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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弯抹去一脸泪,小鹿般的眼睛圆溜溜地看过去,将信将疑。
楼誉只觉得,那晶亮的眼神清溪冰水般流过,熨帖得自己的心不知不觉地柔软起来,唇边笑意渐盛:“你不信?”
弯弯把头摇得如拨浪鼓:“你之前说话不算话,我不相信你。”
楼誉微微望天,嘴角抿了抿,叹道:“好吧,我发誓,这世上所有好吃的东西,只要弯弯想吃,我就一定让他吃得到!”
阿爹说,发誓是很重要的,特别是男人,发了誓就轻易不会改。弯弯终究是小孩儿心『性』,被香甜的食物诱『惑』,又听得楼誉发誓,便动了心,天天能吃这么好吃的东西,可比在草原荒漠上追兔子强多啦。如果这个年轻将军说话不算数,再跑就是了,以自己的轻功,偷偷『摸』『摸』地跑,谁能拦得住?
弯弯小脑瓜子转了十几个道道,想得明白了,便痛快点了头。
看着这小鬼眼珠子『乱』转,不自觉地『露』出狡黠的目光,楼誉觉得有趣得很。
战场上最缺的就是斥候人才,易得精钢兵,难得好斥候,这小鬼一身轻功了得,驯马的本领非同一般,眼神明亮,灵活过人,是个天生的好料子,加以锤炼,将来便是斥候营中的佼佼者。
彼时,一心一意挑兵苗子的凌南王世子并不知道,今日许下的这个誓言会成为他最痛的遗憾,终其一生,不得解脱。
被桂花糕收买的弯弯,很没有节『操』地在黑云骑里住下了。
她估计是整个黑云骑里年纪最小的兵,又没学过骑『射』,虽然身法轻灵过人,但是摆在打架形态基本以群殴为主流的军队里,就属于“上阵拿不起砍人长刀,下马拉不开铁胎硬弓”的废柴。
所以,当刘征思考要把这根废柴塞到哪里去的时候,很是费了一番脑筋。
斥候营最合适,可惜现在年纪太小,『性』子太野,送进去绝对是个惹是生非的主儿。
前锋营?等于送死,直接拿把长刀砍死他比较快。
弩箭营?呸,小鬼还没有一把长弓高,『射』箭?『射』个头。
伙房?这个吃货进了伙房,估计所有人都要饿肚子,这货太能吃了啊。
就在刘征愁眉苦脸,绞尽脑汁的时候,楼誉轻描淡写地给了个去处—马厩。
刘征如醍醐灌顶,一拍大腿,赞道:“世子英明!”
还有比马厩更适合弯弯的地方吗?
紫红马本来就是她的小宠物,既然主人当了兵,宠物自然就充军了,于是堂堂野马王连个入伍仪式都没有,就悲催地成了一匹光荣的军马。
像野马王那么难驯的马,自然只有弯弯能骑。连野马王都能骑的人,自然能骑所有的军马。
加上马厩地处偏僻,味道又重,平时少有人来,就算黑豹跟着一起住下,也不怕这小鬼放豹行凶,招惹是非。
刘征越想越合适,兴奋地立刻着手安排。
其实也不用什么安排,只需要把靠近马厩的那间草房腾出来,收拾一下就行,反正这小鬼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除了一身脏得看不出颜『色』的皮袍子,什么金银细软衣物被子一概全无,空手入住,方便得很。
就这样,弯弯荣升黑云骑的小马夫。
可没过几天太平日子,黑云骑的马夫们集体受不了,找到刘征声泪俱下地哭诉,新来的小马夫太霸道、太无耻,抢床、抢被子、抢吃的,但凡他缺的,都用抢的。
问题是他什么都缺,所以什么都抢。他身手又好,马夫们哪里是对手,短短几天,家当就快被抢光了。
紫红马和黑豹更不是善茬,一个是生人勿进,谁靠近踹谁,一个是见人就亮利齿流口水,好像长那么大没吃过肉。
野马王也就算了,谁架得住和一只黑豹做邻居?
刘征被吵得头痛,长叹真是个惹祸精啊。只好又去找楼誉,人是你留下的,麻烦是你揽的,你总得拿个主意。
楼誉从一堆军情简告中抬起头,笔头轻敲案面,声声清脆,淡淡道:“那个马厩全给弯弯,你回头把黑云骑最难驯『性』子最野的马都送过去。”
刘征恍然大悟,恨不得抱着楼誉的腿,再赞一声,世子英明。
既然把同行都赶走,占了那么大一个马厩,就该多做些事情。
刘征心里暗暗数着黑云骑品『性』恶劣最难搞的几匹马,头名紫红马,嗯,那是他家的,还有斑豹、乌骓、赛风驹……匹匹“恶行”累累,摔了无数骑师,踢了无数马夫。
当匹马还挑人骑?这回你们惨了。
刘征乐呵呵地把楼誉的吩咐执行彻底。当晚,马夫们都动作迅速,很快把这些恶名昭彰的名驹像烫手山芋一样通通扔到了弯弯这里。
就这样,弯弯一人独霸最大的马厩,手下管理着最凶横的马匹,成了黑云骑名声最臭、最霸道的“弼马温”。
这一天秋高气爽,微风拂面。
弯弯又带着马群出动,到也西草原上去打野食,她骑在紫红马上领头奔驰,一匹匹高头大马无鞍无辔,神气活现地紧随其后,马群轰隆隆飞奔而过,蹄声如雷震动,引得校场上的新兵们无不侧目。
“专心,看什么看?”
带兵训练的校尉厉声训斥,却被群马震起的漫天烟尘呛了一下,不由自主大声咳嗽,眼神无奈。
这小鬼哪里是马夫,简直就是个混世魔王。
好马就是要畅快奔跑,也西草原的野马群之所以天下闻名,那是因为它们整天在草原上无拘无束地奔驰。
正是千日草开得最盛的时候,不去广阔浩大的草原,憋屈在小小驯马场里,能驯出什么好马来?窝在马厩里的是家畜,不是神驹。
弯弯骑在大红上飞奔,对黑云骑的驯马方式非常不屑。
草原的天,万里无云。
第11章 凉州歌(4)()
墨『色』浓淡的云山之下,映着初秋草原的满目深绿,漫山遍野都是灿烂盛放的千日草。
马群们大快朵颐,鼓着圆圆的肚子,星星点点散在一条清澈的小溪边饮水嬉戏。
日光暖暖的,弯弯嘴里叼了根草,躺在绿绒般的草地上,舒服地呼了口气,懒洋洋地打算睡一觉。
忽然眼睛微眯,如猫般翻身侧耳,耳朵紧贴地面。很快从地面震动和马匹的脚步节奏中判断出来,远在数里外的那支小型骑兵队的规模和归属。
十匹马,自己人。
她神情放松,躺了回去,跷起二郎腿,哼起了小曲:
“美一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曲子是阿爹教的,她不懂词义,只觉得曲调婉转好听,也不管自己五音不全,美滋滋地哼着,越唱越大声。
不久,不远处出现了一抹深黑浓重的『色』彩。那是一支晚归的骑兵队,仅有十匹马,移动速度很快,眨眼就到眼前。
马上骑兵一『色』黑盔重甲,为首的正是楼誉。
远远地,他已经听到了那走调走到天边的小曲声,待到近前,就看到一个脏兮兮的小孩儿慵懒地躺在草地上,自得其乐地唱着歌,搭着二郎腿的脚还一晃一晃地打着节拍,十分陶醉。
楼誉唇角微弯,伸手做了个停的手势,紧跟在后的九骑令至而止,齐刷刷停了下来。
听到呼啸的马蹄声顿止,弯弯还以为是自己的马群阻了骑兵队的路,歌也不唱了,懒洋洋地坐起身,手指成环在嘴里打了个呼哨。
说也奇怪,这些百驯不服的骏马,在她这里都乖如家犬,动静相宜,指挥如意。随着尖利的呼哨响起,散落在小溪边,大路上的马群闻声而动,嘚嘚嘚,迈着小步,往弯弯这里靠拢,让出了一条坦『荡』『荡』的大路来。
头盔压眉,遮住了楼誉眼中的那丝赞赏。他轻笑一声,跳下马,将缰绳扔给刘征,径直朝弯弯走去。
刘征无奈地看着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弯弯,暗叹:“见到世子也不行礼,要教会这野孩子懂规矩,我看比教老母猪上树还要难。”
楼誉走到弯弯身边,一屁股坐下,沉重的盔甲相撞发出低沉的铿锵声。
弯弯往旁边挪了挪,叼着草,无动于衷地晒太阳。
“听说,你很瞧不起黑云骑驯马的手段?”楼誉不以为忤,摘下头盔,放松脖子。
弯弯眼睛斜睨过去,哼了一声,表示没错。
“你以为,一匹马身高腿长跑得快,就是好马了?”楼誉摇摇头,低笑道,“我看未必。”
弯弯噗地吐出嘴里的草,翻身坐起,一张小脸上写满不信,腿长跑得快不叫好马,那什么样的才算?
“我们打个赌。”楼誉站起来,脱掉一身重甲,『露』出里面一身黑『色』短打戎装,看着弯弯低笑道:“如果你的……呃……你的那匹紫红马叫什么名字?”
弯弯声音清脆:“大红。”
“大红?”楼誉嘴角微微抽搐。
刘征等人低低闷笑,看着紫红马那牛『逼』骄傲样,竟然取了这么土鳖的名字,差距太大了。
“那只黑豹呢,又叫什么?”楼誉有不好的预感,多嘴又问了一句。
“小黑。”弯弯歪着头,答得很快。
……众人头上冒出三条黑线。
“咳咳……”楼誉伸拳挡在嘴前,轻咳一声,“好名字。”
也对,一个整天只知道打打杀杀的野孩子,能指望他想出什么诗情画意的名字来。
敛起笑意,楼誉摆出了个严肃的表情,道:“这样,我们赛一场,如果你的……呃……大红,能赢我的追风,我就赏你十块桂花糕,再加十块你从没吃过的栗子酥,怎么样?”
弯弯眼睛一亮,吞着口水,连连点头。
“如果大红输了呢?”刘征恰到好处地加了一句。
楼誉看向弯弯,笑得甚是和蔼可亲:“如果输了,从明天起,你就去弩箭营,跟着教习学骑『射』。”
弯弯一愣,看着眼前这个笑意盈盈的男子,觉得这笑容格外熟悉可恶。
没错,那天骗了她,然后把她捉起来时,他也是这么笑的。
弯弯心中升起一丝警惕,再往马群那边一看,大红和追风已经较起劲来。
两匹马王早就认出对方,大红此时正喷着鼻息,仰头翘屁股,神气活现地在追风身边摇过来摇过去。
追风一身战场装备,头腹都有重甲,威风凛凛站在原地,任凭大红如何招摇,我自昂首不动,不时朝大红扔去骄傲不屑的眼光。
一个正规军,一个杂牌王,各有江湖,各领风『骚』,谁都不服谁。
弯弯看看大红,再看看追风,自家孩子自己觉得美,怎么看都觉得大红没有理由输,信心大增,赌气道:“赌就赌,谁怕谁!”
“成交。”楼誉一勾嘴角,亲手把追风的重甲卸了,吩咐道:“刘征,拿一副辔头马鞍给弯弯。”
弯弯鼻子哼了一声:“我不用这些。”
刘征看着大红光溜溜的脊背,滑溜溜的连个抓手的地方都没有,啐了一口,道:“小鬼,这样骑都能赢世子的话,我老刘就拜你为师!”
弯弯撇了撇嘴,心道少见多怪,我从小都这样骑的。
楼誉已翻身上马,对刘征做了个手势。刘征脸『色』一怔,带着九骑,领命而去。
楼誉看向弯弯,道:“两匹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