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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你去杀掉他,就是让你帮我夺回我的身体!”临了,叶中轩将他最终的目的说了出来。
我算听明白了,估计在当时的时候,叶中轩所创立的祭死门,有了一定的名气,引起了朱熹宗的注意,有心将他收纳到身边,而这时他的堂兄叶良辰一时眼红,将他杀了,并利用祭死术占据了他的身体,混进了皇宫。
正因为他的被杀,身体又被叶良辰占据了,这才使得魂魄无依,所以,他想趁着在当时叶良辰还活着的时候,让我去杀了叶良辰,将他的尸体带回来,让他的魂魄重新回到原身上。
让我不解的是,叶中轩既然能创立祭死门,本事肯定也不小,那个叶良辰是怎么将他杀掉的?
因为这事,牵涉到我要杀叶良辰的事情,正所谓知彼知己而百战不殆,这个我不得不问。
哪知还没等我开口,叶中轩哈哈一笑,伸手在我的肩膀上拍了一下,道:“好啦,该说的,我都说了,具体事情老丰会给你安排的。你放心,到了那儿,会有人配合你行动的!”
说着,他好像显得很疲倦的模样,站起身来,道:“我先去休息了!”
他走了几步,又转过头来,对我道:“阴阳,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我也相信,你不会让你那些爱你的女人,有个什么不好的结局吧!”
泥马,这是吃果果的威胁我啊。
我又一种要冲上前去将他杀掉的冲动。
可是,我还是克制住了,因为我根本杀不了他。
此时,老丰走近我的身边,递给我一只灰色的小布袋,道:“阳先生,拿着这袋子,请你跟我来!”
看了一眼那只袋子,里面好像塞了许多的东西,挺沉的,也不知道这袋子里面装了什么东西。
我拿了那小袋子,跟着老丰来到后院,当初我和谢红云来过这里,后面和当时一样,只不过旁边多了一个小屋,是铁皮子小屋。
老丰将我领进屋内,我发现屋内竟然放了一口棺材,黑漆漆的,棺材的四周雕刻满了各种的符纹,龙飞凤舞的,隐隐闪烁着青绿的光芒。
我熟读了李清的书,按说,一般符纹我看是看得懂的,但那些雕刻在棺材上的符纹,我一点也看明白是什么意思。
老丰走过去揭开棺材盖,面无表情地对我说道:“请阳先生身进去!”
什么,今晚就让我睡进这棺材里?
我愣愣地看着老丰。
老丰道:“进去吧!”
妈蛋,这叶中轩和老丰到底在玩什么花样啊?
现在我被人家捏在了手心里,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我却无可奈何。好吧,我就躺进去吧,看他们到底要干嘛!
我爬进了棺材里,刚刚躺下来,随着嘭地一声响,老丰将棺材盖给合上了,棺材里陷入了一片黑暗。
按说,我的通明眼和九阴巫鹰融合后,可是,当我的眼睛四处乱扫时,却什么也看不见,与此同时,好像有一股什么无形的力量,在挤压着我的身体,浑身巨痛难忍,呃,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365、美女劫匪()
嘭!
我就像被人抛到了高空,一头又栽在了地上。
一阵头晕眼花,我整个身子内像被摔散了架,到处都疼,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竟然发现自己已经不在棺材里了。
天上悬挂着一轮白花花的太阳,此时此刻,我正站在一座山脚下。
这里是什么地方?
是南江市区的望城山,还是省城的西隐山?
我揉了揉眼睛,向四面看去,不像啊。
记得老丰领我躺进棺材里的时候,天已经晚了,也就在这一会儿工夫,我却从棺材里跑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从身上掏出手机,看了看上面的时间,正好是中午十一点整。
手机没有任何信号,却能显示时间。我在里面储存了很多的歌曲,倒是能播放得出来。
呈现在我眼前的,到处一片荒山野岭的,渺无人烟,泥马,难道我真的穿越了?
这当口,我感觉自己的肚子叽哩咕嘟地唱起了空城计,饿得有点难受了,在这一片荒无人烟的地方,到哪儿去找吃的?
封灵镜里所藏的那些灵蟒肉,早就没有了。
以眼下的境况,如果我真是穿越到明朝来了,放在封灵镜的那些人民币,也没地方花啊。
也就在这时候,我想起老丰所给的那只小灰布袋子,也不知道那里面有没有装的吃食。在躺里棺材里时,那袋子被我扔进封灵镜的储存空间了。
取出袋子,我这才发现上面还有三个字:乾坤袋!
靠,什么破袋子啊,名字叫得这么拽。
乍一看,灰不拉叽的,还有一股霉变味,也不知道老丰从哪个角落里翻出来的。
袋子是用一根红绳子系着的,打着活扣,萧云捏着红头一扯,呼啦一下子,从袋子竟然掉出一大堆的东西来。
这些东西堆在地上足足有一大箩筐啊,想不到一个小袋子居然装了那么多的东西,这与自己封灵镜的储物空间的功能,真的好有一拼。
那地上堆的有换洗的衣服,手枪、弹簧刀,等杂七杂八的东西。
那手枪是以色列生产的纯黄金打造的沙漠之鹰,造型精美堪称艺术品,0。357的口径,杀伤力特别强。也不知道叶中轩是从哪儿弄来的。
那些衣服都是一些名牌的,质量都很好,内衣外罩什么都有。
旁边还有一只豪华的皮箱,因为用手提起来是非常的沉重,我猜里面应该是银票或黄金什么的,来到这个世界,没有钱可是寸步难行的啊。
哪知我啪地一下子将皮箱打开后,里面装的竟然全是枪用子弹,还有一排手榴弹。
估计叶中轩考虑到我喜欢抽烟,在那些杂物中我还翻出十几条香烟。
除此之外,居然还有女人用的什么罩罩,各种化妆品什么的,一看这些我就火大了,特么的,这狗槽的叶中轩在玩什么,这些东西是我可以用的吗?
而这些女人用品居然在这些杂物中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
翻遍所有的东西,就是没有银票什么的,更没有什么吃食,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这姓叶的难道让老子穿越到这个世界,喝屙屁风啊?
那一刻,老子特么的气得直翻白眼珠子,头上都冒青烟了。
我将那些东西重新整理好了,放在了乾坤袋里,然后扔进了封灵镜的储存空间里。
那把沙漠之鹰手枪,被我装满了子弹,单独放在了封灵镜里,防备一旦遇上的危险,随时取出来防身。
虽然我没有用过枪,但在从戈壁滩回来的路上,白梦灵教过我怎样拆卸和使用手枪,好在我脑子还算灵泛,估计真要用起来,肯定不会有问题的。
光在这山里呆着也不是事,我寻了一条小路,漫无目标地往前晃荡着。
眼下唯独要解决的问题,找个地方先住下来,弄点吃的,打听一下这里是什么地方,然后赶往京城。听叶中轩所说,那个叶良辰将他杀了后,就占据了他的身体,而且成了当今皇上的红人,所以要杀叶良辰,我必要赶到京城。
想想也是头疼,如果叶良辰真是皇上的红人,他要是住在皇宫之中,那肯定是防备甚严,里面也不知道深藏着多少的古武高手,我到底能不能对付得了那些人,还不知道有没有把握。
至于叶良辰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更是一点都不了解。
泥马,这叶中轩做事也太不靠谱了,你至少得将那个叶良辰的有关详细资料,得给我一份啊。
好吧,落到这个地步,我也算是认栽了,且走一步算一步吧。
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受不得饥饿,没有走多远,两条腿就像灌满了铅似的,有点拖不动了。
“哪来的怪人,给我站住!”
也就在这当口,突然间,我听得一声暴喝,唿啦一下子,从路旁的树林里跳跃出几个黑大汉,一个个长得五大三粗,孔武有力,敞胸露怀,手里拿着刀棍,看他们所穿的服装,我还以为自己碰到演古装电视剧的一帮演员呢。
其中一个刀疤脸肩上扛了一把鬼头刀,用手指着我喝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想要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靠!
遇上劫匪了啊。
看到那一帮劫匪,我差一点儿笑了起来。
老子正饿得前胸贴后背,没处寻吃的呢,你们倒打劫起我来了,我有个叽吧钱给你们啊?
“各位大哥,行行好,我三天没吃没喝的了,还请各位与人为善,施舍一点吃食吧,没吃的给几两银子也行的!”我当即上前向那一帮劫匪抱拳作了一个朝天揖,苦着一张脸哀求道。
那帮劫匪在听了我的话后,顿时一愣,估计他们从没有想到,一个被打劫的人,竟向他们行起乞来了。
几个劫匪面面相觑,大概都在想,哪来的这么一个二货,找劫匪要银子?
他们围了上来,绕着我团团转,一双眼睛很是诧异地上下打量着我,很快,我很快发现不是我长得太帅了,而是我这一身服装将他们吸引住了!
我这一身名牌鳄鱼皮西装革履,在明朝那个年代,的确没有人看到过,因此,他们都对我的这一身装扮感到不可思议,也的确在情理之中。
为了进一步满足他们的好奇心,我索性取出那副宽边雷朋墨镜,架在了鼻梁上,以右腿为支轴,在他们面前缓缓地转了一个圈,然后环手抱胸,摆了一个非常拉风酷炫拽屁了的造型。
刚才那几个凶神恶煞一般的劫匪,此刻被我的造型完全给惊呆了,怎么说呢,单看他们的表情,就像遇到外星人一样,整个一副懵逼的模样。
啪啪啪
这时,突然从树林传来几记击掌声。
与此同时,一道如黄莺鸣柳一般的笑声传了过来。
我循声望去,随着瑟瑟几响,花树分开,在山林中的一面斜坡上,出现一个年约十七、八岁的年轻女郎,秀美的容颜透着一股勃勃英气,光彩照人,真个是丽若春梅绽雪,神如秋惠披霜。两颊融融,恰似霞映澄塘;双目晶晶,宛若月射寒江。腰插短刀,长发披肩,头戴金丝绣的小帽,帽边插了一枝长长的翠绿羽毛,革履青马,旖旎如画。
那女郎笑吟吟地望着我,我也像傻子似的两眼直勾勾地看着她。
当时我心里想着,真想不到在这深山野林中,竟然有如此绝色佳丽,如果秀色当真可餐的话,看一眼这样的美女,就能让我饱了。
咕咚一声,就在我大吞口水的时候,女郎冲着我美目一闪,笑道:“这位公子,怎么落魄到要做行乞的地步了,可否随我到山寨一叙?”
那一刻,我这才知道,这年轻的美女,竟是这一伙劫匪中的头儿。
366、任性的霸王花()
还没容我回答,那年轻女郎一拨马头,随着一阵哒哒哒马蹄声响,径往密林中的山上而去。
看着美女转瞬消失在密林中的背影,我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这当口,那个刀疤脸劫匪趋前一步,向我抱拳道:“恭喜大当家的,祝贺大当家的,大当家的,小的们给你行礼了!”
他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