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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室友不是人-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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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甚至闻到了它身上那股子类似于腐尸的恶臭味。

    叶析惊恐地瑟瑟发抖,浑身僵硬,发出声嘶力竭的尖叫:“哥哥!”

    棕熊本来站着没动,被他这声惨叫刺激到了,“嗷!”地吼叫一声,就朝他冲过来。

    叶析吓得魂都没了,掉头就跑。

    跑了没几步,就感到身后一阵疾风袭来,接着是游程的惊呼:“趴下!”

    叶析素来很听哥哥的话,条件反射地就地一滚,只听“砰”地一声,棕熊一巴掌拍了个空,直接砸在了地上,距离叶析的脑袋,不过几厘米。

    尘土飞扬,溅到了眼睛里,火辣辣的疼。地面剧烈的震动,令叶析耳朵嗡嗡响,脑子里一阵轰鸣。

    毫无疑问,这一巴掌要是落在他脑袋上,妥妥地会被拍成个肉饼。

    叶析顾不得后怕,忙手脚并用,爬起来继续跑。

    棕熊一击不中,也火了。嗷嗷叫着,朝他狂奔。

    游程他们几个,扔掉手里的东西,拔腿就往这边跑。

    林朗不必说了,打小儿的练家子,另外两个保镖也是特种兵出身。

    平时闲着没事儿的时候,游程和叶析兄弟俩,也跟着他们,学过一点基本的防身术。

    此时此刻,眼见弟弟危在旦夕,游程眼睛都红了,跑得竟然比三个职业保镖都快。

    疾步飞奔过来,见还差一两米距离,借着快跑的冲势,他蓦地腾空跃起,朝着棕熊狠狠踹去。

    两只脚先后结结实实踹在棕熊身上,不啻踹上了铁板,游程疼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收势不住,“砰”地一声,重重摔砸在地上。

    他疼得够呛,对皮糙肉厚的棕熊来说,挨了那两脚,却只是跟抓痒痒差不多。

    如果说产生了什么效果的话,那就是被他成功吸引了注意力,不再搭理叶析,而是掉头扑向他。

    游程忙就地一个懒驴打滚堪堪躲开,却被熊脚踩到了衣角。

    他用力一挣,“嘶啦”一声,衣服扯破了。

    这功夫也顾不得往起爬,游程继续快速朝着下坡的方向,顺势翻滚。

    他反应挺快,采取的策略也没错。

    可惜棕熊的速度更快,几个大跨步就追上他,一脚踩下去,作势要踩死他。

    游程反射性地往后一缩,棕熊的脚掌虽然没踩实他,却还是扫过了他右肩。

    顿时皮开肉绽,血肉横飞。

    叶析眼瞅着哥哥受伤了,宛如自个儿被人戳了一刀,心脏都快炸开了。忙抓起地上的石块,就往棕熊的身上砸。

    游程觑见他的动作,急忙大叫:“叶析!快跑!”

    叶析当然不会听他的,拼尽全力,将石块狠狠砸在棕熊的后背上,结果……结果连皮都没破,却成功激怒了它,扭过头就要抓他。

    游程忍着肩部剧痛,忙拧身跳了起来,抬起脚,踹向棕熊的左眼。

    他看出来了,这棕熊皮糙肉厚,踢别的部位,压根没用。他现在只一门心思的要引起它的注意,不让它去攻击叶析。

    棕熊光顾着眼前的叶析,没留意这突然从侧面飞来的一脚,竟然被踹个正着,眼珠被踹碎了,鲜血顺着眼眶往下淌。

    它痛得不停巨吼,浑身直打颤,又扭身去抓游程。

    从游程扑到棕熊背后,到他踢瞎了棕熊的一只眼睛,不过是短短一两分钟内发生的事情。

    但是,就这么一缓,林朗和另两个保镖也终于赶到了。

    他们本来隶属于中/央警卫/团,随身携带着手qiang。刚才棕熊和俩兄弟近身纠缠,害怕误伤了叶析和游程,不敢开qiang。现在近在咫尺了,不用再顾忌,三个人几梭/子/弹连发,一起射/出去,把它直接结果掉了。

    看着横在面前的棕熊尸体,仨人脸都绿了。

    不管是叶析还是游程,假如真有个好歹,他们也不用回去了,直接在这老林子里找棵歪脖树,吊/死比较省事儿。

    饶是如此,他们回去后,也被扣了几个月工资。不过,这种惩罚,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感到很幸运了。

    游程肩胛骨碎了,养了足有小半年才养好,还留下了挺大一块伤疤。

    叶析每次看见他那块伤疤,表情都挺难过的。

    游程没办法,干脆去做了磨皮手术。

    如今,好几年过去了,叶析现在还能想起来,当初哥哥躺在地上,血肉横飞的样子。

    罗修,给他的感觉,就像那头棕熊一样,危险而可怕。阴冷阴冷的眸子,嗜血、残忍,带着骨子里的冷漠。

    可是,这次是哥哥心甘情愿投入这头白熊的怀抱的,被“熊抱”后,会不会粉身碎骨呢?

    叶析不敢往下想,也不能想。

    又叹了一口气,他轻轻推门进去。

    一看见他,游程立刻招呼道:“过来,坐哥哥旁边,让哥哥瞧瞧,怎么又瘦了?学校伙食不好吗?”边说着,边帮他拉开旁边的椅子。

    叶析扫了一眼桌面,见菜已经上得差不多了,全是海鲜,可谓玲琅满目。什么龙虾、鲍鱼、螃蟹、观音贝、紫海螺、剑鳗、海参、生蚝……

    价格自然是惊人的,味道也应该是好的,只不过……他按铃叫来服务生,交代道:“再加几道菜,来一个三鲜杏鲍菇、一个荷塘小炒、一个孜然豆腐皮,再来一个香菇菜心。”

    游程微微一愕,随即笑着说:“我记得你最爱海鲜了,今儿到了海南,怎么反而要吃素了?”

    叶析含糊答道:“偶尔想换换口味嘛。”

    骆柯瞟了他一眼,然后移开视线,落在面前盛着海参的碟子上,微微恍惚的表情,像是在思索什么。

    叶析在哥哥面前,向来是有点“恃宠生娇”的,所以游程也没把他突然想吃素的行为,当回事儿。

    视线在众人脸上扫了一圈,热络地道:“海南最有特色的当然就是海鲜了,所以我自作主张,定了海鲜宴。也忘了问你们,有没有忌口或者不喜欢的,我们再点些别的。”

    晋鹏和夏宇他们当然都说很好。这倒不是客套,他们的家都在内陆,像紫海螺、剑鳗什么的,连听都没听说过,更别说吃了。螃蟹倒是见过,可是也没见过这么大只的,一个个看得眼睛都直了。

    螃蟹的壳比较硬,姜凯瑞不会用蟹钳,掰了好几次也没掰开。

    游程瞧见了,就按铃叫了服务生进来,帮忙弄。

    他自己也拿了只螃蟹,却不用蟹钳,抓着蟹壳,十指用力一拗,便掰开了。

    这个季节,螃蟹正是膏满黄肥的时候,他用公用筷,将蟹黄蟹肉夹出来,放进叶析面前的碟子里。

    “哥,我自己来。”叶析见大伙都愣愣地瞅着,饶是他脸皮再厚,也有点不好意思了,说着伸手要去抓螃蟹。

    游程忙拦住他:“你别碰,弄得一手油,万一不小心划伤手,就更糟了。”

    罗修在旁边瞧着,忽然看出点兴味来。他本来以为,这个人他已经彻彻底底的得到了,实在没什么可再惦记的。

第92章 十五() 
游程实在是个很好看的男人,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来欣赏。媒体评价他:“360度无死角”、“天生适合聚光灯的男人”并不是夸张。

    认识游程以后,罗修曾经请私家侦探调查过他,也叫人搜集过关于他的各种报道。

    调查结果只能用“匪夷所思”四个字来形容,实在是太完美了,完美得简直毫无瑕疵,就如同他的容貌一样。

    游程绝对是属于上天眷顾、丽质天生的那种人。

    他并不像一般艺人那样在意外形,恨不得天天泡在美容美发沙龙,花大把大把的时间和金钱,精雕细琢到每一根头发丝。

    他甚至,不大用护肤品,更别说化妆了。

    罗修认为,这差不多是他唯一对游程感到满意的地方——比起人工修饰,罗修更喜欢自然纯粹点的东西。

    媒体们拍到的所有生活照片中,游程都是披着一头天生的、柔软的、漆黑的短碎发,顶着一张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脸孔,眼神温柔,笑容灿烂。

    现在,他安安静静地坐在餐桌旁,几缕刘海柔顺地垂在前额,随着肢体的动作,轻轻晃动,衬托着温润含笑的眼眸、精致清丽的面容,简直就是一幅优美的风景画。

    隽秀、沉静而美好。

    认认真真剥螃蟹壳的动作,都透着股子优雅。

    罗修有趣地看着游程剥螃蟹的手,那是一双保养得很好的手,十指修长、白皙,骨节匀称。

    虽然是农村孩子,虽然少年失怙,显而易见的,他并没有吃过多少苦头。举手投足间,也显得很有教养,给人以出身很好的错觉。

    国内外的媒体,似乎都特别偏爱游程,他们形容他是:“cryallikeboy。”——水晶一样的男孩。

    出道八年,没有传出过绯闻,也几乎没有任何负面的报道。

    这对艺人来说,岂止是不可思议,简直是天方夜谭。

    都说娱乐圈是销金窟是大染缸是鳄鱼潭,一个从偏远农村走出来、没有父母也没有任何依靠的男孩子,出道就遇到了圈子里最有能量的王牌经纪人,身边跟着最精明强干的助理。

    第一部电影就是名导演大投资大制作,第一首原唱单曲就是由号称“乐坛教父”的词曲制作人亲自操刀,并且在央/视一套的黄金时段滚动播出。

    八年间,陆陆续续拿到了最佳新人奖、最佳男演员奖、最佳男歌手奖……究竟拿到了多少奖项,恐怕游程自己都搞不清楚。

    演艺事业一路顺风顺水,顺利得让人觉得这世界实在是太不真实了。

    他的确出色,可是出色的人有很多。

    他的确够努力,但是又有几个是不努力打拼的呢?

    如果说是靠运气的话,他绝对可以去买彩票了,这运势保证期期中头奖。

    水晶一样干净清澈?罗修只觉得好笑,他在这个人类主宰的世界,生活了二百多年,要是还相信这种鬼话,相信没有人一路为游程保驾护航,他简直是白活了。

    那么,为了得到这种“保驾护航”,游程又付出了怎样的代价,以什么作为回报呢?简直是不需要思考的,答案显而易见。

    他仅有的、最值钱的资本,就是他自己而已。

    罗修记得,第一次见到游程,是在某商业大佬的酒会上。初识时,还不知道他就是游程。

    酒意微醺之际,他瞥见有个男人侧着身子,歪坐在角落的沙发上,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手上拿着杯鸡尾酒,轻轻晃动着。

    距离颇远,但以罗修的视力——按照人类的测试方法,已经达到了7。0以上,所以他清清楚楚地看见那张漂亮得令人目眩的脸孔、吹弹得破的肌肤。

    男人头顶是盈盈润润的灯光,手中是盈盈润润的玻璃酒杯,映着他莹莹润润的眼眸,钢印蓝的瞳仁折射出一片波光粼粼,像最剔透的水晶。

    分不清是他的眼眸,迷惑了这暧昧的夜色,还是这暧昧的夜色,迷惑了他的眼眸,令罗修瞬间起了想要占有的冲动。

    他喜欢享受美好的事物,得到、尽情享受,然后厌倦了,遗弃,继续寻找新的猎物。

    对他来说,不过是漫长生命中,一场又一场颇有趣味的短暂游戏。

    “怎么,罗先生对他有兴趣?”走到罗修身旁,饶有兴味问话的人叫张皓霆,是个红顶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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