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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飞扬-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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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苟乡长固然精神可嘉,但他当乡长的这些年,吴山的改变还真的不大。

    哪怕苟乡长再有改变吴山落后面貌的决心和勇气,奈何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

    没钱,什么都免谈!

    浩源县也好,卫周市也好,乃至益东省,都缺钱。

    谁也不会将大把的金钱丢到吴山这个无底深渊中去的。

    苟乡长也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搞些修桥铺路的工作,尽力为山民谋些福利。

    好在吴山的乡民并没有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好,自古至今,先辈们都是这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

    苟乡长,吴山乡政府的存在,更多的时候是一种象征,表示这里也是有王法的,并非化外蛮夷之地。

    苟乡长的日子过得清静而悠闲。

    尤其是最近几年,他更是越来越“懒”了,过惯了闲云野鹤般的日子,连去县城开会都不怎么热心,除了非得要他这个一把手去参加的会议之外,其他不要紧的会议,总是委派自己的副手和下属去参加。

    当然,大家如果认为苟乡长是个未老先衰,四十几岁就佝偻着背,咳嗽不断的小老头,那就大错而特错了。

    苟乡长身高一米七五,比这里大多数山民都要高得多,无论什么时候,衣服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腰板挺得笔直,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颇有几分“土皇帝山大王”的威风。

    吴山乡的干部群众都很信服他。

    这一日,苟乡长点起一支烟,站在离乡政府不远处的浩源河岸边发呆。

    浩源河起源于吴山,流经浩源,再到市里,汇入更大的河流。

    这里虽然也算是浩源河的源头,却是水流湍急,岸边悬崖陡峭,一进入雨季,河水暴涨,生生将河对岸的乡民们隔绝在另一头,需要步行十几里地,才能从另一处吊索桥过河。

    苟乡长一直想在这里修条桥,就是没钱。

    这个事让他有点郁闷。

    直到一台桑塔纳忽然停在他身边,发出刺耳的刹车声,才将苟乡长从沉思中唤醒。

    “苟叔。”

    从车里跳下来的是燕飞扬和李无归。

    苟乡长就笑了。

    这两个小子,在吴山乡算是名人,居然不但考上了高中,而且考上了卫周一中这样的全省重点中学,简直就是吴山的骄傲。

    不过苟乡长和燕飞扬李无归的关系,可不止这么简单,他正儿八经算是燕老爷子的徒弟,跟着老爷子学了不少强身健体的窍门,不然那能显得这么年轻?和李不醉两口子的关系也处得非常好。

    燕飞扬和李无归,都叫他一声“叔”。

    “怎么,还在为修桥的事犯愁?”

    李无归笑着问道,递给苟乡长一支烟,自己也叼上一支。

    “可不是吗?上边已经答应拨款了,就是不知道钱什么时候能到位,等到了雨季,施工就变得困难重重了……”

    苟乡长就着手里红红的烟屁股点起了香烟,深深吸一口,说道。

    燕飞扬将三枚重宝在手指中飞快地转动着,微笑说道:“没事,钱我们已经带来了,五十万,够不够?”

    “够。”

    苟乡长笑得眼睛都眯缝起来。

    两个读高中的小后生,一开口就说给他五十万修桥,这位乡长同志居然毫不起疑,连眉毛都不掀动一下,觉得这一切都是如此的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也算是咄咄怪事了。

    苟乡长的脑回路果然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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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小姑娘的心思

    公孙兰手里拿着一本线装书,缓步向操场走去。

    眼下是下午放学时间,卫周一中校园内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多数老师同学不是忙着回家,就是往食堂跑。也有部分老师学生去往操场。

    尤其是这些日子,去操场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原因倒也简单,天气渐渐炎热,正是活动筋骨锻炼身体的好时候,篮球场上变得特别热闹。每天下午放学之后,数个篮球场都会被占满,到处都是叫好加油之声,端的是热火朝天。

    每到春夏季节,卫周一中就要举办一些小型的篮球比赛,有正式的也有不那么正式的,不过每次比赛,都能吸引一大批人围观看热闹。

    除了本校的老师学生,外单位也有不少篮球爱好者跑到学校操场来打球。

    公孙兰在卫周一中已经成为一道极其靓丽的风景线,每次她走在路上,都能收获到最大限度的“瞩目率”,不但是学生,许多老师,无论单身的还是已婚的,都会有意无意地向这边看过来。

    公孙兰喜欢看打篮球。

    也算是一中消遣。

    燕飞扬和萧潇走在她的身后,隔着三四米的距离。

    萧潇放慢了脚步,有意无意间,让这个距离拉得更远些。

    公孙兰没有出现之前,萧潇是卫周一中公认的校花,连很多老师都是这么私下议论的。这姑娘是真的很漂亮,家庭又那么富有,简直就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

    萧潇早已经习惯了那种万众瞩目的“焦点生活”。

    但现在,她却不得不离公孙兰远一些。

    单论漂亮程度,公孙兰不见得就胜过了她,若论娇俏妩媚,青春活力,萧潇还更胜一筹,公孙兰太素雅了。然而正是这种素雅,让公孙兰拥有了与众不同的气质,那种飘然出尘称,宛如神仙姐姐下凡的味道,是如此的独特,惹得无数男人心痒难搔。

    相对而言,萧潇还略显青涩了些。

    萧潇是含苞待放的牡丹,暂时还没有展现出最娇艳的一面,公孙兰则是完全绽放的空谷幽兰,浑身上下都透出一股难言的魅力。

    何况公孙兰身上还有名牌大学生的耀眼光环。

    最要紧的一点就是——男人总是喜新厌旧的。

    萧潇从初中开始,就在卫周一中上学,迄今将近五年,一中的许多老师和同学,几乎是看着她长大,已经在不知不觉间产生审美疲劳了。

    这当儿,公孙兰忽然出现,顿时就将原本属于她的光芒抢去了不少。

    萧潇虽然不至于吃老师的醋,但漂亮女孩子的敏感内心,让她自然而然的对公孙兰保持着“警惕”,敬而远之。

    他们也是去操场。

    今天有一场友谊赛,是卫周一中对开元区机关干部。

    这是老对手了。

    卫周一中在开元区的辖境之内,与区机关相隔不远,机关里的篮球爱好者不少,机关篮球队在整个开元区都赫赫有名,经常会在市里区里举办的篮球比赛中获得好成绩。

    卫周一中篮球队的水平也不差,以体育老师为主,加上其他篮球打得好的年轻老师和学生,实力强劲,在各种篮球比赛中,时不时会和开元机关队狭路相逢。

    过往的交手史上,双方互有胜负。

    因为隔得近,一到天气好的时候,区机关篮球队的人就跑到一中校园来,向一中篮球队搦战。

    正由于双方水平都不低,各有主力,所以打起来非常精彩,每次友谊赛,都能吸引到大批的观众。

    萧潇就是其中最卖力的啦啦队员。

    每次有这样的高水平的友谊赛,萧潇是一定要去看的,今天自然也不例外。

    何况燕飞扬还是校队的队员。

    当然,是候补。

    燕飞扬通常都不怎么上场。在此之前,燕飞扬给人的感觉,就是个埋头苦读的“书呆子”,除了成绩很好,在其他方面都是不显山不露水的,打篮球也只是偶尔为之,很多同学甚至是同班同学,都不知道他还是学校篮球队的正式队员。

    几乎都没见他上过场。

    后来在食堂怒打混混,才让他“声名鹊起”,但也仅此而已。

    接下来燕飞扬还是一如既往的低调,他在外边做出来的一系列惊天动地的大事,因为保密工作做得比较到位,目前在学校里还没有流传开来。很少有同学知道,他手里已经有了两条人命,更少有同学知道,他现在还是信达实业有限公司和冠军夜总会的股东,以及幕后“老板”。

    大家唯一知道的是,燕飞扬似乎已经确定无疑,要成为萧家的东床娇客了。

    这些日子,他几乎每天都和萧潇待在一起。

    萧潇一点也不避讳她和燕飞扬之间的亲密关系,两人并肩而行,挨得很近,就差公然手拉手秀恩爱了,但走得这么近,身子是不可避免的时常会挨在一起。

    和公孙兰一样,燕飞扬手里也拿着一本书,并且也是线装书。

    那种密密麻麻,拥挤不堪的排版,让人一看就头痛。

    这是真正的古籍。

    只不过很少有人关注罢了。

    燕飞扬没穿运动服,他也是去看球的。主要是陪萧潇去看球。

    “萧潇,燕飞扬……”

    一个柔柔的声音响了起来,随即香风涌动,又一个女孩子走到了他们身边。

    萧潇顿时眼里就闪过一抹不悦。

    是叶小桐。

    叶小桐穿着白底兰花的连衣裙,白色球鞋,一双纤长的小腿,粉光致致,乌黑的长发,用一条粉红的发带轻轻束着,柔顺地倾洒而下,和前面几米外的公孙兰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去看球啊?”

    叶小桐很随意地走到了燕飞扬身边,三人并排而行。

    “嗯。”

    燕飞扬微微颔首。

    “我也喜欢看球。”

    叶小桐轻声说道,语气一如既往的娇柔。

    燕飞扬没有说话。

    对男女之事,他虽然是个“菜鸟”,却也知道,这当儿还是少说话为妙,否则肯定会惹得萧潇不快。没有哪个小姑娘会在这样的事情上“心胸宽广”的。

    “夜总会什么时候才能正式开业啊?”

    叶小桐又低声问道。

    叶勇军被抓之后,因为他涉嫌违禁品交易,连带的冠军夜总会也被勒令停业整顿,各个职能部门都上门来检查,各种整顿的通知雪片般飞来,堆满了陶德明的办公桌。

    这种唐僧肉,历来是大家都要吃上几口的,不吃白不吃。

    总要放点血才能通过。

    “你家的夜总会什么时候开业,你自己不知道啊?”

    还没等燕飞扬开口,萧潇就接过了话头,语气也不是那么柔和,随即从燕飞扬右边移到左边,拦在燕飞扬和叶小桐之间。

    叶小桐也不生气,依旧很轻柔地说道:“我不知道,我不管这些事的。都交给陶经理和燕飞扬在管。”

    萧潇便郁闷了一下。

    这个事,当初她是很生气的,都向燕飞扬兴师问罪了,结果被燕飞扬一座精致木雕就随手化解掉了,萧潇本是大咧咧的性格,心里头一高兴,顿时就将兴师问罪的事抛到了爪洼国。

    紧接着又被梁文绑架,燕飞扬亲自赶到救她,还挨了一枪,惊心动魄,她就更加将此事忘到了脑后。

    一个男人可以为你面对歹徒的枪口,还有什么好质疑的?

    现在叶小桐忽然提起这茬,萧潇才想起来,原来燕飞扬一直都和叶家有关系的,也许他们之间也有不少时候是单独待在一起的吧?

    不过,此事既然当初都没有继续追究,现在就更不能追究了。

    否则就是不讲道理。

    萧潇其实内心深处很怕燕飞扬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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