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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着椅子上的人;抿紧了红润的唇瓣;语气有着不符合外貌的老道与成熟;“打我清醒过来也有三天了;这三天你就没回去过。”
“望舒我”和少年说话的是一个看上去二十七八的女人,拥有着刺眼的美艳,让人能瞬间由她联想到祸国殃民的妖妃;“我”
女人吞吞吐吐,说不出来话。
“小姨,你只要不跟我说;你和我姨夫离婚了;我什么都能接受。”
“离了。”
望舒盯着她;细白的手指紧握着,心里忽然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什么时候离的?”
林红心虚的偏过头;不敢直视自己的外甥;“就,就你刚昏迷那两天。”
“操!”望舒忍不住爆了粗口,随后便一直咳嗽,脸涨的通红。
他骂人也是气急了。
望舒今年十八岁,六年前他父母在出差回家的路上车祸身亡,留下了两套房产和二十年以来兢兢业业工作的存款,以及一笔赔偿金。
这些钱够普通人一辈子衣食无忧。
一时间,望舒那些亲戚全都蜂拥而至,想要成为他的监护人。
而年幼的望舒却选择了他刚结婚不久的小姨林红。
林红是个美人,是一个贪图富贵的美人,她凭借自己的美貌和执着,在三十岁那年成功的嫁入了豪门,那是真正的豪门,在京城这种卧虎藏龙的地方也是能叫的上名字的富豪。
对于一步登天的林红,望舒手里这丁点财产,她还看不上。
林红无子,除了讨好老公以外,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望舒身上,她是疼爱望舒的,可并不是教育望舒成为国家栋梁,而是整日带着望舒出入各大商场美容院还有小姐妹们的派对下午茶,望舒模样精致,嘴甜乖巧,林红带出去也特别有面子。
望舒本就是父母老来得子,从小备受宠爱,是被捧在心尖尖上养大的小孩,父母死后又碰上林红这么一个毫无三观可谈的监护人,好好的孩子,长歪不稀奇,十几岁的望舒越发早熟,看同龄人的眼神活像看智障,在学校打架惹事顶撞老师是常事,小事情林红出面解决,大事情姨夫打个电话解决,这让望舒意识到,钱和权利的重要性。
十五岁的望舒开始给林红出谋划策,教她该如何拴住丈夫的心,如何解决丈夫外面那些女人。
他的主意总是有效。
望舒告诉她,姨夫总在外面沾花惹草,她应该为自己留一条后路,林红便暗暗的存了许多私房钱,全部交给年仅十六岁的望舒,望舒便拿着这些钱投资房产股票,也总是能赚钱,至此,地位颠倒,望舒成了林红的监护人。
若不是他一直在林红背后出谋划策,乐于作天作地的林红早就被扫地出门了。
看,现在他不过是昏迷的三个月。
离婚了。
让望舒生气的不是离婚,他老早就做好了小姨离婚的准备,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手头里的这些钱只要林红能安分点,足够他们惬意的生活。
可望舒知道,现在不能了,三个月时间,没有人管束,以林红的消费水平,能把他掏空。
“望舒,你没事吧?我去找大夫!”看望舒咳的凶,林红有些急了,起身要离开病房。
望舒是她的主心骨,两个人狼狈为奸多年,没了望舒,她过的也不好。
望舒一把握住她的手,拼命的压制住自己胸口的痒意,勉强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我问你,这三个月你怎么过的。”
林红知道他在问什么,只得老实交代,“我拿了你家的存折,卖了股票,还有房子不过你家那套房子和新东方的那套房子我都没动!”
“你有病吧!”望舒真的要吐血了,他松开自己的手,缓缓躺在床上,长长的睫毛止不住的轻颤,望舒深吸了口气,还算冷静的指使林红,“去,叫医生。”
不生气,他好不容易活下来,他的命很宝贵。
林红如获大赦,赶忙跑了出去,望舒听着急促的脚步声,生无可恋的看着白色天花板,不必再问林红,他已经清楚哪些钱去了何处。
他住的医院,vvip病房,林红离婚,为了维护在姐妹面前的脸面,花销只会比平时更甚。
望舒有些头疼,他不明白自己的人生怎么就这么坎坷。
没人知道,他昏迷的这三个月里到底经历了什么。
望舒只是一时气急,并没有什么大碍。
三天后,身体渐渐恢复的望舒出院了。
不出院他就得倾家荡产。
“望舒,要不你留在医院观察几天吧,我我把车卖了,医药费还是能”
“你别说话。”望舒裹着林红车上的毛毯窝在副驾驶,呆呆的看着窗外,繁华的城市让他感到陌生极了。
很快,车到了望舒家楼下,“望舒,你先上去吧,我去给你买点吃的。”
“嗯”望舒很清楚,这顿饭又是不少钱,可他现在没心思管。
回到家,望舒看着一室狼藉,不由佩服林红。
得傻到什么程度找个存折能把家翻成这样。
望舒走到卧室,他的手机和充电器还扔在那里,三个月前,他躺在床上,一边充电一边看一本名为种田之地主的,结果因为手机漏电,穿进了那本里
望舒昏迷的那三个月,其实是穿越。
种田之地主是一本男频,主要讲述了一个农民王大贵穿越到古代,奋发图强,种地产粮,一步一步脚踏实地,从家徒四壁开始,成为米面商人,用赚来的钱继续买耕地,增加粮食产粮,养活了半个国家的百姓,没几年就富可敌国,成为了古代大地主,还迎娶了公主。
望舒穿越成为那个和他长相一样的罪臣之子时,王大贵已经富可敌国了,国家已经非常富饶了,而他则被流放到荒芜之地,差点被饿死在国家给分配的那间茅草屋里。
准确的说,那个罪臣之子已经被饿死了。
罪臣之子要面子要尊严,哪怕被饿死他不吃嗟来之食,他可以吃,望舒冲着隔壁泼辣老妇人装乖卖笑,讨来一个馍馍,就着浑浊的井水,勉强填饱了肚子。
看着外面属于他的一亩三分地,望舒觉得他不该吃那个难吃至极的馍馍,左右都得饿死。
是老妇人和家中儿媳妇说的话激起了望舒的求生欲。
她们说,今年是永历十八年,王大贵要娶公主了。
望舒清楚的记得,结尾时,是永历二十一年春,公主生子。
他有种感觉,只要等到结尾的那一天,他就能回去,而在这三年时间里,生存才是关键。
望舒不会种地,也不愿意顶着大太阳东奔西走,在这个只有出力气才能吃上饭的鬼地方,他只能靠偷别人家的玉米土豆,厚着脸皮蹭吃蹭喝才能谋生,有王大贵这个粮食大亨在,哪怕是这种贫瘠的地方生活都好了不少,望舒长的俊,嘴又甜,家里宽裕点的也愿意给他个馍馍吃。
赖上杨砚是一个巧合。
谁让杨砚会打猎,谁让他家房檐上挂着兔子肉了。
望舒吃不到肉实在是太馋了,他一个没忍住,夜里偷偷溜到杨砚家院里偷兔子肉吃。
头一次被抓住。
一米九的汉子,单手把他拎起来,一下子抡到肩上,一言不发的往外走,要把他送到官府去。
望舒怕极了,他听说牢里都是耗子,半夜里咬人,像他这么瘦的,一晚上就能吃的只剩骨头。
望舒可以死,却不想死的太惨,他扒着杨砚的肩求饶,杨砚不理会,他觉得委屈,自己原本衣食无忧的,怎么就到了这样一个破地方,越想越伤心,把杨砚的肩头都哭湿了。
杨砚停下脚步,犹豫了一下,把他带回了家,给望舒做了一道青椒炒兔子肉,还给了他两个白面馒头。
这是什么好日子啊,望舒仗着他心软,一口一个哥,死皮赖脸的在他家住下了。
杨砚有好多钱,他攒下来要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日子,十里八村的媒人给他寻摸了好几个黄花大闺女,他都没看上。
望舒想了想,杨砚这要是娶媳妇了,他和杨砚非亲非故的,还怎么在这蹭吃蹭喝啊。
或许是这个原因吧,望舒洗个澡,爬上了杨砚的热炕头,白嫩的长腿盘上杨砚健壮的身体,他对着杨砚说,“我给你当三年媳妇成不成。”
第94章()
当第一次看演唱会变成和杨砚一起看演唱会;望舒瞬间觉得;这演唱会好极了,无论是场地,灯光,音效;还是舞台上主角的眼线,都是如此的完美;原本欣赏不来的音乐也变得动听起来。
一首歌结束;田艺看着台下的万名观众,沉默了两秒,开口道,“感谢今天到来的每一位粉丝,亲人,好友;是你们给了我勇气和支持;让我此时此刻能站在这里,实现我一生追逐的梦,完成我一生追求的事。”
“田艺!田艺!田艺!”近万人高呼着田艺的名字;仿佛是一种信仰;和田艺一样,这个场景也是他们毕生追求的。
不得不说;这气氛太感染人了;望舒也跟随着高喊;“田艺!田艺!”
喊完他就笑了;转头对杨砚道,“田艺,真帅啊,是不是。”
歌手这个职业,有着哪怕是当红演员也不能触摸到的快感,置身舞台,万众瞩目,好像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主角。
“是很帅。”杨砚点头认可,同时拿出了手机。
望舒以为他要给田艺拍张照片,却没想到杨砚直接把手机递给了后排的一个女孩,“不好意思,能麻烦你帮我们拍张照片吗?带上田艺。”
“好的好的,没问题。”女孩露出惊喜的表情,小心翼翼的接过手机。
望舒笑了,和杨砚一起转过身体,同时比了一个剪刀手。
后面的女孩花钱买票坐在这个位置,为的就是近距离拍田艺,拍照技术很不错,她拍好照片后,杨砚把手机放在大腿上,发了一个仅望舒可见的朋友圈。
望舒是看着他编辑朋友圈的。
纪念第一次看演唱会
输入到这里,他看了一眼望舒,微微一笑,在后面加了一个逗号还有和你。
啊啊啊啊啊!小黑艳怎么这么甜!
望舒心里的尖叫好大声,整个演唱会的人都没有他声音大,以至于那一刻,他感到十分安静。
台上,第二首歌开始了,是摇滚的曲风,场子一下热了起来,嗨到不行。
望舒趁着旁人不注意,保存了那张照片,也发了朋友圈,不过是对所有人可见的。
望舒:和我的好基友,到着名景点一游。
杨砚被他逗笑了,还说了一句什么,周遭的声音太吵,望舒没听清,不知道为何,他特别想知道杨砚那个笑容下究竟说了什么,他凑近杨砚问,“你刚才说啥?”
“嗯我说我的荧光棒怎么还没送来。”
他刚刚联系了助理,去要荧光棒,这会应该送来了才是。
望舒觉得不是,他没说那么长的话。
究竟是什么呢?
反正,一定是句超级甜的糖。
在第二首歌结束之前,杨砚的荧光棒被传了过来,一看他就是花了大价钱买票的vvvip客户,应援荧光棒都与众不同,比望舒的大了两三圈。
“哇,你这个酷,我们换一下成不?”
“成啊。”杨砚爽快答应,把自己的荧光棒交到了他手里。
在交接的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