑰园弹琴的,玫瑰园是一个酒馆。 
我考虑很久,然后再去问祖的地址。 
因为我的态度非常友善,所以那歌女毫不留难,把祖的地址说了给我听。 
我踏出玫瑰园,叫一部街车,往祖的家驶去,找到他住的那层屋宇,我放下一半的心,他住的地方相当整洁,但是站在他的门口,我又犹疑起来,我这次来是否恰当?他毕竟是个……在夜总会工作的人。 
想了良久,我才把手指按上他的门铃。 
他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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