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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的,只是不会说话。傅风是个男人,喜欢钱顺水是合情合理的。
奈何翠花一直暗恋傅风多年,突然半路杀出个钱顺水,翠花肯定郁闷啊,每日戳钱顺水的小人才解气。好不容易等钱顺水走了,翠花肯定欢天喜地手舞足蹈就差去昭告全世界,钱顺水那个小婊砸走了。
可惜,傅风是个情种,虽则钱顺水走了,但傅风爱钱顺水啊。徐小白私以为,皆是因为傅风发现钱顺水长得很好看,而傅风恰好是个颜控,是不可能喜欢翠花的,哪怕钱顺水都走了。
所以,钱顺水走后的三年时间,傅风还是对翠花爱搭不理的。哎,这世间愁煞人的感情哟,翠花过的也不容易啊。不过看这样,翠花应该是伤心过度,破罐子破摔,已经嫁人去了!
没嫁出去又长得丑,还有个暴脾气,就已经很难嫁了,外加一个想瘦只能胖的体型,注定孤独一生啊。而翠花义无反顾胆大包天的胖了,肯定是找到了男人,才敢如此肆无忌惮的让体型横向发展。
翠花这个说胖就胖的体型,就很好的印证了她的猜测。
果真没出乎她所料,翠花带她找的,竟是改在二楼包厢里卖猪肉的傅风。
翠花满脸笑容,没有下船,朝二楼大喊:“傅风,给我来两斤猪肉。”
徐小白真没想到翠花在吃的方面竟然这么大方,两斤猪肉几个人吃一顿,也不错呢。不过这两斤猪肉是红烧呢,还是用来炒菜?红烧的话,厨艺好那必须是首选。但若是厨艺不好,还不如去用猪肉炒其他菜,来的不浪费肉和蔬菜。
前面说过了,人都聚在二楼,因为一楼的水位太高了,而徐小白也因此,有幸见识了新的买卖方式。
楼上光头傅风,脸上肉嘟嘟,问:“翠花姐,要肥一点的还是瘦一点的?”
“肥一点吧,好些天没有油水了。”翠花麻利的答应。
伴随着一声好嘞,刀猛剁了两下,便见着从二楼窗户上慢慢的有个挂在绳子上的不明物体,在慢慢下降。
翠花老早就伸开了怀抱,等着那不明物体落在她怀里。
不过一分钟,便知道这不明物体,是猪肉,是一两银子买一斤的猪肉!物价翻长了十倍不止,简直是打劫!
翠花骂咧咧的喊:“傅风,你这生意做的,可是越来越黑心了。昨儿个才五百文一斤肉,今儿个就一两银子了。赶明儿个是不是该十两一斤肉了?这么黑心,小心晚上走夜路掉水坑里!”喊完就心疼的看着天价肉,无比心疼。
楼上傅风答道:“翠花姐,行情是这样的啊。大兴县哪里还有猪啊?这些猪肉都是从别的地方运来的,我买来都贵着呢。赶紧拿回去炒菜吃吧,要是没钱就先记账,日后再结也不迟。”
一两银子一斤肉!这物价也太夸张了吧?大兴县的水位这么高,猪被淹死了是可能的,但从别的县运来,也不至于这么贵!一两银子一斤肉,真当这猪是摇钱树啊!
钱顺水当初喜欢的,就是这么利欲熏心的男人傅风?徐小白很是怀疑,她跟钱顺水样貌一模一样,对男人的品味却差了十万八千里。钱顺水好歹是个三小姐,虽然没享受过小姐应该有的待遇,但显然是比这个屠夫傅风档次高的多。
钱顺水会喜欢屠夫傅风吗?她不敢肯定,但翠花喜欢屠夫傅风是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其他百分之二十的可能是屠夫傅风没看上翠花。
哪知翠花也没把肉还回去,只说:“记账记账,下次来了再给你。”
哇,一斤肉一两银子都这么爽快,每天都吃一两斤肉,得花多少银子啊!土豪在民间,亮瞎了徐小白的双眼,她没想到,翠花竟是个隐形土豪!
“哎,你说你,来见傅风也不带点东西,像话吗?”翠花拎着肉翻了个白眼。
搞笑嘞!“翠花,你有没有搞错?傅风他比我有钱,我干嘛带东西啊?而且你看他过得多滋润,那脸上的肉,比我屁股蛋上的肉还多,你让我给他带啥啊?”徐小白也毫不客气的回敬了翠花一个白眼。
“罢了罢了,我看你讲话是会讲了,脑子却不好使了,从前的事全不记得了。继续划船吧,去见傅风。”翠花一副不想再讲话的样子,抱着肉,耷拉着头。
还要去见傅风?难道翠花要带她见得傅风,并不是这个屠夫,而是另有其人?就说嘛,钱顺水的眼光还不至于低到喜欢屠夫,她没有任何诋毁屠夫的意思,主要是钱顺水任打任骂的那种乖模样,应该喜欢翩翩公子哥那种吧?
秦大帅问:“小妹,怎么说?”
“让翠花指路就好,反正不会出事。”徐小白懒得去计较猜测那么多,翠花爱把他们带到哪里,就带到哪里好了。反正两斤肉不少,吃几块肉,喝几口肉汤,也值了。
但她没想到,小船划了一会,翠花竟就说到了。更为怪异的是,小船停在一棵高大的树前,树足足比两层的屋子还要高一杯,但树在两层屋高度的位置一下,没有一片叶子,只有粗壮的树枝,还留着被砍过的痕迹。而树的两层屋高以上,树叶长得郁郁葱葱。
在这样一棵奇葩的树前,翠花脸色微红,像是要遇见心上人的情形。
唔,不会吧,难不成翠花喜欢的是这棵树?这棵树就叫傅风,这两斤肉也是特别为这棵名为傅风的树准备的?苍天啊,这简直叫暴殄天物啊!应该把翠花这个败家娘们给收走!
呔,翠花喜欢这棵树,那翠花不就是传说中千万闻难得一见的恋物癖吗?只不过她看过新闻报道,有恋埃菲尔铁塔的,有恋柏林墙的,还有恋二次元妹子的,但还是头一次听说并亲眼看到,恋树的!而且把原本高大的一棵树弄成这种造型,树愿意吗!
“翠花,你喜欢这棵树不要紧,关键是不要虐待这棵树啊!你看看,那么多位子光光的,你难道心里就不难受啊?这寒风烈烈,吹的人这么冷,更何况是一棵树?这个肉啊,咱们还是回去煮了吃吧,今儿个闹剧到此为止。你晚上可以跟这棵树互诉衷情,我绝对没有一丁点的意见。但现在,我要走了。”
徐小白本着能救一个救一个的原则,苦口婆心的劝翠花,哪知翠花再度毫不客气的甩给她一个白眼,“你神经病啊,瞎胡扯。”
我擦,到底谁是神经病啊?也罢,跟翠花讲道理,简直比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还要更糟糕。“那算了,你在这里吧,我们走了。”
徐小白仰着脖子喊:“大哥,定个位置,把翠花放下来,然后我们撤。”
翠花扯了扯她的衣袖,做了个抬头的动作,“你往上看。”
往上看?看过了啊,不就是一棵造型怪异的树吗?再看也还是怪异啊,总不可能看出个花来。
136 顺水你怕我()
翠花又怒了,“你果真负心,你看树上有个人!”
树上有个人?也是有毛病了,好端端的不去二楼烤火啥的,站在树上被风吹被雨淋耍酷吗?徐小白很不情愿的抬头,认真的看了看,擦,还真别说,这仔细一看,真有个人!
那人穿着亚麻色蓑衣,坐在一个被树叶遮住半边却又不是特别显眼的树枝上,很有钓鱼爱好者悠哉悠哉的风度。
这人谁啊?
脑子被门挤了,在树上耍酷?
还坐在树上,也不怕一个翻身,摔个半身不遂吗?
就算那人脑子没被门挤,喜欢独自一人拉风忧郁的坐在树上,可他有考虑过树下经过那些人的感受吗?别问为什么用他,女人的直觉!
万一哪天倒霉,被天上掉下了个大男人,砸死了咋办?真为路过的行人担忧,要是哪天上演了天降横祸,别怪她当初没提醒!
“看到了吗?好端端英俊潇洒的傅风,木工活不接了,每天都要站在那树上看你回来了没有。你倒好,还一脸不想见傅风的样子。你说说,你对得起傅风吗?”
翠花说完,长叹一声,“多好的一个男人啊,怎么就栽在你手里了?”这话翠花是低声呢喃的,奈何声音不小,被徐小白听到了。
合着傅风日日站在这棵望妻树上,等他心爱的女人回来啊?唔,刚才翠花说傅风木工活也不接了!这么说,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个傅风就是她要找的位列第四的美男子,以巧夺天工的木工活闻名天下!
怎么翠花不早说!还以为卖猪肉的那个傅风是钱顺水喜欢的人!还好没闹出什么乌龙,不然早就穿帮了。
徐小白捂着小心脏,问翠花:“我能让他栽在我手里,是我的本事。翠花姐你要是有本事,怎么不让傅风哥哥栽在你手里啊?”配上一个挑眉的动作,挑衅味十足。
翠花气的脸都红了,“你不要欺人太甚!哼,我先去煮肉!”说完,翠花哼哧哼哧的下了船,提前肉朝着大树旁的楼梯走去。不一会儿便上了二楼,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哎,翠花怎么这么不经打击的?这下翠花都给气走了,该如何跟傅风说话,还不被看穿?跟男人搭讪,简直是跟吃饭一样简单的事,但傅风跟钱顺水有过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往,万一傅风提起从前的事情,可怎么办呢?
其实也好办,秉承着哼哈二将的行事原则,打哈哈就带过去了。但唯一的前提是,她的脑子必须清醒,不能犯浑。
秦大帅见小妹还仰着脖子看树上的人,便道:“小妹,要不咱们走吧?”
徐小白摇摇头,“大哥,现在不能走,我有求于傅风。我只是担心,他不能接受我现在这个样子,不帮我的忙。”
若是此刻站在这里的,是真的钱顺水,说不定傅风二话没说就要跟钱顺水拜堂成亲了。但她是徐小白,御封的无忧郡主,三皇子潘朗的师爷,她身负重任,必须求得傅风的帮忙,不然木牛流马做不出来,特大木马也做不出来,救灾就更难了。
但她绝不可能跟傅风拜堂成亲的。或许翠花说得没错,在外人看来,她现在就是个白眼狼,三年里一次都没来看过傅风,实际这个跟徐小白没有一毛钱关系,因为在此之前,她压根不知道傅风的存在,也不知道傅风跟钱顺水有过一段纠葛。
如今她扮演着钱顺水的角色,三年前受了傅风一家的恩惠,不知何故走了。三年里,没有半点音讯。三年后,她来了,带着重大任务来求傅风。傅风不答应是人之常情,若是一口就答应,反而是奇怪无比。
想起来是这么一回事,但真要做起来,她却有点惶恐。她不善于处理感情这类的关系,尤其是代替钱顺水处理,万一处理的不好,发生点什么意外可咋整?
秦大帅看小妹的秀眉都快拧在一起了,一副沮丧又难以开口的模样,很是于心不忍便自告奋勇的说:“小妹,既然你不好意思说出口,那我帮你说吧。”
“别!”这种求人的事情,哪能让人代劳!更何况,傅风长了眼睛,不会认不出来在树下站了这么久的她,跟钱顺水长得一模一样。傅风肯定会认为负心的女人回来了,哪知道一句话都没说上,先让别的男人提了个任务。
秦大帅可以帮她很多事,唯独这一件不行。她长舒一口气,“大哥,你去看看翠花做什么好吃的。我想吃烤红薯了,你去帮我烤两个吧。这里没事,你大可放心。这个世界上能欺负我的人,只怕还没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