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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士别三日,今天,同样的一班女孩,见到周子明,会像蜜蜂看见蜜糖吧。
世事多么讽刺。
周子明的声音十分平静:“我觉得羞愧,便转身离去,可是,世上一把最温柔的声音叫住了我。”
穗玫瞪大双眼,听得津津有味。
“那声音说:‘过来同我们一起晚餐呀,来’,我转过头,看到一个年轻女子,看样子是他们的导师,一点架子也无,伸手招我。”
周子明微笑。
“她外套上别著名牌,写着童穗玫三个字。”
“我?”
“是,就是你,我永志不忘,那天你混身散发着椰子香气。”
“呵,那是一种防晒油的味道。”
“你没有化妆,那种自然美胜过我一生所见所有美女。”
穗玫不由得说声不敢当。
“还有,你有一副好心肠,留我饱餐一顿,并且任我参加游戏。”
穗玫怔怔地笑。
周子明看见她那个样子,不由得气苦,“你还是想不起来?”
看穗玫只得说:“想起来了。”
周子明十分高兴,“我一直想报答你。”
“不用客气,”穗玫诚恳地说“曾经令你那么高兴,我已得到报酬。”
周子明继续说:“有什么要我做的,你尽管说出来。”
“不外是签名照片之类,我同爱斯特联络就行。”
子明忽然握住穗玫的手深深一吻,“你是我的女神,完美的化身。”
穗玫温柔的说:“哪里有你说得那么好。”
就在这个时候,爱斯特推门进来,“子明,你还在这里?签约记者会已经开始。”
子明只得匆匆跟保姆离去。
爱斯特对穗玫笑笑,“你们在聚旧。”
“是。”
“好心的人终于明白周子明寻访你的原因了。”
穗玫点点头。
“真想不到吧,十五岁的贫童未到廿一岁已是红透半边天身家过亿的歌星。”
“多么奇怪的命运。”
“可不是,对,童小姐,我送你回去。”
“麻烦你了。”
回到市区,穗玫松一口气。
怪不得想不起来,原来不是营里的学生,而是一个街童。
穗玫走到书房,在抽屉里取出日记本子查阅。
才不过是五年前的事而己,她一定有记下来。
翻到那一页,她这样写:“大晴天,晒死人,孩子们顽劣,吃不消,想开小差。与同事们商量,被取笑,但是允许我出市区回家好好洗个热水浴。一早就离开营地,到深夜才返,松一口气。他们说玩得很高兴,不知是谁,穿上我的制服,权充导师,做了我的替身”。
所以,周子明口中那个美丽好心的大姐姐不是她。
因此穗玫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她也无意去打破周子明的好梦,他想报恩,不过是一种扬眉吐气的表示,目的已达。
到底是谁呢?
当年那几个导师其实并没有真正美女,但是那不重要,少年周子明心中感激,在他眼中,那个没有歧视他的姐姐必定是个仙子。
穗玫吁出一口气。
之后,周子明进人歌坛,迅速走红,此刻已是社会上的名人,又是另外一个故事。
傍晚,爱斯特拨电话来。
“子明想与你吃晚饭。”
穗玫老实说:“请代告子明,我已有固定男友,不大方便与他单独见面。”
爱斯特咕咕笑,“你是唯一拒绝他约会的女子。”
穗玫也笑,“我祝福他。”
“童小姐,再见。”
换了是穗玫,看到当年寂寞孤苦的周子明,也会邀请他一起烧烤以及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