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爱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时间是美丽的道具,可让本不美丽的爱情逐渐春暖花开的。
*爱已不纯粹
她来到顾一洋住的酒店,他在房里等着她,带着骄傲自信的笑,仿佛知道她永远逃不出他的掌握。
她一进门,他就拥她入怀,像很久以前一样,下巴抵着她的头顶,手轻拍着她的背。她的泪湿了他的衣。
“我去了美国,结了婚,又离了。现在我回来了。我想你了。”他说的极为自然,就像当年的不告而别与分手只是小事一桩。
“就这样?”她拭去眼泪,望着他。
“就这样。”他笑着说。
“那你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她问。
“不走了。”他握住她的手,吻住,深情地望着她。
她别开脸,“你有什么打算吗,今后?”
“我父母让我结婚,生小孩。”他说。
“你不是结过婚吗?”
“她不能生育。”他有点迟疑地说。
“所以离婚?”
“是的。”
“为什么非要小孩不可?”现在不是流行“丁克家庭”吗?
“如果没有小孩,我父母就不会让我继承财产。”他一语道破“天机”。
“所以?”她等他继续说。
“我们结婚,然后生小孩,我就能继承财产。”他坐到她身旁。
“你回来找我就为这个?”她仍不愿相信他的改变。
“当然,我觉得你肯定会同意和我结婚,生孩子的。不过我一直都很想念你。”他作势要吻她。
她却避开他的唇。“你变了。”她感到心中的那道光已经完全熄灭。
“人都会变的。”他理所当然地回答。
她以为他是真的想她,真的爱她才回来的,而不是为了找个合适的人结婚生孩子继承财产的。他不应该利用她对他的爱,来达到他的目的,这样太伤她的心。
她的泪终于决堤,就当作是为这不再纯粹的爱作的最后祭奠。
*是时候放手了
“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她告诉顾一洋。
“你说过你会站在原地等我,无论我做错什么,这是你的承诺。”他愤怒地喊到,额上经脉显露出来了。
“是的,我是承诺过,我也一直在遵守着这个承诺。我是甩开我男朋友赶过来的,因为你说你回来了。你知道听到你说你回来了我有多么激动吗?你一定不知道……我来这之前,在路上,我一直在想,我们的未来。我告诉自己,我原谅你之前的不辞而别和这么多年对我的不闻不问。这些我都可以原谅。”她盯着他的眼,情绪有些激动。
“那就好,我就知道我的末儿还是像从前那么懂事、听话。”他自信地说。
“不,你错了。我真正想要说的是,正如你所说的,人都会变,我也变了。抱歉,我无法再遵守当年的承诺了,我已没办法站在原地等你回来牵我的手了。所以,一切都结束了。”她声音中听不出任何情绪。
她挣开他的手,起身,开门,离开。没有说再见。
“蓝末儿,你会为你今天的拒绝与失信,付出代价的。”他在她身后大吼。
她仍旧不回头。
是时候,是时候放手了。
*咒语
蓝末儿终于答应了季家阳的求婚。
他的父母很民主。因为她是孤儿,两老就把她当作亲生女儿般来疼爱。一家人是乐融融的。
她问他:“如果我曾经沉迷在往事里只知埋头颠沛流离,如果我终于懂得摒弃过去过往珍惜眼前生活,你会不会,会不会站在原地等我。”
他答她:“我会,我会站在原地等你。”
她向他讲了关于她和顾一洋的所有,他轻抚她的头,吻她的额。“我会,我会站在原地等你。”发誓似的说。
咒语般的,我会,我会站在原地等你。
*修成正果
蓝末儿和季家阳的爱情终于修成正果。
婚期定了,喜帖也发了。一切都喜气洋洋。
她终于交出真心给他,他定会好好珍藏。
季家信基督,婚礼在教堂举行,场面庄严,浓重。
她在新娘休息室候着,心中充满喜悦与紧张。
他在神坛前候着,心中充满喜悦与紧张。
吉时已到,却久不见新娘踪影,伴娘去休息室找新娘,却发现打扮美艳的新娘倒在血泊中,洁白的婚纱已被染红,口中念着新郎的名。
旁边坐着一名男子,痴痴在笑,手里握着沾血的匕首。
季家阳奔到蓝末儿身边,她还有气,他叫她坚持住,她摇头,她清楚她的身体。
“三,三,三……”她叫他的乳名,从前她只在他们最亲密无间,最忘情的时候才这样唤他。
“我在,我在,我在这里。”他的泪早已爬满了脸,手抖得厉害。
“我想好所,我爱你。”她攒足了劲说完。
“我知道,我知道,……”他吻她的发,她的额,她的眉,她的眼,她的鼻,她的唇。
“你,不用再等我了。”她微笑着,终于咽下最后一口气。
他如野兽般疯狂摇她,好似想把她从睡梦中摇醒。
一切已无力回天。
警方赶到,带走了那名嫌疑犯男子。
经警方证实,嫌疑犯,顾一洋,中国籍,35岁,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案发时,病情发作……
后有好事者传说,顾一洋之所以离了婚从美国回来,就是因为女方发现他患有间歇性精神病,而不愿与他生育小孩。
最终,谁也没有在原地等到谁……
过去的过去
走在熟悉的路上,包裹在午夜里的城市美丽而安静。若有若无的想起以前的事情,觉得这些事情好像不是我所经过的,而像是移植了别人的记忆。是啊。既然一切已经过去,也就不过如此了。
去年的今天,就在这条路上,我坐在路边,不冷不热的风吹得我想吐,我喝了很多酒,但我很清醒,我很久都没有真正喝醉过了。刚给安哲打过电话,她马上就过来,我知道这个时候有个人陪我总是好的,不在乎是谁,有个人就好。安哲是个不错的人,她好像喜欢我,以一种不紧不慢的速度靠近我,她是个丝毫不标新立异的人。她的生活和工作都相当规律,甚至可以说刻板了。也许她真是个不错的选择,和她在一起,时间久了,我也会像她一样习惯安稳的生活,但是我做不到,我对她一点感觉都没有,我知道自己的心里只有少微一个人。那个晚上,我靠在安哲身上给少微打电话,那天晚上我打了很久的电话,我不记得自己具体都说了些什么,我只记得我在强调一句,“少微,你知道吗?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在一个喜欢你的女人面前,不停的重复着你喜欢另一个女人,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那晚以后,安哲再也没有主动给我发过简讯,在QQ上碰到的时候,她也不再主动理我了。这个晚上,我摆脱了一个我不爱的人,可也没有得到我爱的人。算是扯平了,不赔不赚。
我喜欢少微从高中的时候就开始了,“同桌的你”这类型的爱情可能太老套了,但事实是日久生情的力量太可怕了。她是我最爱的人,到现在仍然如此,和过去没有任何不同。唯一不同的是我现在理智了,我可以面对少微已经不属于我的事实,并且真心的祝福她能拥有真正的幸福。而我也能坦然地享受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我现在和西西在一起,她很爱我,对我很好,很疼我,从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我都可以感觉的到。她总是不停的嘱咐我要注意着,注意那,虽然有些不耐烦,但在抱怨的时候,我的心里总会觉得很温暖。和朋友吃饭的时候,她会伸手抢走我的烟,偷偷倒掉我的酒。身边能有这样一个人,是我上辈子积德,这辈子走运。虽然我对她的感情和对少微不同,没有那么撕心裂肺,没有那么患得患失。但我确信我爱她,我会和她好好的在一起。尽我所能让她幸福快乐。
不知道谁说过,人在不成熟的时候,会选择为一个理由去死;而人在成熟的时候,却会选择为一个理由痛苦的活着。前者是因为冲动,后者就是一种伟大了。差不多每个人都冲动过,却很少有人能伟大的。
我是一个普通人,不希求自己伟大,我只要好好活着,这就够了。少微是我最初爱上的女人,西西是我现在的女人。在她们中间,还有很多女人,不过在我看来她们都是过客。但严格来说,我的青春是属于这些女人的。认识少微的时候,我的青春和爱情都刚刚开始,我什么都不懂,所以注定不会有什么圆满的结果。而和西西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已经被激荡的没什么热情了,只希求安稳。想想真是可惜了我的青春年华,没有给我最爱的人,也没有给最爱我的人。这是谁的错呢?谁对谁错又有什么重要呢?幸亏我现在还可以算年轻,很多事情还来得及去弥补。
2004年的初春,天气唬人的温暖,我只穿了一件衬衣和牛仔裤就出来了,从学校骑车到少微家门口,我用了不到四十分钟,很快的速度。我真得很想她,可我怕打扰她,每次都要找个借口才肯来找她。前几天收拾东西,发现有一盒王菲的卡带,是少微的。终于有借口了,我很高兴,下午没课可以到她家楼下等她放学,以还东西的借口看她一眼。现在想起来真是可笑,借口是可以信手拈来的,何必这么麻烦!
我记得她是六点多放学,我四点多就到了。在初春的天气里,阳光温柔的穿过树枝打在我身上,我的心十分舒服。我想起高中的时候,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是那么的温暖的,那段记忆是明亮的。
时间一秒一秒,我想象她从远处慢慢移近的身影,她变样了吗?可能会瘦些吧!快高考了,学习一定很紧张。我想着她的笑,自己也不知不觉陶醉在一种笑容中,我感觉到自己的面部表情应该是很夸张的。
我想起有一次,我趴在桌子上睡得很香,从上课一直睡到下课都没有醒。少微在旁边拧一下我的耳朵,又抓一下头发,要把我叫醒。我最讨厌睡觉的时候被人叫,在几次告诉她别碰我之后,我受不了了。“你烦不烦啊!滚开,离我远点!”我继续迷迷糊糊的趴下就睡,少微极了,把我桌上东西“哗”的一下全弄到地上。靠!疯了!我睡觉关你屁事!于是我们俩吵了起来。教室后排一个素来讨厌的男生开始起哄,我本来就不想跟少微发火,终于有个替死鬼了。“你他妈的活得不耐烦了,我们的事跟你有关系吗?”骂着,我已经捡了本最厚的不知道是那一科的书向那个男生扔去。终于可以有个适当的人发泄我睡不醒的怨气了。那个男生挨了一下,很不服气,嘴里不停的叨叨着。好!就要这样一个白痴让我活动下手脚。我走到后排,准备顺手抄把椅子给那混蛋一下。那时我的心里暗暗很高兴,这样既可以出我的怨气又可以缓和下我和少微的矛盾。果然,这一顿闹之后,少微不生我气了。呵呵,只要她不生我的气了,把那白痴打死都值得!
我过去是经常会惹少微生气的,可能是我比较笨吧!总会说不中听的话,惹得她不理我。我最怕的就是她不理我,可能就因为她清楚我这个弱点,故意常常以不理我的方式惩罚我。现在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