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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羞死人了!”徐贤如鸵鸟般低着头。恨不得将脑袋埋进衣服里。
“咣当…咣当咣当”
大萝卜一个劲的做自由落体运动。不断跟水池发生激烈碰撞。
徐贤感觉浑身被抽空了力气似得。那萝卜怎么都拿不稳。
王姨摇头笑道:“还是我来洗吧。您出去陪陪他,免得让他着急。”
就这么一会功夫,金允浩已经找了三次借口来厨房闲逛了。
而他每来一次,大萝卜就要咣当一次。
徐贤还要辩驳,却被王姨笑着推了出来。
而在门口,恰好遇见打着换饮料借口想混进厨房的金允浩。
金允浩没询问徐贤为何不洗大萝卜了,直接问道:“考虑好了么?”
徐贤装作不知:“什么考虑好了?”
壁咚。
金允浩单手抵着门框,将徐贤逼得靠在墙壁上。
磁性的男声悠悠响起:“我提议我俩去旅行。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两人去旅行,期间会发生什么是不言而喻的。
大部分韩国情侣都是在两人旅行的中坦诚相见的。
徐贤紧缩双肩,下巴无限靠向领口,紧张而又楚楚可怜。
动听的男声犹如舒缓的钢琴乐章,不知不见便进入了**:“去么?”
面对金允浩近在咫尺的炙热目光,她不敢与之对视,微微偏头,眼神飘忽不定的到处游曳,最后鬼使神差的说道:“那…”
“叮咚!”
就在徐贤即将同意的关键时刻,门铃却不合时宜的响起。
酝酿的暧昧气氛被这声门铃破坏的干干净净。
这气得金允浩嘴角直突突。
“嘻嘻…我去开门!”
徐贤双手捂着领口。一弯腰,便从金允浩的壁咚包围中溜走。
金允浩无语且气愤:“流年不利啊!还有。是哪个混蛋打扰我好事!”
走进客厅一看,居然是申东海这货撞枪口上了。
金允浩横刀立马的坐在沙发上,怒目而视道:“怎么才来?你坐11路过来的?”潜台词是: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关键时候来。
申东海不知道其中的内幕,没心机的大咧咧道:“没有,我开车过来的。”
金允浩气还没消:“你早上不到6点就给我打电话,说要过来。现在都快8点了,你开车才到?”不怪他怀疑,申东海做事很干脆,很少这么墨迹。
不过申东海接下来的回答让金允浩收敛了怒气和玩笑的心态。
“老大,工作上遇到麻烦了。早上我接到电话,有人在单位闹事,于是我便临时赶到单位处理这事,这才来晚了。”
金允浩立即追问:“闹事?到底什么情况?是否严重?”
申东海回答的语气还算轻松:“不算严重,暂时解决了。”
随着申东海的详细解释,金允浩渐渐了解了事情经过。
首尔高等检察厅主要负责审核下属检察官递交的不予起诉决定是否正确。
如果二级检察官认为该不予起诉决定有问题,便发回重审。
相反,如果没有问题和异议,则进入结案阶段。
另外,二级检察官还负责受理公民对办案检察官决定不服的申诉。
如果当事人或亲属认为办案检察官决定有误,可以到高等检察厅申诉。
早上发生的事情恰好跟申诉有关。
不久前,一个患有精神病的成年人抢劫并殴打了小学生,涉嫌刑事犯罪。
办案检察官对其犯罪行为和其家属监管不力做出起诉决定。
但嫌疑人家属认为嫌疑人患有精神病,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不应被起诉。
于是,嫌疑人家属便到首尔高等检察厅申诉。
事情的经过非常简单,且嫌疑人家属的做法合乎情理、申诉理由充分。
金允浩想不通此事有什么可商榷的:“按照正常流程受理此案不就完事了?”
申东海苦笑道:“情况没那么简单,甚至可以此案说相当棘手。”(未完待续。)
六百一十一章 殴打小学生案件
曦贤房地产公司的隐患问题不是短期内就可以解决的,但因为有充足的应对时间,因此此事虽然重要,但并不紧急。
相比较而言,目前工作上的事情却需要立即解决。
金允浩简单安排后,歉意的告别了徐贤,随后带着申东海一起赶往单位。
最近他忙着处理私事,用了几天休假,日常工作积压不少。
但那些都是不着急解决的事情,回去后立即处理就可以。
可早上的事情却不能拖,因为案件当事人在单位大闹,影响非常不好。
——
早上8点45分,金允浩和申东海赶到单位。
金允浩调取卷宗,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后,来到审讯室审问两名当事人。
嫌疑人宋正浩,男,35岁,患有间歇性严重精神障碍和轻微智力障碍。
在过去的10年时间里,有记载的,他累计抢劫并殴打过24个小学生。还有些受害人因为各种原因没报案,因此真实受害人数量要远超过这个数字。
卷宗被并没有记载宋正浩的犯罪动机,金允浩对这个作案动机非常好奇。
抢劫并殴打小学生,这样的事情实在太怪异了。
可以说是闻所未闻。
金允浩走进审讯室后,首先介绍自己身份。
随后他在宋正浩对面坐下,开口询问道:“能说说你犯罪的动机么?”
宋正浩除了眼神有些呆滞外,表面上看起来跟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
感觉出来他可以跟人正常沟通,但却没回答金允浩的问题。
金允浩用温和的口吻。试着劝说道:“如果你跟我说明动机。说不定我可以帮你免于被起诉。我是此案的负责检查官。我有这项权利,你可以相信我。”
宋正浩看了看金允浩,想了几秒,随后快速摇了摇头。
他拒绝的倒是干脆,完全不给金允浩任何突破机会。
金允浩一时间也找不到合适的沟通办法。
僵持的沉默中,金允浩看向宋正浩身旁的秃顶老的男人。
老男人名叫宋万福,是宋正浩的父亲,70岁的他却苍老的像80岁。
金允浩询问道:“您能说说他这样做的动机?我想了解真实情况。”
宋万福想了想。随后看了眼身旁的儿子,最后摇了摇头,没说话。
父子俩一个样,看起来都不想谈及作案动机。
金允浩敏锐的察觉到,这里面有古怪。
他没有急于求成,转变话题道:“不想说没关系,那我们谈谈此案经过吧。
本月初,宋正浩抢劫并殴打了惠丰初等学校一年级的学生,当场抢走受害人52万现金以及一部高档手机,并造成受害人身体遭受多处轻度伤害。
受害人家属报案。要求严惩行凶者,并明确表示不接受私下和解。
宋正浩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办案检察官的起诉决定没有问题。
既然如此,作为宋正浩的父亲,宋万福先生您为何还要来这里闹事?”
宋万福有些激动的辩驳道:“我儿子患有严重的精神…障碍。
按照《刑法》规定,精神病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我儿子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办案检察官应作出免于起诉决定。”
闻言,金允浩若有所思的审视眼前这个老男人。
从宋万福条理清晰的辩解中可以看出,他精通法律规定。
因为一般人在辩解时,不会刻意提及‘《刑法》规定’,而会用‘法律规定’这样的普通词汇替代。
只有那些精通法律的人或者是司法工作者,才会用前者那样的专业词汇。
但卷宗记载,宋万福从事的职业却跟司法工作毫无关系。
于是矛盾出现了:为何宋万福会精通法律并使用专业词汇呢?
“有意思。”
金允浩在心中记下此事后,针对辩驳道:“你说的《刑法》规定没错。
但你儿子的情况却不符合《刑法》的补充规定。
《刑法》第十八条补充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时犯罪,以及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而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你儿子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大部分时间里精神正常。且他在作案后立即逃离现场,躲避了校方保安的追捕。在他被捕后,并没有在他身上找到赃物,说明他有意识的处理了赃物。
他一系列的行为都说明,他在作案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识能力。
因此,他的情况符合《刑法》补充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
金允浩是当届司法考试第一,并以第一名的成绩从司法研究院毕业。
在司法理论知识方面,他堪称学霸级人物。
跟他辩论法律解释,纯属找虐。
金允浩的辩论,驳得宋万福哑口无言。
宋万福还想继续为儿子开脱,可是张着干裂的嘴唇,半天说不出什么。
在这次较量中,金允浩完胜。
可意外的是,金允浩却话锋一转:“我跟你说这么多,是想让你打消侥幸心理,正确面对宋正浩现在面临的情况,我并没有其它的意思。
这些年,宋正浩因为某些原因屡次犯罪,却屡次无法改正。他的行为对社会安定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让你承担了大量民事赔偿。
作为司法工作者,我同情你们的情况,但我更有义务维护受害人的权益。
如果此案中还有其它内情。就请你讲明。包括犯罪动机。
我会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但如果你们拒不配合,那么对不起,我不会驳回办案检察官的起诉决定。
同样,因为你们的不配合,我会拒绝受理你的申诉,维持原决定。
此后如果你再来这里无理取闹,那我就不会客气了,我会以影响公共秩序的罪名正式拘捕你。
情况就是这样。希望你们认真考虑。
我先回避,你们商量下,有决定了再通知我。”
宋万福可以咬着牙缴纳民事赔偿,却不愿看到儿子承担刑事责任。
因为一旦有了这个先例,那以后宋正浩再犯罪,还会承担刑事责任。
这次事情之所以闹大,是因为办案检察官也忍无可忍了。
宋正浩屡次犯罪,办案检察官承担巨大压力,这才做出起诉决定。
没办法,宋万福才来这里大闹。希望博取负责检察官的同情。
作为父亲,宋万福的心情和行为可以理解。
但金允浩作为负责检察官。却不能仅照顾宋万福父子俩。
相比较而言,被宋正浩抢劫和殴打的小学生更无辜,他也要为小孩考虑。
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宋正浩的行为,以后还会有更多受害小孩。
因此权衡利弊后,金允浩决定暂时公事公办。
如果出现新情况,到时候再斟酌。
——
金允浩走出审讯室后,对迎过来的申东海和尹国洪问道:“嫌疑人父亲宋万福以前都从事过哪些职业,是否接触过司法工作?”
尹国洪立即递过来一份带着热度的材料,介绍道:“这是我刚刚查到的资料,宋万福二十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