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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这个案件发生的全部经过,我已经有了眉目。很明显,下一步我就应该去找那个给巴克利夫人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的人。要是他还在奥尔德肖特的话,那就很好找了。这个地方居民不多,而一个残疾人势必更令人注意。我花费了一整天的时间去找莫里森小姐说的那个人,到了傍晚的时候,也就是今天傍晚,华生,我找到了他。这个人的名叫亨利伍德,就寄居在那两个女人跟他偶然相遇的那条街上。他刚到这个地方五天。我凭借登记人员的身份跟那位女房东谈得很好。这个人是以变戏法来谋生的,每天黄昏以后他就会到私人经营的那些士兵俱乐部去转一圈,并在那些俱乐部为他们演几个节目。他带着一只不知名的动物,装在一个小箱子里。女房东好像非常害怕那只东西,原因是她从来没有见过这种类的动物。根据女房东的描述,他经常利用这只箱子里的动物来帮自己演出。女房东跟我说的,也就只有这些了。她另外还说,让人感觉奇怪的是,像他这样一个历经磨难的人,竟然能活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有的时候这个人会说一些让人听不懂的话,在最近两天晚上,女房东曾经听到他在卧室里呻吟哭泣。而说到钱,他并不缺少,但是,他在交付押金的时候,交给女房东的却是一枚类似于弗罗林(译者注:这是一种银币名,19世纪末叶英国的两先令银币)的银币。华生,她让我看了那枚硬币,那是一枚印度卢比。
第72章 回忆录(16)()
“我亲爱的伙伴,你现在完全可以猜测出我来找你的原因了。非常明显,那两位女人跟这个人分开走以后,他就在远处跟着她们,在窗户外面看到了那对夫妇争吵的时候,他就立马闯了进去,但是装在他的那个小木箱里面的东西却在这个时候跑了出来。这一切是完全可以肯定的。但是那间屋子里面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世上恐怕就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了。”
“那么你是准备亲自去问他吗?”
“没错,但是得有一个证人在场才行。”
“那么你的意思是让我当那个见证人吗?”
“如果你愿意,自然就是你了。要是他能够把事情的真相跟我们说清楚,那最好不过。要是他不说,我们就只有逮捕他了。”
“但是你怎么能保证,我们再回到那儿的时候,他仍然还在那儿,不会离开呢?”
“我早就采取了一些预防措施,我在贝克街雇用的一个孩子已经被我派去监视他了,无论他到哪儿,他都没办法摆脱这孩子的跟踪。明天我们就可以在赫德森街那儿找到他了,华生。要是我还不放你去睡觉,我的罪过就大了。”
中午的时候,我们赶到了案发地点,由我的朋友带路,立刻就去赫德森街。虽然福尔摩斯善于隐藏感情,但是我还是一眼就看出来他那抑制不住的兴奋情绪。我自己有一半觉得好奇,还有一半觉得好玩,也是异常兴奋和激动,每一次调查案件的时候,我们都能体会到这种情绪。
“就是这条街。”当我们拐了个弯走进一条两边全是二层砖瓦楼房的短街的时候,福尔摩斯对我说,“太好了,辛普森来向我报告情况来了。”
“他现在就在里面,福尔摩斯先生。”一个个头很小的街头流浪小孩朝着我们跑了过来,大声喊道。
“做得非常好,辛普森!”福尔摩斯拍了拍那个流浪儿童的脑袋。
“快过来,华生。这就是那个人住的那间房子。”福尔摩斯把一张名片递了进去,声称是因为有重要的事情前来拜访主人。不久,我们就见到了我们要拜访的人。虽然天气非常热,但是这个人让人意外地蜷缩在火炉旁边,小小的房间竟然热得就跟蒸笼一样。他弯着腰驼着背,蜷缩在椅子上,在某程度上,给人以非常丑陋的感觉。但是他将他的脸转过来看着我们的时候,虽然他的脸干枯瘦瘪,肤色黝黑,可是他以前肯定是非常漂亮的。他那双发黄的眼睛满含怀疑以及怒意地盯着我们,既不跟我们说话,也没有站起来的打算,只是指了指那两把椅子示意让我们坐下。
“我想,你应该就是从前在印度的亨利伍德吧?”福尔摩斯语气温和地跟他说着,“我们其实是想来了解一下巴克利之死的一些情况,才来拜访你的。”
“我怎么可能知道这件事呢?”
“这就是我所要查清的了。我认为,你应该清楚,要是不将这件事情的真相给说出来,你的老朋友巴克利夫人极有可能会因为犯下了谋杀罪而接受审判。”
这个人像是突然间受到了惊吓。
“我不知道你是谁。”他用力喊道,“也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但是你敢对天发誓,你所说的这些是真的吗?”
“这绝对是事实,一旦她清醒,警察马上就会逮捕她。”
“天啊!难道你也是警察署里的人吗?”
“不,我不是。”
“既然这样,那这件事跟你又有什么关系呢?”
“让正义得到伸张,是每个人不容推辞的责任。”
“相信我,她跟这件事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么这次案件的主犯是你?”
“不是,跟我也无关。”
“那这样的话,到底是谁杀害了詹姆斯巴克利上校呢?”
“这是他的报应,所以他才意外身亡。但是,请你记住,即使真的是我打烂了他的脑袋,要了他的命,也是他罪有应得。如果不是因为他心存愧疚,自己无意间摔死了,我敢对天发誓,我也一定会亲手宰了他。你让我说一说这件事情的经过,我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因为我对这件事问心无愧。
“事情是这样子的,先生。你不要看我现在后背像骆驼,肋巴也歪歪扭扭,可是在年轻的时候,在一一七步兵团,下士亨利伍德是最帅的小伙子。那个时候我们驻扎在印度的一个兵营里,我们管那个地方叫布尔蒂。几天之前去世的巴克利跟我是同一个连的战士,那个时候我们团有一个美女,是陆战队上士的女儿,名叫作南希德沃伊。那时候我们两个人都爱上了她,可是她只爱上其中的一个,就是现在你们看到的这个蜷缩在火炉前的可怜东西,再听到我说正是因为我英俊的外貌她才爱上我的时候,你们肯定会忍不住笑起来的。
“是啊,虽然是我获得了她的芳心,但是她的父亲要将她许配给巴克利。那个时候我就是一个不顾一切的冒失鬼,而巴克利则是一个接受过教育的人,马上又要提升为军官。但是那个姑娘依然忠诚于我们的爱情,要不是因为发生了印度叛乱,引起了举国上下的骚乱,我好像应该能够娶到她了。
“我们全都被困在了布尔蒂这个地方,包括我们的那个团,一个锡克教连,半个炮兵连,还有很多的平民和妇女。这个时候有一万叛军把我们包围了,他们就像是一群凶恶的猎狗围在一只装着老鼠的笼子的周围。被敌人围困的第二个星期,我们储备的饮用水已经喝完了。那时候尼尔将军的纵队正在向内地移动,我们的唯一出路就是跟他们取得联系。因为我们突围的时候无法保证所有妇女儿童的安全,所以我就自告奋勇突出重围去向尼尔将军请求救援。我的请求被批准了,就开始跟巴克利中士商量该怎么做。他比任何人都熟悉地形。他亲自给我画了一张路线图,凭借这张图我能够更加方便地穿过叛军的防线。晚上十点钟,我就开始去完成我的使命。这时候有一千条生命正在等待着我把救援的军队给带回来,但是在那天晚上我要从城墙上面爬下去的时候,我的心里面只牵挂着一个人。
“我需要经过一条早已干涸的河道,我们本来想要靠它的掩护来避过敌人的岗哨,但是我刚小心翼翼地走到了河道拐角,就陷入了六个敌军的埋伏,他们正藏在黑暗之中等着我。刹那之间我就被敲晕了,手和脚都被敌人给绑住了。但是真正给我造成的创伤其实是心灵上的,而不是肉体,因为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内容,虽然我不是非常懂他们的话,但是我也能够完全明白,我的同伴——也就是给我给我规划路线的那个人,通过一名土著的仆人把我给出卖了。
“啊,我没有必要再详细讲述这一件事了。你们现在应该明白詹姆斯巴克利擅长做的事是什么了。第二天,布尔蒂等来了尼尔将军的解围,但是叛军在撤退的时候,我被他们抓起来带走了。这么多年了,我一个白人都没有看到。我备受煎熬,于是我想尽一切办法逃离那个地方,却又给捉了回来,再一次饱受他们的折磨。你们现在亲眼看见了,他们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折磨成了现在这副鬼样子。那个时候,他们中有一些人带着我一起跑到了尼泊尔,然后又带着我去了大吉岭。当地人把押着我的那几个叛军给杀死了,所以在我逃离开那个地方之前,我又成了当地人的奴隶。但是我逃离那儿的时候不是向南边逃的,我只能往北边逃,一直逃到了阿富汗。在那个地方我游荡了几年,最后又回到了旁遮普。在那儿我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和土人一起居住,我学会了怎样变戏法,并凭借着这个维持生活。像我这样一个不幸的跛子,又有什么必要再回到英国,让我从前的那些老同事和伙伴们知道我现在这种状况呢?即便是我非常想复仇,我也不想再回到那儿。我更愿意让南希和我的老战友们以为亨利伍德早就已经在战役中死了,也不想让他们再看到我现在活着时候的鬼样子,就跟一只拄着一根拐杖的黑猩猩一样,蹒跚行走。他们确信我已经离开人世了,我也宁愿他们这样想。我听说巴克利已经和南希结婚了,而且他在团里的职位也升得非常快,但是就算是这样,我也不想把真相给说出来。
“可是人一到了晚年,思乡的心情是挡也挡不住的。这几年以来,我一直都梦想着能够看到英国那绿油油的大地和田园。最终我下定了决心,在我还没有离开人世之前我要再看一看我的家乡。我积攒了一些回家的路费,就来到了驻军的那个地方,因为我清楚士兵们的生活,了解怎么做才能够让他们开心,并通过这样来解决生计。”
“你跟我们说的故事让人听了很是感慨。”歇洛克福尔摩斯对他道,“我听说你已经见到过巴克利夫人,而且你们也互相认出来了。我推断,之后你跟踪她回到她家,在窗户外面看见她跟她的丈夫在吵架,那个时候巴克利夫人极有可能当面责问了他对你所做过的事情。你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就飞快地穿过草坪,冲进了他们正在谈话的房间。”
“就是这样,没错,先生。但是他一看到我,脸色马上就变了,在这之前我还从来没有见他有过这么难看的脸色。然后他就自己向后仰头摔倒了,他的头撞到了房间内炉子的护板上。事实上他在摔倒之前就已经死了。我从他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他已经死了,就跟我能把壁炉上放着的那本课本上的字给读出来一样清楚明了。他一看到我出现,就好像一颗子弹瞬间击中了他的心脏——他那颗做过亏心事的心。”
“然后呢?”
“然后南希就吓得晕倒了,我赶紧从她手里面把钥匙拿过来,打算开门向其他人求救。但是转念一想就觉得不如不管,索性离开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