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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掌心的小灯盏-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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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譬如床头被他蹂|躏千万遍的『毛』绒公仔熊。

    沈昂换了个狗蹲的姿势,伸出大掌,缓缓靠近她的脸。

    朱盏红润的嘴唇微微抿起来,目光专注,手握着笔,正在草稿纸上推演着公式,丝毫没有察觉到大魔王已经对她伸出了魔爪。

    突然,朱盏皱起了眉头,『摸』到身边的直尺,一回头,看到沈昂的手还差几毫米,就要贴到她的脸颊了。

    她的目光下移,紧紧盯着他的狗爪子。

    沈昂的呼吸一顿,保持着这个动作,艰难地咽了口唾沫。

    下一秒,心灵福至。

    他一巴掌轻轻地拍在朱盏的脸颊上,发出清脆一声:

    “啪!”

    沈昂凌『乱』,朱盏更甚。

    虽然并没有痛感,但是如果她理解没有错,这个动作,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打耳光”?!

    朱盏连忙站起身指着沈昂,气愤道:“你干什么!”

    沈昂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面前怒目圆瞪的朱盏,微微张了张嘴:“我”

    窗外挂过一阵寒风,大魔王突然灵机一动,一巴掌拍自己脸上:“蚊子!卧槽!好多蚊子!”

    室外温度接近零下。

    好多蚊子。

    沈昂还拿着他的butterfly球拍到处追着蚊子打,朱盏真想这只清纯不做作的戏精颁个小金人。

    知道他时不时的脑子要抽一阵风,朱盏懒得跟他计较,拿了英语课本预习单词。

    沈昂见她不再说什么,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又重新坐回到她身边,这次他不敢再动手动脚了,乖乖的像一只挨了骂的狗子。

    两分钟后,朱盏突然抬头,沈昂偷看她的目光立刻移向别处。

    做作业,能不能专注一点,不要东张西望啊喂!

    “沈昂,你”

    “干嘛?”

    “这个单词你会念吗?”朱盏指着课本上的一个单词问沈昂,考虑他是高三生,高一的英语应该不成问题。

    沈昂接过课本看了看,又抓了抓后脑勺,眉头皱起来,显然颇有些为难。

    他『露』出这种表情,朱盏就知道了,他应该是不会了。

    “我请教别人好了,没关系。”

    “谁说我不会!”沈昂尝试着将单词念出来。

    叽里咕噜。

    “就是这样了。”

    朱盏一头雾水,虽然完全没有听懂他说的哪国语言,但是看他一脸笃定的模样,似乎不大好质疑。

    就在这时候,周肆拿着拍子走过来,坐到朱盏身边:“四宝,干嘛呢?”

    “沈昂给我念英语。”她说。

    “哈哈哈哈,他给你念英语!”周肆笑说:“你知不知道他期末英语都考多少分?”

    沈昂一副“敢说你就死定了”的表情,凶神恶煞地瞪着周肆。

    毕竟人无完人,有长处必然会有短板,沈昂的短板就是学习,每次英语考试,他的分数从不超过四十。

    为着沈昂突然回来抢了他队长的位置,周肆心里一直耿耿于怀,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可以对他释放羞辱技能,周肆当然不会轻易放过。

    他无视了沈昂凶狠的目光,悠悠地对朱盏说道:“可不是所有人都跟你礼安哥一样,乒乓打得好,成绩也拔尖,你礼安哥,那可是天才中的天才”

    麒麟才子,超能英雄,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陆礼安,吧啦吧啦吧啦

    朱盏看了沈昂一眼,他脸『色』越来越沉。她不动声『色』拉了拉周肆的衣角,低声道:“以前怎么没见你这么崇拜礼安哥。”

    “是啊,以前我不觉得陆礼安有什么了不起,不过认识了某些人之后,才发现陆礼安是真的牛『逼』,而且从来不会自以为是,目中无人。”

    突然,一声巨响,打断了周肆的话。

    沈昂将手里的球拍掷了出去。

    朱盏讶异地看向沈昂,他阴沉着脸,起身往外走。

    真的生气了。

    “沈昂,去哪?”朱盏连忙叫住他。

    “少管。”沈昂侧头,眼中郁结着一层薄薄的寒雪,抓起自己的羽绒服,气呼呼地离开了训练室。

    待他走后,朱盏责备周肆:“你干嘛这样说他,还搬出礼安哥,明知道他不喜欢别人提陆礼安!”

    周肆不忿:“他本来就不如陆礼安,还这么颐指气使,以为自己多了不起。”

    就算是校乒队里,喜欢沈昂的和讨厌沈昂的,是两个极端,周肆属于黑粉这边。

    朱盏皱眉:“他和礼安哥,各有各的好,礼安哥比他早两年打球,这样对比不公平,他的确很强。”

    “不是吧。”周肆难以置信:“我耳朵没『毛』病,你居然在夸他?”

    朱盏收起了自己的作业本,背上小书包,有些郁闷:“你把他气走,没人跟我练球,回家了。”

    周肆连忙叫住她:“别走别走,你跟我练,咱俩好久没交手了。”

    朱盏看了看手表,现在的确还早,索『性』放下了书包,拿出球拍跟周肆开始对垒。

    黄昏,晚饭时间,训练室基本没剩几个人,朱盏和周肆还处于焦灼中,你一球我一拍,战局激烈。

    周肆很难想象,这才多久,她的球技竟然精进至此,和他对垒起来完全没有压力,虽然比分她还是低,不过比之前简直好太多。

    周肆自从几年前加入专业队伍之后,与朱盏的差距开始拉大,就算小时候她比他厉害许多,但渐渐的她已经不再是他的对手。

    可是现在看来,两个人差距似乎并不是特别远,朱盏的水平,可能已经和校队里其他的一些弱一点的队员,不相上下了。

    是因为跟了沈昂才会这样?!

    可怕!

    周肆被激起了好胜心,一球接着一球,誓要把她打趴下为止。

    可是不管周肆怎样迅猛地击球,朱盏总是沉着应对,不慌不忙,除了技巧有了很大提高以外,她的体能也进步不小。

    训练馆战况激烈。

    而小河边,沈昂捡石子打水漂,发泄心中的愤懑。

    温崇坐在河边,凝望他的背影,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毕竟那个人是陆礼安,别人不知道,他整天跟着沈昂混,实在太清楚沈昂到底多么介意这人。

    当初是因为陆礼安才退出省队的,他无法忍受在队上处处被压一头,无法就这样平平无奇地生活在在陆礼安的光环下,沈昂是何等骄傲的家伙!

    可是,他就是没有办法,打不过陆礼安,一次都没有赢过!

    多么恐怖的对手,对么可怕的败绩!

    他痛定思痛,决定重新回炉重锻,所有人都不理解,教练也试图挽留他,但是他依旧决定,回来。

    壮士断腕,凤凰涅盘。

    一切重新开始。

    最后一颗石子消失在水面,圈出层层涟漪。

    阵阵寒风让他的脑子清醒了很多,火气也消散了不少。

    太阳落山,寒意侵袭,巨大的空虚感越过高山跨过湖泊,翻涌而来。

    “我不是天才。”沈昂突然开口,声音低醇:“陆礼安才是真正的天才。”

    “我比他努力,每天早上比他起得早,睡得晚,他训练十三个小时,我训练十六个小时。”

    “可是我依旧打不过他!”

    “在他面前,我永远是手下败将,我不管多努力,都永远不可能胜过他!”

    他背影萧索寂寥,温崇发誓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沈昂,承认自己的失败,承认自己的技不如人。

    他从不认输啊!

    温崇从草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裤腿,走到他身边,淡淡道:“昂神,如果真的有永远的那一天,你再来说这句话吧。”

    沈昂微微一惊,看向身边的温崇。

    温崇目光清远,凝望着夕阳日落,笑了一声:“虽然有点不大好意思说,校乒队的队员们,其实私底下都有讨论,陆礼安在采访里说过,他的目标是世界冠军。”

    “不过啊,我们觉得,真正能拿下大满贯的人,一定是你,沈昂!”

    耳边,乒乒乓乓。

    朱盏正和周肆杀得酣畅淋漓,陆礼安站在树下看了她很久很久,终于红着脸走上前来,对她说:“你们玩这个,可以教我么?”

    朱盏眨巴眨巴着水灵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陆礼安看了很久。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孩,他的皮肤比牛『奶』还白,眼睛比夜空还要深邃,嘴唇红润,眉清目秀,穿着一件小衬衣,腰背挺拔笔直。

    相比之下,对面的周肆穿着一件破洞背心,脸黑黢黢的,鼻子上还挂着两串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牛鼻涕。

    豆蔻年华的朱盏,在遇到陆礼安的那一瞬间,点亮了辨别世间美丑的鉴赏技能。

    那天下午,她和周肆俩人,教陆礼安打乒乓,传授他最基本的技能和比赛规则,带他入坑。

    后来才得知,陆礼安并非南城人,他只是跟随父母来这小城水乡旅游度假,母亲是画家,过来写生,小住几月。

    他来自鹿州省城,是真正的城里人。他和她身边的小男孩都不一样,他爱干净,衣服总是穿得规规整整。『性』格温和,格外懂礼貌,而且从来不说脏话。

    朱盏几乎是在见他第一眼就对他有了好感,再接触,越来越喜欢他,喜欢他说话聊天的风趣,喜欢他身上的薄荷香气。

第41章 好喜欢() 
这是防盗章; 补齐未购买的章节; 就可以看到正文内容,

    朱盏汗『毛』都竖起来了; 循着声东张西望,一回头,见球台桌边,有人在做单手俯卧撑。

    汗水顺着他的脸颊鼻梁襟襟而下,身下已经蓄了一滩汗水。

    手臂承载着身体的重量,显『露』出无比流畅的肌肉线条; 他的手背宽大,隐隐可见淡青脉络; 指甲盖宽大而圆润。

    他天生一双乒乓选手的手掌; 可这狂躁的表现,却不是一个专业运动员应有的心理素质。

    沈昂紧皱着眉头; 呼吸急促; 单手做一个俯卧撑; 念一声:陆礼安。

    刚才还表现得很无所谓的样子; 一回头,就躲起来偷偷发泄心中的不甘与愤懑。

    暮『色』四合,夕阳透过天窗洒落在他身上的最后一抹斜晖也消散无踪。

    突然沈昂抬眸,与朱盏隔着斜晖中洋洋洒洒的尘埃; 遥遥相望。

    一百万年的时光云涌奔腾; 全世界的记忆都在随之消散; 无影踪。

    他望向她的那一眼; 永远镌刻在了她的心头。

    总之,要多谢老天。

    沈昂何其有幸,在那一刹那,得到了朱盏的垂青。

    …

    南城是南方的一个水乡小城,比不上大城市的繁华与快节奏,这里没有高楼大厦,没有车水马龙,这里的时光静悄悄,慢悠悠。

    满城香樟树,风一吹,沙沙响。

    七拐八弯的小胡同巷,有戴老花镜的花白老者坐在巷子口,两杯馥郁浓茶,一盘棋,就是一场金戈铁马。

    这里的慢生活,常年吸引外来游客过来休闲度假。当然除了旅游业,东南区的煤炭工业同样发达,这里最大的煤商,姓沈。

    南城还是全国着名的乒乓之乡,前后出过两位世界级冠军。南城的居民对乒乓的热爱,似乎源自天『性』,大街小巷,随处可以听见乒乒乓乓的落球声。这项运动没有门槛,即使没有正规的球台,就是小桌板随意搭建,也能够摆出一场你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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