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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皇系统-第2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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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将军

    官名。起于战国,历代多沿用,而以汉代地位最尊。汉初以韩信为大将军,其后又称为大司马大将军,位最尊贵,霍光、王凤等皆曾任之。三国时魏、吴并增置上大将军,位在大将军之上;唐宋于十六卫皆置大将军;明初徐达为将军;清初年尧及诸王也曾授予大将军等号,督师出征,礼遇殊异,然并非常设,事毕则废。参阅《通典。职官十一》。

    大理寺

    官署名。汉景帝时改廷尉为大理,北齐时始设大理寺,为掌管刑狱的中央机构。隋唐以下多沿其制。明清时大理寺卿为正三品,在大九卿之列。卿以下设少卿、寺丞、评事等职,掌审谳平反刑狱及其政令。又,古代司法之官于棘树下审讯案情,大理寺多植棘,故亦称为“棘寺”。《新唐书。百官志三》:“大理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五品下。掌折狱、详刑。凡罪抵流、死,皆上刑部,覆于中书、门下。”《明史。职官志二》:“大理寺。。。。。。卿掌审谳平反刑狱之政令。少卿、寺丞赞之。”刘海年、杨一凡《中国古代法律史知识》:“唐朝以大理寺主管审判,刑部主管司法行政,御史台主管监察。”又“明清在中央以三法司为理刑机关:刑狱归刑部,纠察归都察院,而大理寺却成了专司驳议的慎刑机关。审判权归刑部掌握,这一点上与唐宋正好相反。”

    大司空

    官名。西汉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后复旧称,哀帝再改为大司空。与大司徒、大司马并称三公。东汉旅馆司空。明清时用作工部尚书的别称。《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成帝绶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置长史如中丞,官事如故。”《后汉书。百官志一》:“司空,公一人。本注曰:掌水土事。。。。。。世祖即位,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大司马

    官名。西汉武帝时罢太尉,置大司马,与大将军联称为大司马大将军,西汉一朝,常用为加官,授与掌权的外戚,也有不兼将军号者。南朝曾沿置,事实上为兼握政务与军事重权的高官。明清时用为兵部尚书的别称。《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尉。。。。。。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骠骑、车骑之上,以代太尉之职,故恒与太尉迭置,不并列。及魏有太尉,而大司马、大将军各自为官,位在三司上。晋受魏禅,因其制。”清李暾有《拜张大司马墓》诗。按:大司马指张煌言,明末桂王曾授以兵部尚书。

    大司徒

    官名。西汉哀帝时罢丞相,置大司徒。与大司、大司空并称三公。东汉称司徒。《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相国、丞相,皆秦官。。。。。。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后汉书。百民志一》:“司徒,公一人。本注:掌人民事。。。。。。世祖即位,为大司徒,建武二七年,去‘大’。”

    大学士

    官名。唐代有宏文馆学士、集贤院学士,为掌文学著作之官,尝以宰相兼领、知馆、院事,称大学士。宋沿之,对学士中资望特高者,加‘大’字。及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2年)废丞相及中书省,十五年仿宋制设大学士,以为皇帝顾问。成祖即位后,以侍讲、侍读学士等翰林官参预机务,入内阁,至明中叶,遂以大学士为内阁长官,替皇帝起草诏令,批条奏章,商承政务,其本身官阶在尚书、侍郎下,但实权甚重。稍后,以尚书、侍郎入阁办事,兼大学士,加官至于一品,位望益尊,乃成为事实上的宰相。清代设立军机处,大学士职权为军机大臣所代替,其称仅作为荣衔,授予军机大臣及内外各官资望特高者,为正一品。大学士皆以殿阁名入衔,明有中极、建极、文华、武英等殿和文渊阁、东阁大学士,并正五品,无定员;清隆十年(公元1745年)以后,大学士专以三殿(保和、文华、武英)三阁(文渊、体仁、东阁)入衔,满、汉各二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均为文臣最高官位,汉人一般非翰林出身不授此官。《明史。职官志一》:“'大学士'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似批答,以平允庶政。。。。。。以其授餐大内,常侍天子殿阁之下,避宰相之名,'其地'又名内阁。”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大学士'何人用何名,由皇帝个别临时指定。清代大学士与明代不同,官阶为正一品,在所有文职中居第一位,并享有最高的荣誉。一般以授大学士(或协办大学士)为拜相。在公私礼节上都以中堂为称呼。”

    待诏

    官名。汉代以才技征召士人,使随时听侯皇帝的诏令,谓之待诏,有待诏公待诏金马门等名目。唐初,凡文辞经学之士及医卜等有专长者,均待诏值日于翰林院,以备传唤。玄宗时遂以名官,称翰林待诏,掌批答四方表疏,文章应制等事。辽有翰林画待诏。明清时,翰林院中仍置有待诏,但地位低微,掌校对章疏文史。宋元时亦用以尊称手工艺人。《汉书。公孙弘传》:“时对者百余人。。。。。。拜为博士,待诏者有词学、经术、合炼、僧道、卜祝、术艺、收弈,各别院以禀之,日晚而退。其所重者词学。武德、贞观时,有温大雅、魏徵、李百药、岑文本、许敬宗、褚遂良。永徽后,有许敬宗、上官仪、皆召入禁中驱使,未有名目。。。。。。玄宗即位,张说、陆坚、张九龄、徐安贞、张等,召入禁中,谓之翰林待诏。”

    待制

    官名。起于唐代,本为轮番值日以备皇帝顾问之意。至宋代始成为官称。宋制,文臣于本官之外,加给殿阁学士、直学士、待制等兼官头衔,以为恩荣。辽金及明初,翰林院尚存此官,但地位远较宋时为低。《宋史。包拯传》:“除天章阁待制,知谏院,数论斥权幸大臣。”又“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火敛手。。。。。。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明史。职官志二》:“洪武二年。。。。。。增设待制,从五品”又“十四年定学士为正五品,革承旨、直学士、待制。”参阅《宋史。职官志二》。

    道员

    职官名。明初布政司、按察司因辖区大而事繁,布政司的左右参政、参议分理各道钱谷,称为分守道;按察司的副使、佥事分理各道刑名,称为分巡道。此为道员称谓之始。至清乾隆间裁去世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职,专设分守道与分巡道,多兼兵备衔,管辖府、州,乃成为省以下府、州以上的高级行政长官。别称“道台”、“观察”。《官场现形记》第三四回:“八点钟一位客到,乃是这里有名的一位道台叫做’磕头道台’。”又第九回:“王观察信上言明,是奉了东抚之命,前往东洋考察学务。”东抚,指山东巡抚。

    典史

    官名。元代始设,明、清因之,每县设典史一员,为知县下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如无县丞、主簿,则典史兼充县署之事务官。品秩为未入流。《元史。百官志七》:“上县,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簿一员,尉一员,典史二员。”

    殿中侍御史

    官名。自魏晋以后均为监察官之一。唐代殿中侍御史属殿院,掌殿廷仪卫及京城的纠察。宋代沿置,掌纠弹百官朝会时失仪者。明清不置。《旧唐书。职官三》:“殿中侍御史六人。从七品下。。。。。。掌殿廷供奉之仪式。凡冬至、元正大朝会,则具服升殿。若郊、巡幸,则于卤簿中纠察非违,具服从于旌门,视文物有所亏阙,则纠之。凡两京城内,则分知左右巡,各察其所巡之内有不法之事。”《新唐书。张行成传》:“召补殿中侍御史,纠劾严正。太宗以为能。”

    东厂

    官署名。明成祖朱棣为燕王时,为夺取帝位,阴结京师宦官,以为内应。即位后,对朝廷大臣多不信任,乃一反太祖关于宦官不得干预政事的禁令,重用宦官。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十二月,置东厂于北京东安门北,命所宠信宦官一人掌理,委以缉访刺探的大权。属官有掌刑千户、理刑百户各一员,由锦衣卫之上。是明朝皇帝镇压人民和官员中反对派的工具,罪恶极大。与锦衣卫合称为“厂卫”。《明史。刑法志》:“刑法有创自有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未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又“祖制,凡朝会,厂卫率属及样尉五百名,列侍奉天门下纠仪。凡失仪者,即褫衣冠,势下镇抚司狱,杖之乃免。。。。。。迨万历时,失仪者始不付狱。”又“东厂之设,始于成祖。锦衣卫之狱,太祖尝用之,后已禁止,其复用亦自永乐时。厂与卫相倚,故言者并称厂卫。”

    都察院

    明清两代最高的监察、弹劾初及建议机关明初,改前代所设御史台为都察院,长官为左、右都御史,下设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又依十三道,分设监察御史,巡按州县,专事官吏的考察、举劾。清代改以左右副都御史专为总督、巡抚的国衔(明代,都御史、副都御史都兼用作加衔),以方便其行事。至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又以六科给事中并入,因合称为科道。《明史。职官志二》:“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大狱重囚会鞫于外朝,偕刑部、大理谳平之。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十三道监察御史,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奉劾。。。。。。而都察院总宪纲。”

    都监

    官名。

    1、唐代中期命将出师,以宦官为监军,称都监、都都监。

    2、宋代兵马都监的简称。诸路、州、府皆置。各路都监掌本路禁军、屯戌、边防、训练之事。州府以下都监掌本地屯驻、兵甲、训练、差使等事务。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三》。

    都督

    官名。本意为统领,总领。始称于东汉末。魏文帝黄妆三年(公元222年)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而都督中外诸军及大都督权位为最重,实为全国最高军事统帅。两晋南北朝因之。北周改都督诸军为总管。又有大都督、帅都督、都督之称。至隋文帝时,三都督并为散官。唐复旧称,设大都督府,后又分都督府为上中下。大都督(上都督)以亲王为之,遥领其任,亦常用为赠官。中叶以后,以节度使、观察使为地方最高长官,都督之名遂废。元置大都督府,统领诸卫。明代置五军都督府,各有左右都督,及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分领京卫与各地卫所,为全国最高军政机关。后各卫所仅余空名,都督乃成虚衔。清初沿之,后废。《三国志。魏志。曹真传》:“文帝即王位,以真为镇西将军,候节都督雍、凉州诸军事。”《晋书。桓温传》:“又加侍中、大司马、都督中外诸军事,候黄钺。”《新唐书。裴行俭传》:“复为金牙道大总管,未行卒,年六十四,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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