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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你别后-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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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去的地方叫张家围,离医院不远,打车只需要十五分钟。地名昭示着这里曾经住过某个张姓家族,它实际上就是一条幽静小巷,夹在高楼林立的繁华马路之间,一路犹如过过关一般曲折蜿蜒,如果不是李少君指着路,我恐怕即使在这座城市住几十年都未必有机会来这个地方。

    李少君带着绒线帽掩盖她因为做化疗而变得稀疏的头发,她的脸色在太阳下显得苍白宛若透明,穿在开襟羊毛衫底下的骨头仿佛随时要刺破血肉衣服凸现出来一般。但是她脸上带着亢奋的笑容,两眼晶亮,宛若一朵美丽的花绽放到极致,从花蕊到花瓣都透着萎靡的气息。她还能慢慢走动,上车下车也在拒绝我搀扶,但我知道她没多少力气了,走两步要歇息,动作稍微大点她会喘息。

    我们最终停在张家围的一处两层民宅,很普通,属于城市建筑尚未狠抓时代的产物。但蔓延出的阳台种了一棵茂盛的三角梅,枝干粗大,花团锦簇,紫红色的花犹如燃烧的火焰一般。从枝叶间隙中我看见那里晾着衣服,有男人的、女人的,还有小孩的,看来是住了一家子。我疑惑地看向李少君,却发现她双目含泪,用一种近乎痴迷的目光盯着那个阳台,嘴唇微张,鼻翼扇动,似乎在大口大口艰难地呼吸。

    她拼了命要来再看一眼的,原来是这里。

    想来这个地方一定承载了她许多不同寻常的记忆,美丽的,忧伤的,可能还有残忍的,不堪回忆的,但在一个罹患绝症的女人面前,这些忽然间都成了证明她曾经活过的证据,那么鲜活的健康的活着,那么肆意而狂放地伸展着自己的美。

    我忽然不想问她为什么要来这里了,我想我所能做的,说到底不过是陪着她静静伫立,然后在她站不住的时候搀扶她一把。

    有些回忆是私人化的,我尊重她。

    就在此时,一楼的门忽然打开了,一个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他大概三十岁左右,身材高大,长相普通,穿着也与相貌一样毫不出奇。他原本低头往前走,但李少君一见他便大惊失色,本能地想躲我身后去,我没料到她突然拽我,差点没站稳,往后踉跄了一下,还失声哎呦了一声。

    就这一声,令那个男人往我们这边看过来,他见到李少君,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随即换上欣喜莫名的,大踏步朝我们小跑过来,嘴里喊:“李少君!”

    李少君尖叫说:“我不是李少君你认错人了……”

    那个男人脚长手长,几步就到我们跟前,他一把将躲我背后的李少君拽出来,抓住她的手说:“认错个屁,你化成灰我都认得。你怎么来了?来了也不进去?见外了啊,这都多久没见面了,好容易见一回你装不认识我,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啊,你,”他这时疑惑地停了下来,打量李少君的模样,迟疑着问:“你怎么瘦了这么多?减肥吗?你够漂亮了减肥干嘛啊,看你这个鬼样子,脸色也很差啊,你没事吧?”

    李少君抖了抖嘴唇,抿紧唇线没说话,我看她脸色不好,忙说:“你放手,你弄疼她了。”

    那男的赶紧松了手,抱歉地说:“对不起啊,我就这么个粗人,疼吗啊?哥给你道歉。”

    李少君狠狠抽回自己的手,吸吸鼻子,眼一瞪,张嘴骂说:“余朝方,不是你的手你没感觉是不是,拽什么拽,不知道自己力气像头牛啊?”

    那男人被她骂了却嘿嘿地笑,说:“你骂我就对了,你刚装不认识我,我还真浑身不舒坦。”

    李少君扬起巴掌说:“要不再让你舒坦舒坦?”

    男人嬉皮笑脸讨饶说:“不敢了姑奶奶。”

    她微微喘了喘气对我说:“算了,兴致都让这人给搅黄了,咱们回吧。”

    我点点头,过去搀扶她胳膊,李少君对那男人说:“余朝方,我先走了,改天有空再约你啊,哦对了,那什么,祝你家庭幸福啊。”

    她语无伦次地说了这句,我暗暗摇头,却也不想多说什么,扶着她慢慢往回走,那男人呆了十秒钟,忽然拔腿追了上来,拦住我们说:“先等会,你给我说清楚了,什么叫祝我家庭幸福?”

    李少君挑起眉毛说:“这怎么啦?我不能说句祝福的话?难不成你真喜欢被人啐才舒坦?”

    余朝方皱眉说:“你没头没尾的给我上这句人话我听得渗得慌。”

    “呸,你爱怎么理解干我屁事?闪开,别挡道!”

    余朝方摇头:“你看起来怪怪的,李少君,你到底怎么啦?发生了什么事了?你,你碰见东子了?”

    “你让不让开啊你,怎么这么讨厌呢……”李少君勃然大怒,尖声骂起来,但她身体毕竟大不如前,骂了两句就上气不接下气,我不得不半抱着她给她顺气。

    但我发现她的身子在慢慢往下坠,我一个人根本撑不住她的重量,余朝方还在唠叨什么是不是那位东子又动手啊你别怕我去收拾他之类,我急得朝他大吼:“甭废话了,没看人都站不住了吗?赶紧过来搭把手!”

    余朝方愣住,随即立即过来从背后搀扶住李少君,他急得脸色发白,结结巴巴地问:“她这是怎么啦啊?怎么好好的人突然软掉似的?她到底怎么啦?”

    我瞪了他一眼骂:“没见过重病患吗?给我搀扶住,我打电话叫救护车!”

    “甭叫了,我有车,我开车快,赶紧送医院吧。”余朝方一把将李少君打横抱起,小跑着向外跑去。

    这男人看着长得五官平平,但开车技术却不是盖的,至少我没看过有谁能如此灵活地在都市中穿梭自如。李少君抱到车上时已经两眼翻白,心跳暂缓了。幸亏医院离得不远,我在车上给李少君不断做心肺复苏,总算撑到那,待我招呼同事将李少君送进去急救时,衣角忽然被一个人拉住。

    我一回头,却见那位余朝方眼神焦急地看着我,惶惶然地问:“那谁,李少君她,她会没事吧?”

    我拍开他的手说:“我希望她没事,至少不是因为下午去你们那有事。”

    说完我跟着进了急救室,动手参与急救工作,不一会肿瘤科的大夫也来了,大家齐心协力,总算暂时让她暂时脱离生命危险。

    错在我,我不该将病人带出去,这是违反医院规定的事。我被李少君的主治大夫狠狠骂了一顿,一句也不敢回嘴。原本这几天转院做手术的事也搁浅了,必须得等她病情稳定了再说。而且期间李少君还得做多个痛苦之极的检查,无形中也是多受罪。这都是因为我一时心软犯了原则性错误所导致。

    我心情沉重地跟着推着离开急诊室,李少君的主治大夫现在不准我靠近他的病人,我只能将她送到病房门口。等我从住院那下来,忽然有个男人冲到我跟前来,吓了我一大跳。我抬头一看,居然是那个余朝方。

    “她怎么样?那什么,李少君得了什么病啊,有危险吗?会死吗?”他惊慌失措地问。

    我看着他,叹了口气说:“宫颈癌,已经第三期,要动手术切割掉整个子宫,还不知道癌细胞会不会蔓延……”

    “她病得快死了?”男人哭丧着脸,悲声说,“真的病得快死了?”

    “也许,没这么严重,”我无力地安慰他。

    “我就说,无端端的她怎么会来祝福我?这丫头从来嘴里跟吃枪药似的,不被她埋汰才奇了怪了。她怎么会忽然转性?这样泼辣的丫头怎么会忽然转性?”

    我心情很糟糕,不想费劲去安慰一个陌生人,简单地说:“您别太担心,也有治好的先例……”

    “怪不得她会想去看那栋房子,”余朝方哭丧着脸问,“她是不是跟你说临死前想再看那房子一眼,不然死不瞑目?啊?”

    我沉默着点头。

    “操!你怎么就真的带她去了?那个地方就是她心头的刺,扎得越深,念想越重,你知道个屁啊你就敢带她去!”余朝方怒吼一声,抬脚狠狠踹了一旁的垃圾桶一下。

    金属质地发出大声轰鸣,我微微闭上眼,咽下心里的痛苦,睁开后淡淡地说:“我拒绝不了她。”

    余朝方扒拉了下头发,搓搓脸后对我说:“对不住,我不是怪你,医生,我是在生我自己的气,抱歉啊。”

    “这事我确实有错,你就算冲我发火也合理。”

    余朝方苦笑了一下,摇头说:“不是这么个理,该说错的人是我,我当初就不该介绍东子给她认识,我不该明知道自己哥们什么德性却没敢劝阻他们交往,我不该把张家围那栋房子借给他们住,我不该眼睁睁看着她陷得那么深还不敢搭把手拉她。”

    “那房子……”

    “是我的,但借给东子跟少君住了。”他闷声说,“你绝对想像不到,她那么泼辣厉害的女人,却在那房子里跟个日本娘们似的伺候自家男人,她是真想跟人好好过日子,结果男的拐了她十万块钱后甩了她跟另一个有钱女人跑了。”

    “她真傻。”

    “是傻,傻得让人心疼。两人掰了后少君就走了,从不联络我,我理解她想当这事没发生过,行,只要她觉着好,不认识我也没关系,可她怎么一转眼却得了这个病?”他哽咽着说:“啊?老天是瞎了狗眼吗?好好一个女孩怎么就得这么个断子绝孙的病?”

    “也许,她太累了。”我轻声说,“一个人撑了这么久,就算再泼辣厉害,她也累了。”

    李少君在我们医院的住院时间延长了一周,一周以后,她终于转去了人民医院。邓文杰亲自去打了招呼,那边的医生冲着他的面子给李少君优先安排了检查和会诊,结果仍然是建议切除子宫,由该院著名的肿瘤外科专家主刀,病房方面也将她安排进空余的两人病房,由于这个时间床位并不紧张,李少君等于一个人占了一间病房。这对李少君来说,已经是医院能给平民百姓能享受到的最好照顾了。

    手术日期定下来后,我抽空过去看了她两回,每次都遇见那位余朝方。听李少君的爸爸说,真是多亏了这个热心的年轻人帮着忙前忙后处理了大量琐事,不然他一个老人还真是应付不过来。然后也是这位余朝方做主给李少君请了一位女护工,于是避免了李少君处理个人卫生问题时的尴尬。他又天生自来熟,不出两天,肿瘤科住院处从护士到医生都被他混了个脸熟,见着他都跟老熟人一样随意说说笑笑。跟医护人员处理好关系的最直接好处便是他为李少君争取到许多病人没有的小便利,小到排队大到医嘱,余朝方都让李少君在那里过得顺风顺水,没遇到刁难,更没花钱买不痛快。

    我冷眼看着这个男人对李少君委实太过热心,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却难。我虽然很感激他危难之时伸出援手,但却不想因为这个人抱着浪漫主义的幻想,又如邓文杰那般将自己设想为救苦救难的男性英雄。如果那样的话,对李少君非常不公平。

    我知道李少君,那个女人,她永远鲜妍明媚,她也永远只给人看鲜妍明媚的一面。哪怕出去吃个路边摊,去买条卫生纸,她都会正二八经挑衣服画好妆才出门。她的生命力和欲望,在某种程度上外化为这种容貌装扮上的精细,在某种程度上,她并不只是爱好打扮,她是在靠打扮这件事确定自身,确定身为李少君的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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