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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宠溺地轻笑:“你的确对不起我,今天做了什么错事,你自己总结一下。”
方可量撇撇嘴,他果然知道的。
“你不是说自己工作忙吗?怎么还分分钟钟都能知道我的情况?”
霍连城一把将她抱起,放到大床上,身子半欺:“你和工作,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件事,我自然得一心二用,好好驾驭。”
“哦,你主要是想驾驭我,让我听你话,你都不理会我的心情怎样。”她垂眸,对他撒娇,其实口是心非,他很在乎自己的感受,她是知道的。
女人就是这样,总是喜欢男人用甜言蜜语哄哄自己。
他轻触她触皮的嘴巴,俯身吻上一口:“管吃管住管身管心,还管你的性福和幸福,你还想怎样?”
她捶他的胸:“不如让我管管你?”
他听了,颇有兴味:“说来听听,你想怎么管我?”
方可晴搂住他的脖子:“首先,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答应你。”他爽快地道。
“以后呢,不许让别人,特别是别的女人,拿你的手机接电话。”她虽然是个小女人,可她也是有霸占欲的,特别是天上掉下来个这么优秀,帅气,迷人的老公,她抓到了手上,自然要好好把握,好好看管咯。
毕竟她也经历了薜芊芊那样难缠的女人,已经吸取经验教训了,离他方圆十里以内的女人,特别是有旧情的女人,还是有防着点好。
方可晴在心里叫苦,她糊里糊涂就嫁了个老公,失了身还失了心,到头来不单要防狼防贼,还得防小三,也是醉醉的了。
霍连城看着她扬起邪肆笑容:“你就因为季曼给我接了电话,所以想翻翻我的外套,看看上面有没有某个女人的痕迹?”
方可晴被看穿心事,恼羞成怒,又挥起粉拳捶他的胸膛:“谁让你随便让她帮你接电话!”
什么都瞒不过他啊……
只不过让她意外的是,季曼将自己接电话的举动告诉了他,并且,他并不在意她这样做。
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季曼光明磊落的态度,让她稍微放心些,忧的是,霍连城对季曼如此信任的态度。
“你什么时候开始那么吃醋了?嗯?本少爷对你掏心掏肺,你不知道?”他勾起她的下巴,霸气地问。
方可晴在他面前最早没有立场了,在他的“质问”下,她连忙求饶,小鸟依人地窝到他的怀里:“我知道,你不会喜欢别的女人的。”
“嗯。”他答应道。
“老婆,我饿了。”他声音略略沙哑。
“饿了?我下去给你找点吃的。”
他一把将她拉了回来,欺身而上,手指在她在调弄她睡衣领上的扣子:“我想吃你。”
……
自那天晚上后,王仙仙又连续几天在躲自己。
方可晴一直想找机会对她道歉,可王仙仙没有给她这个机会,上下学的时候见到她掉头就走,上课的时候她心无旁货地学习,连正眼都不看一下方可晴,反正,她们形同陌路了。
王仙仙是她在东城大学唯一交好的同学,她是把对方看成朋友的。
作为朋友,一个永远在追,一个永远在赶,这样也没有意思,倒不如让她自己想通。
一个人走出校门,看着那个远离了自己,恢复“单身”的王仙仙周围多了好几个女同学与她有说有笑,她弄了弄书包,走过马路。
形单只影的背影看起来多少有些落寞。
本来笑容满脸的王仙仙将视线似有似无地看了她一眼,随即收回,眼里掠过黯然。
“可晴,你不高兴吗?”
上了车,金烈没头没脑地来了句。
她白他的后脑勺一眼:“烈叔叔,您不是只管我的人生安全吗?您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管我的心情如何吧?”
倒后镜中,她的表情一目了然。
他嘴角扬了扬:“或许我可以帮你。”
“我不需要你帮。”她一口拒绝。
金烈问:“为什么?”
方可晴很是无语,跟他相处真是尴尬死了,她明摆着就是不喜欢他,他却偏偏要跟来关心她。
“因为在最紧要关头的时候,你没有帮我。”
“我们真的不能做朋友?”金烈再问,像个偏执的孩子。
第337章玩笑还是表白()
方可晴一愣,朋友?他跟跟自己做朋友?她没有听错吧?
他的话她理解和消化了半天,最后把脸别到窗外去:“不能。”她断然拒绝。
金烈没有再说话,车前车后两个人全程没有交流。
帝豪苑内,霍老爷子舒服地坐在沙发上,抽着一根雪茄,烟雾迷糊了他的脸,整个客厅都在飘散着这股浓重的醇香味。
方可晴进门,金烈紧跟她其后。
她对霍老爷子微微弯身,恭敬地打了招呼。
霍老爷子对她仍旧是那种冷淡得视若无睹态度,正眼都没有看她。
只道:“阿烈,来坐。”
霍连城还没有回来,这里并没有她的什么事,她庆幸霍老爷子一直没有因为那天晚上王仙仙的事情而为难自己,脚底抹油地向楼上溜去。
听闻身后的,霍老爷子说:“明天是你爸爸的忌日,你要去拜祭他吗?”
出于八卦的心理,方可晴特意放慢了脚步,竖起耳朵听。
原来他的爸爸已经离世,难怪认了霍老爷子为干爹。
金烈沉默一下,声音的腔调明显比平常冷了几分:“不去了。”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便能听出,他与那位过世的父亲有一段外人无法理解的“恩怨情仇”。
方可晴想起她爸爸还在医院里昏迷不醒,如果能醒回来,她一定不会再计较以前他做过多些对不起自己的事,让她欠下多少赌债,害她的日子过得有多苦。
是什么事情能够令一个儿子,直至父亲入土为安之后,仍然不肯原谅?
这同时又让她好奇起霍连城的爸爸来。
于是,夜晚的时候,他们同躺在一张床上,她问他:“老公,你的爸爸是个怎样的人?”
霍连城眸色一黯,片刻,才答道:“他不是个坚定的好男人。”
方可晴意识自己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了,于是噤了声。
一直以来,她都不敢开口问他,很久之前,就在她不知死活地闯进帝豪苑之后,几度碰上的那个自称是他妈妈的女人,到底是不是真的是他的母亲。
关于她的事情,整个帝豪苑的人都忌讳莫深,就像一道不能揭开的伤疤,一个埋藏在地下多年的秘密,谁要是试图去将它发掘出来,第一个跟他急的人,就是霍连城。
她偷偷看他入睡的侧颜,这个男人俊美得让人叹息,可他身上却似乎有着常人无法猜透和理解的过去,心里软得一塌糊涂,无论他的过去有多么伤疤和不堪,以后,她一定一定会陪在他的身边,帮他忘记那些不快乐的事。
她微微地笑,把小身板子挪过去,紧紧将他抱紧,闭上眼睛,安谧地睡了过去。
……
一觉醒来,霍连城起得比她还早,枕边空落落的,她懒洋洋翻了个身,洗涮好之后想起今天学校要举动一个野外活动。
进了衣帽间,发现柜子上已经备好了一套运动服,以及佩戴好的帽子和太阳镜。
知道她要外出,他什么都挺她备好了。
简直就是三好老公。
她甜蜜蜜地傻笑,将他挑的衣物穿戴好。
吃完早饭,上了金烈的车。
金烈不发一语,直接开车便走。
看着他生硬的背影,她估摸着自己昨天的断然拒绝令他受伤了。
“烈叔叔早上好。”她主动打招呼,想要打破尴尬。
金烈:“……”
对方选择直接无视,她自讨了个没趣,对他做了个鬼脸,她在后座无聊地哼起歌来。
车子忽然在下高速公路前转弯了方向。
这路不是往学校去的路,他要做什么?
“烈叔叔,虽然我昨天的话难免有点得罪您,但是,我没有恶意的,你该不会是,想把我带去哪个地方,然后……”
她没有注意到金烈嘴角抽动了一下:“我对你这样的平板身材没有兴趣。”
方可晴感觉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我平板?你哪只眼睛见到我平板了?你知道不知道我……”
……她把不该说的话咽了回去。
“那你要去哪?总得告诉我吧!你的义务和责任是每天接我上下学,但是现在这路并不是上学的路,你再不转回去,我就打电话告诉霍连城。”
“去陪我做一件事吧,看在我这些天接送你,还救过你的份上,我这个人不喜欢别人欠我。”
方可晴在他后面闷吱了一句:“莫名奇妙。”
可却没有拒绝他的要求。
金烈不敢将她怎么样,因为她知道钟杰他们一直跟在她的后面,这事情本来她不知道,自从那晚王仙仙差点被捉,钟杰和何涛他们在关键时候挺身而出,她才醒悟,原来霍连城一直都不放心金烈,所以让钟杰悄悄在后面跟踪。
而且,那么多天相处下来,她感觉不到金烈对自己有任何的敌意。
反而学校那什么野外活动就是出去喂喂蚊子,她的兴趣不大,去就去呗。
去到之后,方可晴后悔莫及,这厮竟然把她带来了墓地。
蚊子好多,一下子把她叮出几个包包来。
她左抓右抓,上抓下抓,叫苦连天:“你来这里干嘛,你家住这里吗?”
口不择言地问,才想起昨天回到帝豪苑之后,霍老爷子问金烈的话。
金烈已经换了一副脸容。
她心里一个咯蹬,话都不敢再说了。
阴沉、严肃、怨伤,他的神色百感交杂,令人莫名正经八百起来。
墓地里就该这样,她将性情收敛起来,默默走在他的旁边。
原来他并不是姓“金”,而是姓蒋。
“金”这个姓,难道是霍老爷子给他的?
自墓地出来,进来之后就一声不敢吭的方可晴终于暗暗松了口气,终于离开这个蚊子的天堂,人类的“地狱”了。
运动装是长袖的,但她外露的那些地方全被咬了个透,满是又红又肿的包包。
她是O型血,又是个“热血青年”,特别惹蚊子的喜爱,这次真是被咬得很惨。
反观金烈,这家伙手冷脚冷,血估计也特别冷,竟然未被咬过。
方可晴暗自叫苦,却也没有开口抱怨,愣是坐回到后座去,从包包里翻来翻去,发现自己竟然把霍连城备好的驱蚊水和药油都忘记带了,无奈只能任由身上到处在发痒。
金烈打开了后车箱,在后面拿了些什么,回到车上,递给她:“痒的地方涂一下,很快就舒服些了。”
方可晴接过他手里的药油,打开盖子,一股清新的薄荷樟脑香气扑鼻而来。
“你坐在这里我怎么涂啊?先下去好不好?”她提醒他。
金烈点头,连忙下了车。
涂了好几分钟,车里的人从里面探出头来:“我行了,你上来吧。”
把药油递还他:“谢谢你了。”
金烈没有接过药油,说道:“你留着吧,这个特别好用,在东帝城买不到。”
方可晴悻悻地把药油收到书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