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与少的差异罢了,这是无论你多铁齿都不可能粉饰的。
吾家有男初长成,小男孩,这情愁滋味,你得开始浅尝才知酸甜。
莫晚艳被关在天牢足足十日,她到了第二天就放弃大吼大叫,安静得像牢里不曾关过她这号人物——因为李鸣凤命人拿布将她的嘴堵上!
恨呀!恨得牙痒痒的!只能咬住嘴里的那块布泄恨!
在这期间,李鸣凤一回也没有来看过她。
是她瞎了狗眼,被那张天真烂漫可爱绝伦又美死人的脸蛋给骗入地狱,活该现在被五花大梆当成莫圣双共犯打入天牢啦!
人性人性,这就是人性啊!
她在十五芳龄这一年,知道了不是所有美丽的东西都是好东西。
十日后,她被放出来,由伏钢押着带到御花园,在那里,等着她的不是李鸣凤,而是两头巨大的狮!
狮子凌厉的圆眸将她从头到尾打量一遍,其中一只嘴角还不断滴淌着唾,另一只发出低低沉狺,那声音仿佛在说:食物?送过来我尝一口味道先!
她的愤怒战胜对庞然大物的恐惧——这就是李鸣凤说像她的生物?!
莫晚艳肝火大动,竟挣断了铁链,花似的小脸满满全是责备,她指着狮子吼,吼得比狮更大声。
“太过分了!我的头发哪有它这么蓬?!”
之前没见过狮,李鸣凤说她像,她倒没什么感觉,今日一见,原来狮长这副德行,威武是威武,凶猛是凶猛,但是鬃毛蓬得太过头,被说像它,她一点也不高兴啦!
伏钢惊讶于此时手里的断链,区区一个小丫头竟能轻易挣断?她该不会和穆文笙——穆无疾那位七岁的稚儿——一个模样,全是天生神力的家伙吧?
不过他很快就恢复冷静——再不恢复也不行了,尤其是她看来就像准备要抡起衣袖,怒火中烧地上前和两头狮对吠。
“你手指再伸过去一点没关系,那两头狮也还没吃,正饿着呢。”
伏钢的恫喝吓得莫晚艳快速收回手,只是不甘不愿仍写在脸上,嘴里咕哝着:一点也不像,我的头发柔顺多了……
“瞧够没?瞧够就走了。”伏钢拎回她。
“咦?”她愣愣仰望着伏钢,“走?走哪去?”要砍了她吗?
“送你回去。”
“回哪里去?”又要回那暗不见天日的地牢?!
废话。伏钢冷睨她,“回你家去。还是你想再回天牢去?”
“回……我叔父家去?”她很讶然听到这个答案。
“不然你还有其他地方去?”
她怔了怔,摇头。
伏钢走没两步,见她仍伫着不动,停步,等她,她在原地握紧双拳,“我要见李鸣凤一眼。”问他这个负心汉——负她一片好姐姐心肠的负心汉——到底在玩什么把戏,先是逮住她,又要放了她。
但他还欠她一句道谢及一句道歉,她不甘愿就这样被打包送回去,要跟她决裂也不可以用这种让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方式!
“我朝皇帝不是你想见就见得到。”伏钢打断她的奢望。
“我是他的救命恩人,没有我的话,他现在还绑在我叔父的床上!”她气呼呼的。
“你越说只会越让我们想宰了你叔父,并不会改变什么事实,我朝圣上赦你共犯之罪,关你十天了事,你该好好庆幸保住脑袋,至于其他,最好别得寸进尺。”嗯,用了句好词儿,晚上回府去向爱妻炫耀一下。
她得寸进尺?
她没要李鸣凤送十万两黄金来叩谢她守住他珍贵贞操就很够义气了,他们倒反过来咬她一口,说她得寸进尺?!
天理何在——
莫晚艳生气了。哼,不报恩就甭报,想老死不相往来她奉陪,反正她有什么损失吗?没有!她还是可以快活过她的日子,遇上狼心狗肺之徒是她瞎了眼,学个教训就好,她牢牢记在心里,以后别再这般蠢,她才不稀罕!
咬咬唇,她跟上伏钢的脚步,坐上伏钢替她准备好的马车,心里说不怨是骗人的,李鸣凤骗了她的感情!
“这样做,真的好吗?”
城楼上,有道视线随着马车而去,深邃得读不出情绪,但那是不舍的胶着眷恋,若无不舍,就不会在车尘远远消失之后仍不肯挪开眼,他身旁的穆无疾低声问他,他没回答。
这样做,真的好吗?
他问过自己,老实说,他不知道,但他希望她走一趟她自己编织过的梦想,亲自走一趟,亲身去实现,也许哪一天,她达成梦想之后满足了,还愿意开心笑着跟他说她以前经历过的那些事迹,那不是很有趣吗?
“晚艳姐姐,你瞧见狮子了吧?我可没骗你,真的有狮子这种生物,是吧,别忘了你允诺过我的事呀。”他轻笑,在风中缓声自语,让风儿携着这句没来得及当面调侃她的话语远去。
莫晚艳原先赌气低头坐在马车里绞手指,突地一阵风顽皮翻弄幔帘,拂进一缕花香,她抬头,探出幔帘,马车正经过那棵前几日时含苞待放的花树,那时她与李鸣凤骑马而过,李鸣凤说这种花香极了,是她没见过的花种,听他这般说时,她心里好奇,原来是这样的香味。
香极了吗?她一点也不觉得……
或许是孤单,让一切变得无趣,那时与他作伴,连野林里摘的青果子都甜多了。
晚艳姐姐,等花开时,我摘花替你簪发。
替我簪发?那景象不怎么美吧?说不定我替你簪发还有看头些,哈哈。
树下,似乎还能瞧见那对悠悠哉哉骑在马背上摇头晃脑的年轻身影,笑语轻扬。
十五岁的她,十二岁的他,在这年交会,同时在这年,分离。
好漫长的路途。
明明来的时候觉得时光飞逝,像是一眨眼就到了皇城,怎么归途远得像到不了家一样?但实际上,她回来的时间足足比之前更快上好几天。
马车行经之路,全是她曾走过的,她在那处泥洼里踩了个空,跌个四平,也溅了他一身脏,现在泥洼被暖阳晒干,只剩下一片龟裂的干地。
还有那棵树,李鸣凤吵着要在树下睡午觉,死赖活拖着不肯走。
那家小野店是他们用午膳的店,里头的面好大一碗,老板娘又亲切美丽,只是他嫌面的味道太咸,结果被老板听见,拿菜刀出来挥舞,轰他们出去。
那条小溪,水冰冰凉凉,本来两人只是想取些水在路上喝,结果竟在溪边玩水玩了一整天,他泼她水,她将他扛起来往深一点的溪里丢,他沉了下去,她吓得几乎魂飞魄散,匆匆跳下水去将他捞起来,还在担心他的生死,他却张开眼,用一根指头顶着她的额,让她重心不稳又摔回溪里去。
那颗大石块,上头有他拿另一颗石子充当笔墨,洋洋洒洒写下的谜头,要让她猜。
那处她与他费了一个多时辰才努力生起火的柴堆残烬仍在。
那条小径,他教她哼了一条曲儿。
那条岔路,他与她争个面红耳赤,他说往左,她说往右。
那家小摊,他和她看见凉茶,像两条争肉的犬,汪汪两声冲上前去……
她笑了,脑海里仍清晰可见的那段回忆,是快乐的,无论之后的李鸣凤做了什么,又如何绝情待她,都无法抹杀掉他给她的短暂欢笑,或许只是那么短短几日,但她真的很开心,每个笑容都是出自肺腑,不像在莫府时虚与委蛇,笑得敷衍。
释怀了,不怨了,她告诉自己,记住她想记住的记忆就好,这样一来,那处泥洼不挡路了,那棵树不会碍着她的眼,那家小野店也可爱了起来,那条小溪的沁冷透心凉变得让她再三回味,那颗大石块、那条小径、那条岔路、那家小摊……
记得这些就好。
至少她很确定,她不会想丢弃掉那几天的快乐记忆。
莫晚艳的眉宇松放开来,她终于能轻快哼出那支曲儿,那支李鸣凤用着带些高亢的轻嗓,反覆教会了对音律异常迟顿的她的悠扬曲调……
第四章
十五岁那年回到莫府的事,至今想来仍像一场梦,过了这么多年,每当想起时,莫晚艳都还抱持着好深的怀疑。
按理来说,她偷走叔父几乎要到嘴边的鲜美肥肉,回到莫府里等着她的没有鞭子也该有家法吧,至少——她不会觉得叔父会轻饶她。
所以她是抱着必死的决心踏进莫家大门。
结果,莫宅里,没人鸟她。
就像以前那样,视她为无物,不主动与她攀谈,不主动向她行礼,这……和她预料中落差太大太大太大了!
阵仗呢?准备围缚她的大阵仗呢?
没有!
队伍呢?准备处置她的百人队伍呢?
没有!
刑具呢?夹手夹脚割肉烙胸的残酷刑具呢?
没有!
府里是那样那样的宁静,奴仆是那样那样的勤劳,堂兄堂弟是那样那样的高傲,堂姐堂妹是那样那样的花枝招展,风是那样那样的凉爽,天是那样那样的蓝,云是那样那样的白,但——不对劲呀!
她迟疑着脚步,小心翼翼,左右张望,总觉得应该会有人趁她不注意时,冲杀过来将她按倒在地,然后再直接一百大板打过来……
直到她在园子里不小心遇见莫圣双,她额上冷汗大颗小颗不断沁出来,想着惨了惨了死定了死定了,莫圣双却没吼她,瞟了她一眼,声音一如以往的冷淡,“你跑到哪里去了?”
“呃,佛、佛寺……”这借口太烂,她才出口就后悔,想再挤出另外一个之前,莫圣双已经收回视线,瞧也不瞧她,只数落了那么一句——
“去佛寺住几天也不会跟府里的人知会吗?不懂礼数。”
然后,他挥手赶她回房,没再多说半个字。
李鸣凤的事呢?怎么不逼问她?怎么不拷打她?怎么……好像无关痛痒?
她回房的途中,悄悄绕去先前囚住李鸣凤的那间偏房,被她打破的门板已经修复好,就连她走着走着,遇上了那日带着奴仆追赶她的管家,他竟也只是朝她轻颔个首,就各自去忙了。
好像……李鸣凤这个人不曾出现在这里过。
是梦吗?府里弥漫的氛围就像在说着这样的情况,仿佛只有她一个人做了与李鸣凤相遇的梦,而其余人全都很清醒。
偏偏整个府邸她也无人能问,只好跟大家一块装傻,既然没人会因为李鸣凤失踪一事处罚她,对她而言才最该是阿弥陀佛的好事吧。
唯一证明与李鸣凤的相遇是真实的,只有她向来藏在屉里的四颗珍珠不翼而飞。
她的日子走回正轨,她一步一步朝自己的梦想前进,没再走偏过半回——李鸣凤的事,是她唯一也是最后一次的偏差行为。
十八岁后,她如愿搬出莫府,考进了女将营,成为最低阶的小兵,天天操兵天天练武天天排阵。原来这就是她爹娘过的生活——说实话,很累,而和旁人相处,更累。
待了三年,她有此体悟。是她太习惯只将自己管好就好,从不想去扫他人瓦上霜,不擅长与人交际,加上曾被人骗过感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害她不敢再对人掏心挖肺,所以才会成为小团体努力排挤的对象吗?
将军讨厌她,副将讨厌她,伍长讨厌她,就连伙食兵都讨厌她,所以在女将营的日子并不比在莫府好过,她想,再待个一年半载,她就会编个病名离开军伍吧,这个心愿,她算是亲身体会过了,有好玩之处,也有让她想快快逃离之处,不过她不会后悔走这一遭,若她没来过,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