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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没想到,林静橦静静地听完他说的“我最喜欢《越狱》,因为剧情很紧凑,人物很有魅力”之后,居然向他发问:“你最喜欢里面的哪个角『色』?”
冯斯愣了愣:“那个……弟弟。”他还略微记得里面的一点点人物关系,似乎是一个弟弟舍命救哥哥的故事。
“那你觉得他好在哪儿呢?”林静橦继续问,“你最欣赏的关于他的剧情是哪一段?”
冯斯觉得自己额头的汗珠滚滚而下,就好像小学三年级偷偷跑进电子游戏室被老师抓住时那样。
林静橦笑了笑,也不再追问,只是拍拍他的肩膀,转身走向另一组。但和他擦肩而过的时候,她以旁人听不见的声音悄悄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让冯斯好似监狱里的哥哥乍见到弟弟时那样,陷入了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惧。
“冯琦州。”林静橦只说了这三个字。
在男生们遗憾的叹息中,这堂课飞快地结束了,紧接着他们的眼神由遗憾转为嫉妒:冯斯居然和林静橦一起并肩走出了教室,就像是两个老熟人。还有人隐隐记得,这厮似乎就是常和某个漂亮的长腿妹子在一起吃饭的那个家伙。
“好白菜都让猪拱了……”他们恨恨地自言自语。
与此同时,猪跟在这棵好白菜身边,脑子里『乱』哄哄的,一时理不出头绪。之前他已经遭遇了两拨冲着他来的人,这个美籍华裔到底是这两拨之一呢,还是新出现的第三股势力?
最糟糕的是,倘若是那一夜见到的那个故作妖媚的女人,他是不会有丝毫怜香惜玉之情的,但林静橦偏偏看起来温婉文静,对这样的年轻姑娘,他很难下得去狠手。
“你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想怎么和我动手?”林静橦忽然问。
“还没想到那么远,”冯斯也跟着一笑,“我现在想的是,我还没吃晚饭呢,就算要死也得做个饱鬼吧?”
林静橦嫣然一笑:“放心,你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既然是我打上门来的,那就我请客吧。大爷烤串?南门鸡公煲?傻子肥肠粉?”
林静橦所说的,是校园里几处著名的价廉物美的小饭馆或者小摊,冯斯时常去光顾。他很快领会到了这位美女教师的意思:你身边的一切,我都了如指掌,所以别试图耍花招。
不过,最后两人没有去那些地方,林静橦带着冯斯去了一家校外著名的连锁比萨店,这里多年前曾经是低收入阶层的小白领们表现『逼』格的好去处,而现在连低收入阶层都嫌弃它了,只好成天在电视上和网络上做一些“我们好便宜快来我家吃,不想出门我们还管送外卖”的毫无节『操』的广告。林静橦选择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她吃不惯中餐。
第22章 太岁(3)()
冯斯足足吃下了三盘肉酱意面外加两碟鸡翅,这才算吃饱。看着林静橦切割比萨的优雅姿态,他不由得叹了口气:“看起来,至少你是在外国长大的这一点是真的——蛮夷不懂我天朝上国的精致饮食。”
“我的名字也是真的,”林静橦说,“而且我确实是美籍华裔,只不过我的血统并没有那么纯。往上数个三四百年,我的某位不知道得加几个曾的祖母是德国人。”
“完全看不出来,”冯斯盯着林静橦的眼睛,“连小清新最爱的‘眸子里一丝若有若无的湛蓝’都看不出来。”
“混血太多代了,又一直都是和华人通婚,要是还能剩下那么一丁点儿白种人的影子,而倒是奇怪了。你就把我当成一个纯粹的中国人好了。”林静橦倒是毫不避讳。
“你那位不知道多少个曾的祖母是德国人,为什么会嫁给中国人呢?”冯斯问。他知道,此刻的局势由对方掌控,既然对方不着急进入正题,那就索『性』东拉西扯闲聊一会儿,没准能有些意外的收获。
“我的这位先辈,是个女巫。”林静橦说。
“女巫?”冯斯先是一呆,继而反应过来。林静橦所说的,不是《哈利·波特》中骑着扫帚『乱』飞的美女,而应该是指欧洲中世纪的女巫迫害。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无数普通女『性』在酷刑的折磨下被迫承认自己是会巫术的女巫,然后被活活烧死。
“一位来自中国的道士救了她,后来他们就成婚了,并且为了逃避抓捕,躲到了美洲,再后来世世代代留在了那里。”林静橦说。
“还是道士好啊,”冯斯感慨着,“出家了也能结婚。这要是和尚,搞不好你就不存在了。”
“我真想回答你一句‘命运安排我存在,我就一定会存在’,”林静橦一笑,“但我知道你不会相信这些话,命运什么的玩意儿,在你眼里都是骗人的鬼话,唯一的作用就是在微博上替你增加转发率。”
“看来我的底都被你『摸』透了,”冯斯叹了口气,“而且除了你,还有很多人也很了解我,甚至比我自己还了解。如果命运就是那么奇怪,我还真是不甘心呢。”
“如果你不怕被我肢解了做成人肉包子的话,就到我家去一趟?”林静橦看着他,目光中闪过一丝狡黠,“只需要五秒钟,我就能让你明白命运究竟是什么,当然也可能让你更加糊涂。”
冯斯毫不躲闪地和她对视:“无所谓,我已经足够糊涂了。”
林静橦就住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小区里,走路只需要五六分钟。她走在路上时告诉冯斯,房子是她买下的。冯斯估算了一下,成本不小,即便这里并不是黄金地段,但帝都房价高昂,这里的房价也并不便宜。不过,冯斯已经习惯了这些与他作对的人的排场。为了接近他,在寸土寸金的北京买下一套房,乍一看太过夸张,但想想为了这件事连人命都已经付出了那么多,似乎人民币也就不算什么了。
“来点咖啡吗?”林静橦问,“我这儿有不少好咖啡。”
“白水就行了,别糟践东西,极品蓝山喝到我嘴里也就是巧克力汤加白糖。”冯斯打量着这套四室两厅的大房子,发现不只是装修精致,各种各样的家具、电器甚至装饰物也都齐备,实在不像是临时居所。
“买的时候太仓促了,没太多选择余地,也没有多余的时间留给房主搬家,所以干脆把房里的一切一块儿都买下了,省得麻烦。”林静橦看出了冯斯的心思。
冯斯自嘲地一笑:“如果我告诉我的朋友们,有一个漂亮女人为了接近我,不惜在我身边买下一套房,还是北京的房,他们一定会取笑我小说读多了。现实永远比小说更加富有戏剧『性』啊。”
“戏剧『性』?”林静橦倒了一杯冰水给冯斯,“我让你看看真正的戏剧『性』吧。”
她转身走进厨房,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把雪亮的长柄剔肉刀。这种刀虽然是厨具,但是三十多厘米长的刀刃薄而锋利,完全可以用作凶器。
冯斯站在原地,并没有动,但林静橦已经注意到了他的目光:“别看了,那个花瓶不是仿古的,是真货,用它来打架敲碎了的话,你得卖几千个网游账号才赔得起。何况你不用担心,这把刀不是用来对付你的。”
“那这个屋子里除了我,还有什么玩意儿值得劳动他老人家的大驾?”冯斯被看穿了心事,只能耸耸肩。
“还有一个,”林静橦的笑容妩媚温柔,令人心动,“那就是我。”
她双手握着刀,高高地把刀举在半空中,然后突然之间,她仿佛用尽了最大的力气,双臂下落,把这把尖刀狠狠捅进了自己的小腹。
三
文潇岚的心情略微有些烦躁。前一天晚上,她去上自习时,居然见到了万年不进教学区的冯斯。冯斯并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因为这厮正在和一个年轻貌美的女『性』谈笑风生。两个人肩并肩地走出教学楼,走向教学区大门,看上去甚是亲密。
那个女人长得比我还漂亮,文潇岚不知怎么的就冒出这么一个念头。而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像一根扎在肉里的刺,怎么也拔不出去了。
她不断地对自己说,你在莫名其妙地烦躁些什么?他不是你的什么人,你们只是普通朋友,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关系。这个浑蛋如果能找到一个女人管管他,可以省掉你许多麻烦,你应该高兴才对……
但这些劝慰的话似乎没有太大的效果。刺还在,刺得心里不停地隐隐作痛,还有一些奇怪的酸楚。
她在自习室枯坐了一个钟头,心绪烦『乱』,放在面前的书本上印的好像都是外星文字。这时候手机开始震动。
“今晚花姐的生日,大家临时决定出去k歌,你来吗?”发短信的是同宿舍的室友。
文潇岚在同学中算是较为活泼的,人缘很好,但对成绩一向十分重视,通常临近考试时就会推掉各种聚会活动。不过反正此刻状态不佳,不如出去开开心换换脑子,于是她同意了。
学校附近有不少便宜练歌房,设备一般但价格低廉,专为学生服务。一群大学生很快坐到了包房里,鬼哭狼嚎的歌声此起彼伏。这个年龄的年轻人喜欢无病呻『吟』装苦情,即便是热恋中的人,也喜欢点一堆伤感的情歌做西子捧心状,所以文潇岚一口气唱了好几首与失恋相关的歌曲,也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格外留意。
霸占了一阵麦克风,她觉得心情好多了,也开始觉得自己为了一些有的没的而烦恼,似乎有点愚蠢,正想溜回去继续上自习,忽然发现手机上有十多个未接来电。她自习时把手机调成了震动,去练歌房忘了把声音调回来,再加上包房里群魔『乱』舞充满噪音,自然注意不到有电话打进来。
点开一看,这十多个电话都是冯斯一个人打来的。她不太明白,这个浑蛋不去好好享受温柔乡,给她『乱』打什么电话。想了想,还是来到走廊里,给冯斯拨了回去。
“我在你们宿舍楼底下,”冯斯的口气很是奇怪,就像是喝醉了酒,“能下来见我一面吗?”
这是怎么了?文潇岚很奇怪,怎么一副交代后事的口吻?她没有犹豫:“我没在宿舍。你等一会儿,我马上回来。”
她找了个借口离开,匆匆赶回宿舍。这所大学男多女少,仅有的两座女生宿舍楼,楼下总是站满了男生,等待约会的焦躁不安好似饿了几天的狼,结束约会的满脸生离死别,就好像两人再也看不见第二天的太阳了。
冯斯在这群人中显得十分扎眼。他手里拎着一个空了一大半的红酒瓶,歪歪斜斜地站着,脸上的表情十分奇怪,给人一种错觉,似乎“地球明天就要毁灭了,你们尽情欢乐吧!凡人们!”
“这一瓶都是你喝的?”文潇岚走到他身边,微微皱眉。她闻到一股扑鼻而来的酒气。
这并不像冯斯的风格。他平时不管再怎么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自己的衣着却总是弄得整洁得体,虽然没有任何名牌加身,但因搭配得当,让人看了很舒服,经常自我吹嘘“老子穿班尼路,也能穿出阿玛尼的范儿”。而现在,他的衬衫扣子松开了好几颗,下摆直接拖到裤腰之外,头发也『乱』糟糟的没有梳理,活脱脱一副醉汉嘴脸。
难道是他和那位漂亮姑娘一起去约会,然后表白失败了,于是借酒消愁?文潇岚不知怎么的冒出这样的猜想,或者说期许,这种猜想让她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但接下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