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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景自诩是个正直而且正义的人,可这杆枪所展现出来的“骚气蓬勃”有些过份了——真的过分了,以后就算找不到冷却液,也不能再用尿做冷却液来淬火。
一念至此,他又小声的安慰自己:“管它呢,客串枪兵只是暂时的。等会我要去青麟体育馆一趟,那边的箭馆有我寄存的弓箭套装。等我拿到弓箭,就立刻转职成弓兵。”
杜景选择镀锌钢管长枪当临时武器,是源于他听父亲说过的某个传说。
一队从未接受过长枪训练的武警战士,他们拿着临时下发的长枪,轻轻松松就战翻对面的战友。
注意,对面战友可是接受过长期专业刀盾训练,手里的刀盾也不是吃素的。
可是在相同的身体素质、相同的士气加成时;有过专业训练的刀盾阵,依然不是新手长枪阵的对手。
由此可见,枪乃百兵之王,最容易形成战斗力并不是假话。比方说明代武术大家程冲斗编撰《单刀选法》,默认对敌的武器基本都是长枪。
程冲斗为什么要详细图解单刀破枪?因为将来战阵之上遇见敌人时,对方有很大机率是拿枪的。
学会了单刀破枪,再破其他武器的攻击就是轻而易举。
在人类几千年的文明中,无数的长短兵器被历史、被战争淘汰。
而长枪却能走到19世纪,才逐渐退出舞台,足见它在冷兵器中的王者地位。
哪怕是像杜景这样的新手在砍刀、长剑、长枪三个选项中做选择,他用长枪能发挥的优势也大于他用刀剑。
说句实在话,拿长枪的杜景有自信干翻两个拿刀剑的自己,一寸长一寸强可不是开玩笑的。
有了这杆镀锌钢管长枪,杜景前往江山体育馆的路,便多了一份武力保障。
“长度约一米七,重量大概六斤多点。做为双手武器的话,它差不多到我的极限了。”他自语着掂量一下手中的武器,“我明明是想转职弓兵的,怎么一眨眼就变成了枪兵呢?”
随后他又调整了自己的心态:“其实不论弓兵或者枪兵,都不是那么好当的。我现在真正需要的东西只有三样,饮水、食物、药品。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有把枪,比方说98K。”
最后那个要求,现在只能当成玩笑来听。
毕竟在华夏境内,枪支属于严格管控的危险品。别说德皇98K,连三八大盖和汉阳造都不要指望能摸到。
当然了,如果杜景肯去市公安局的大楼里找一找,未必不能找到几只“小砸炮”。
但是那玩意威力太小,他曾经听过一个看似荒诞的真实案例。警察叔叔用小砸炮对着罪犯打空一个弹夹,结果一身枪眼的罪犯还能活蹦乱跳的反击。
要论致命能力,警察手里的小砸炮甚至不如他在大学里玩的美式猎弓。
拿上猎弓,随便用一个三棱放血箭头,都能让无防护的中箭者不治而亡。敌人中箭之后连站立的气力都没有,更别说抡刀反击。
与其拿从没练过的小砸炮吓人,去体育商店弄一套弓箭套装反而更好——比起打一颗少一颗的子弹,可重复使用的箭矢是个很大的优势。
在城市里能做箭杆的材料随处可见,能做子弹的材料寥寥无几。
杜景使用弓箭的优势很大,不会像射击一样,枪法还没练出来子弹先打没了。他在大学四年里接受的美式猎弓射击训练,让他有了极好的条件基础。
其实以上都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是枪支通常都锁在保险库里。
杜景不是公安系统的人,他不知道如何打开保险库的大门,更不知道去哪里找保险库的钥匙。
而弓箭不同,青麟市体育馆边上,就有好几家卖弓箭的体育用品商店。
“体育馆非去不可!既然如此,越快拿到弓箭越好。”杜景当即打定主意,说着他抬头望望天上的太阳,自言自语分析道:“青麟体育馆在西北方向,距离建材城有十二公里。”
按照人类正常步行的速度推算,至少要两个半小时才能到,步行走过去肯定是费时又费力。
万幸的是,还有一样代步的东西能用——共享单车。有它起码能缩短一半的时间,节省六成的体力。
共享单车很好找,街边路边到处都是,随便砸开一辆就能用。
“我这是什么鬼画风啊?”杜景边骑车边吐槽自己的滑稽扮相,“骑着共享单车,车上放着自制的长枪后腰还别着一把来自《穿越火线》的战术斧,玩着一个血淋淋的绝地求生游戏。”
第5章 第一战()
杜景正骑车说着自嘲的抱怨,突然瞧见前边的路上冒出一队野人。
有些野人的两肩上各扛着半扇猪肉,有些人手里拎着几只鸡,还有怀里抱着瓜果蔬菜的野人。
看架势应该是刚从五百米外农贸市场里出来。
相隔二十米的双方一照面,两边都愣住了。
距离那么近,再想逃跑是不可能的。
只要对面有个弓箭手,逃跑的杜景绝对会变成敌人的靶子。
野人的弓箭射得非常准,早在一个多小时以前,他就亲眼见识过。
说好了要战斗的,难道我要在这里退缩吗?
不行,我不能退!看看敌人扛肉扛水果的架势,他们只是一群野人伙头军,战斗力还不到某军炊事班战斗力的万分之一。
没错,只要我吓一吓他们,这些家伙就会屁滚尿流的。
不知哪里来的想法和勇气鼓舞了杜景,只见他怒吼一声:“狭路相逢勇者胜!”然后操起长枪蹬着自行车就冲了过去。
或许是被杜景的“骑士冲锋”吓到,又或许是从来没有见过骑自行车的人。
对面的七个野人也学他怪叫一声,只见他们丢下食物然后挥舞着棒子朝着杜景冲过来。
眼看野人离杜景越来越近,杜景的手心里隐隐现出汗水:好像跟书上说的不太一样?野人怎么不怕我呢?等会我该怎么办?
就在电光石火间,他突然灵机一动。
在距离野人只有六七米的时候,杜景选择减速跳车。跳车的瞬间他手上一用劲,将山地车直直朝野人群中撞过去。
山地车眼看就要撞上跑最前面的野人,那个抡着大木槌跑得最快的野人反手一下,立刻就把山地车给砸翻在地。
他身后的六个野人随即跟了上来,七人对着车轮还转山地车噼里啪啦就是一顿补刀。
我猜对了!
杜景心中暗喜:“这些野人的智商不高,他们将自行车当成我的坐骑,力求一下解决我的坐骑。”
趁领头野人转身砸车无暇估计的当口,杜景举枪平刺领头野人的后腰。这个位置是野人的肾——如果他的生理结构跟人相似的话。
肾脏是人体的要害之一,这个器官被穿刺产生的剧痛,不在正常人所能忍受的疼痛范围之内。
这里受伤,伤者会疼得连喊疼的力气都没有。
一切都在杜景的算计之中。等野人发觉身后有异的时候,事情已经无可挽回了。
杜景手中长枪的枪尖,原本是连岩石都能凿开的尖凿。后来还被杜景二度磨尖淬火,它在面对毫无防护的野人时,当然是无往不利。
“杀!”伴随着杜景的怒吼,弓步直刺出枪动作一气呵成。
枪尖刺进敌人身体的感觉,流畅如行云流水,没有一丝迟滞。
野人首领抽搐着的倒了下去。
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动作,就是躺在地上不停的抽搐。但很快野人就不动了,随后一缕淡红色的气息从他身体里逸散出来,沿着地面流向杜景所在的位置。
杜景双目死死瞪着眼前的六个敌人,他完全没有注意到地上野人的异变。
干掉领头的野人,并未让杜景的心有任何波澜。
建材城外那个被杀男人的悲惨遭遇,让杜景认清了世界的本质、也让他抛下了所有的顾虑:我不是任何人的猎物,也不想成为任何野人的升级经验!
无视枪尖的鲜血,杜景收枪对准下一个目标,上弓步平举枪直刺:“杀——”
当来自野人的淡红色的气息进入杜景的身体后,四年前大学军训时学过的军体拳和刺刀拼杀套路,突然间在他脑海里清清楚楚的浮现出来。
他霎时的感觉到,眼前的野人想挥动木棒撞击枪杆,阻止他刺中自己的身体。
这是一种很难描述的精神状态——就仿佛是下棋的棋手看透了对方的后手布置。
“杀!”
杜景手中长枪顺势一挽一抖,无师自通的耍了个枪花。晃动的枪花卸去野人木棒撞击的力道,转了个方向依旧是中宫直刺,瞬间扎穿了敌人的胸膛。
长度超过一米七的长枪,让杜景占到了很大的主动优势。
尤其是当他解决了两个最身强力壮的野人后,场面上的胜利天平立时向他倾斜。
从体型上看,跑最前边的两个野人都有一米七八的个头,体重至少是八十公斤往上。只有正常人体型的杜景比野人头领要小一点,但是却比其余的野人要大不少。
剩下这些歪瓜裂枣的野人,体重能有五十公斤都要谢天谢地。
以体型论地位的野人看见杜景把领头的大哥二哥干掉,再瞧瞧杜景手中的武器,他们的士气瞬间崩溃了九成。
野人并非完全没有智慧。
当他们意识到无论拼武器、拼力气、拼士气、还是拼体型,他们显然都没有高于杜景的优势时,撤退就成为了最佳选择。
再看看肾上腺素狂飙的杜景,已经完全进入了拼命疯狂状态。他深知对方与自己的人数比是五比一,现在不学平头哥,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学了。
如此疯狂的气势,足以吓退狮子,更别说几个胆颤心惊的野人。
剩下的五个野人相互对望一眼,有两个野人随即大步靠上来吸引杜景的注意力,其他三人都在慢慢的往后退。
“杀!”
杜景手中长枪像是毒蛇一样左右摇摆,微微晃动的枪尖闪耀着噬人的凶光,一旦发动就势不可挡。
无论野人手中的武器是木锤或木棒,都挡不住杜景越来越娴熟的长枪攻势。
随着刚才杀死的野人散发的淡红气息流入体内,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以往杜景在电脑中看过的长枪对战视频,那些无法让杜景理解的枪势枪架,现在好像都品味出了那么点意思。
得益于灵光一闪的感悟,在几个呼吸之后他又成功干翻面前的两个野人。
剩下三个野人被吓得肝胆俱裂,尖叫一声丢下东西就往回跑。
没等他们跑出七八步,得势不饶人的杜景几步赶上众野人。宛如毒蛇出洞的枪尖迅速刺出,先后扎死了两个野人。
随后他抽出腰上的战术消防斧,朝跑得最远的那个野人投去。
不知为何,杜景觉得自己的臂力和信心都瞬间大增,他觉得自己这一飞斧丢出去对方必死无疑。
“咔嚓”随着钢铁与头骨的撞击声响起,那个已经跑出二十米远的野人后脑中斧,扑通一下滚倒在地。
野人小队,全灭!
“呼——呼——”直到这时,杜景才觉得浑身肌肉不可抑制的颤抖起来,心跳也激烈得好像重锤敲鼓一样“咚咚”响个不停。
肾上腺素的副作用在他的身体里全面爆发。
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