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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妖姬:东宫乱-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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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一直坐在轮椅上一言不发的白衣男子缓缓催动着身下的轮椅走过来,黑衣男子一见,就要出言阻止:“公子······”

    男子微微一笑:“无妨。”

    声音清透,好似珠落玉盘,落在耳膜里,成功的把石化的叶锦瑟拉回现实。

    撞入视神经的是一张翩若惊鸿的脸,长发如墨,用一根素白的缎带束起,纤尘不染的脸上带着病态的苍白,眉目如画,深邃的眸子里好似闪烁着万千星辉,一身雪白的袍服是上好的冰蓝丝织造,袖口用银丝勾勒着玉兰花图案,整个人优雅入画,清逸出尘。

    叶锦瑟很没出息的看呆了。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她自诩见过的美男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阳刚的,温雅的,可爱的,冷酷的,各式各样,可从来没有哪一个男子能像眼前这个男子一样给予她的视觉冲击大,干净的,温润的,清冷的,高贵的男子。

    “姑娘,姑娘······”黑衣男子见她双眼直勾勾的盯着主人看,毫无半点姑娘家的矜持,便出声提醒她:“姑娘!”

    叶锦瑟终于回过神来,晓得黑衣男子那文绉绉的一声“姑娘”是在唤她,忙不迭的应:“什······什么事?”

    黑衣男子轻咳一声,等着主人发话。

    白衣男子嘴角始终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敢问姑娘是何方人士,为何出现在此处?”

    “我······我是路过的。”

    “······”

    在井底路过?

    “不不不不是,我的意思是说,我只是好奇进来这里玩玩,有个人莫名其妙的把我推到井里,我醒来就出现在这里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哦?你在井里待了多久?”

    “待了多久?”叶锦瑟习惯性的扯扯头发,撸起袖子看腕表:“现在是下午两点,一个半小时吧,我记得我是十二点开始爬山的,爬上山也就二十分钟左右,然后进来这里不久就被推到井里,恩,一个半小时吧。”

    说完看见对面两个男子皆露出不解的神色,这才想起现在不是在二十一世纪,按照古时两个小时为一个时辰的时间推算法,那就是大半个时辰,又连忙改口:“大半个时辰吧。”

    “你手上那是什么,能给我看看吗?”白衣男子声若天籁,带着让人不忍抗拒的魔力,叶锦瑟忙献宝似的把那块电子表从手腕上褪下来,抬腿就要送到白衣男子面前,黑衣男子见她动作,长臂一挥,挡在她面前:“不得放肆!”

    “流风,退下。”

    “公子,这个女人来历不明,还是小心为好。”

    “什么来历不明,你才来历不明,你全家都来历不明,姑娘我大名叶锦瑟,记住了,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的锦瑟,我可不是你说的什么来历不明的女人!”

    看这情形,这个白衣男子是这个流风的上司,上司都发话了,小罗喽还敢在这里嘚瑟!这个流风对她有很强烈的戒备意识,这让她很不爽,她就长得这么危险?

    叶锦瑟很臭屁的推开黑衣男子挡着的手,双手把电子表奉上:“帅······额,公子,你看,这东西在我们家乡叫腕表,是用来看时间的,这上面显示的数字是阿拉伯数字,和古文字里的一二三四其实是一样一样的,一天分为二十四个小时,午夜开始清零计时,现在是下午两点,腕表上就显示十四点,以此类推,懂吗?”

    “腕表?”白衣公子仔细的打量着手中这个精巧的小物件,汇聚万千星辉的眸子里流露出赞许:“挺新奇的小玩意。”

    “我这里还有更新奇的小玩意,公子要不要看看?”

    这个男人长得实在秀色可餐,连声音都这么好听,叶锦瑟忍不住想和他多亲近亲近,这样纯天然不加修饰的美男可不多见啊!

    干脆利落的打开背包,把iPad,相机,手机,墨镜,各种各样的零食一股脑掏出来:“你看,这些东西全是你们这里没有的!”

    白衣男子拿起相机端详:“这是什么?”

    “这个呀,叫相机。”

    “像鸡?它哪里像鸡了?”流风插嘴。

    叶锦瑟瞪他一眼:“不是像鸡,这个当然不像鸡,这是立拍立显的富士mini相机,来,我给你拍一张。”

第4章 琴瑟山庄() 
拿过相机,打开,对焦,白衣男子如画的眉眼映入镜头里,“咔嚓”一声,定格,名片大小的照片便从机身缓缓吐出来,取出照片递给白衣男子,他眼里有一闪而过的惊讶,继而淡淡的笑开了,有种天山雪莲开在雪峰上的绝世独立感:“这是这么做到的?”

    “这个解释起来就复杂了,看,这个相机里面有一个透明的镜片,这个镜头相当于一个凸透镜,来自物体的光经过镜头后汇聚在胶片上,形成一个倒立,缩小的实像,相机里面有一种叫做胶片的东西,它上面涂了一层对光敏感的物质,曝光后发生化学变化,物体的像就被记录在上面了,经过显影,定影后成为底片,再冲洗就成为照片啦!”

    叶锦瑟自己讲得畅快,完全不知道运用的那些名词眼前这两位听不听得懂,末了,又拿起iPad:“这个更神奇,它可以听歌,看电影,玩游戏,还有这个······”

    流风一脸迷茫,却抓住她话里的关键:“你会唱歌?”

    “唱歌?会啊,我会唱很多歌,许嵩的,汪苏泷的,徐良的,张杰的,王菲的,陈奕迅的,我都会。”

    白衣男子闻言,嘴角的笑意深了几许:“不知玉某有没有荣幸听姑娘唱上一曲?”

    “可以啊,公子你想听什么歌?”

    “姑娘随意。”

    叶锦瑟歪着脑袋想了想,唱歌而已,小case,她可是个超级麦霸,学校哪次演出少得了她,她的声音虽然比不上王菲的深情款款,但好歹也算婉转悠扬,唱首歌还难不倒她。

    清了清嗓子,一首【天下】信口拈来:

    烽烟起,寻爱似浪淘沙。

    遇见他,如春水映梨花。

    挥剑断天涯,相思轻放下。

    梦中我痴痴牵挂。

    顾不顾将相王侯,管不管万世千秋。

    求只求爱,化解,这万丈红尘纷乱永不休。

    爱不爱天长地久,要更要似水温柔。

    谁在乎谁主春秋。

    一生有爱何惧风飞沙,悲白发留不住芳华。

    抛去江山如画,换她笑面如花,

    抵过这一生空牵挂。

    心若无怨爱恨也随他,天地大情路永无涯,

    只为他,袖手,天下!

    一曲终了,脖子上一凉,锋利的宝剑赫然枕上她的脖颈:“谁派你来的?老实说!”

    两分钟前还一脸好奇宝宝的求知样,转眼就变成满眼杀气的冷酷保镖,这一前一后的转变让叶锦瑟措手不及,慌忙大叫:“你干什么?别别别,把剑放下,伤着我啦!玉公子救命!”

    “流风。”白衣公子用眼神遣退他:“叶姑娘刚刚叫我什么?”

    “玉公子,你不是说你姓玉吗?”惊魂未定的摸摸脖子,差一点,她白白嫩嫩的脖子就要留疤了。

    “姑娘好记性。”

    “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全名叫什么?玉这个姓很少见诶!”叶锦瑟狗腿的凑近他,他身上带着淡淡的药草香,不像传统中药那么刺鼻,有着很清爽的味道,像薄荷,像金银花,淡雅中带着让人安心的味道。

    “在下玉连城。”

    “好名字,和田玉,连城璧,你爸爸妈妈好有才,给你取一个这么衬气质的名字!”叶锦瑟毫不吝惜夸赞之词。

    玉连城唇角弯起,漫天阳光在他的笑容下都失去了光辉。

    “敢问姑娘刚刚所唱的曲子是哪位高人所谱?”

    “是张······是我编的,你想想,金戈铁马,征战天下,功名利禄,荣华富贵,抵不过美人唇畔盈盈一笑,那该是一种怎样的铁骨柔情啊!太罗曼蒂克了~”

    “叶姑娘好才情!”

    被眼前的绝色美男这么一夸,叶锦瑟顿时有些飘飘然,双手叉腰口若悬河起来:“这算什么,我可是天朝最高等艺术学院的优等生,唱歌跳舞,弹琴谱曲那完全是小case······”

    玉连城双眸含笑,意味深长的看着眼前口齿伶俐舌灿莲花的女子,有个念头正慢慢破土而出。

    谈兴正浓,有个僧人模样的小男孩跑进来:“公子,方丈请您过去。”却在看到叶锦瑟时目瞪口呆:“这个······这个怪人哪来的?”

    叶锦瑟一听炸毛了:“小子你说什么?你有胆再说一遍?怪人?我哪里怪了?”

    玉连城含笑不语,小沙弥双腿一软,跪在地上不住的磕头:“公子,我真的不知道她是怎么进来的,我没有偷懒,我一直都守在门外,公子明察,公子明察······”

    叶锦瑟呆住了。

    难道这玉连城是什么达官贵人家的子弟,在这山野小寺里静养,不许外人打扰,然后她无意中闯进来,所以这看门的小沙弥才会这么惶恐?

    流风眉头一皱,不耐烦的挥手赶人:“退下。”

    小沙弥如获大赦,转身一溜烟的跑开了。

    “姑娘,在下还有要事······”

    “我能不能跟你一起走?”话一出口,叶锦瑟才觉得唐突,脸瞬间红了,支支吾吾:“这地方我初来乍到,连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公子能不能收留我一段时间?我很能干的,端茶倒水洗衣做饭我都会,等我找到安身之所了马上就走,要是我以后发达了一定会报答公子的!”

    玉连城笑而不语,唇角的弧度让人捉摸不透,气氛登时尴尬起来。

    好半天,叶锦瑟泄气了,看来这帅哥是不肯收留她了,算了算了,还是自己出去看看,她就不信,自己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会饿死在两千年前。

    嘟着嘴垂头丧气的把摆得像展览会一样的零食一一塞回背包,却在抬头时不经意撞进他的眼里,黑白分明的瞳仁,像深蓝的夜空里洒满了碎钻,像阳光折射下熠熠生辉的海水,如此璀璨生辉的眸子,却平静无波得像一口深井,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透过这扇“窗户”,叶锦瑟却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缓缓转身,催动着身下的轮椅,珠落玉盘般的声音再次传来,只有两个字,却让她心花怒放,他说:

    “走吧。”

    雀跃一声,把手上的背包甩给流风,叶锦瑟谄媚的跑上去推轮椅:“公子,我来帮你。”

    “锦瑟,把这壶水送到东苑去,老夫人等着呢。”

    “哦,好。”

    放下手中的活计,一身丫鬟装的叶锦瑟三步并作两步走进厨房,从张妈手里接过水壶,转身就走。

    来到这个位于江南水乡的“琴瑟山庄”已经有半个月之久,每天除了在厨房洗洗菜,打打下手,给各个院子送送水之外,叶锦瑟其他时间都是在数着手指头过的,没想到她堂堂S市高级艺术学府多才多艺的高材生,莫名其妙的穿越回两千年前,居然只能做个打下手的丫鬟,这这这说出去不笑死人!

    在这里待了半个月,在仆从们的闲聊中也基本上了解了这个山庄的情况,山庄主人姓玉,是梁国有名的珠宝商家,家底殷实,在三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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