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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已经把那些可以确定的情况告诉你了,剩下的都是我自己的推测。不过开展工作也算有基础了。咱们还是尽快解决这个事情吧,今天下午有阿勒音乐会,我还想赶回去欣赏欣赏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呢。”
车子在我们的谈话声中一路前行,不断地穿过灰蒙蒙的大街和破败的巷子。到了一条衰败不堪的巷口的时候,车夫将马车停下来,指着巷口对我们说:“里面就是奥德利大院了,马车可能过不去,我在这边等你们回来。”
所谓奥德利大院可不是什么高雅的地方。我们穿过那个两旁是黑色砖墙的小胡同,就进入一个院子里,院子是方形的,石板铺成的路面,四周都是些简陋破败的小住房。再往前走,一群衣着破旧肮脏的孩子在玩耍,再钻过一排排晒得褪了色的衣服之后,我们终于找到了46号房。房门前钉着一个刻有“兰斯”字样的小铜牌。我们上前一问,才知道这位警察还在睡觉。于是我们留在前面一间小客厅里等他出来。
这位警察不久就出来了,可能是被我们打搅了美梦,有点不高兴。他开口就说:“我都已经跟警察局打过报告了。”
福尔摩斯很随意地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金币,若有所思地在手指之间把玩着,接着说:“我们希望您能亲口叙述一遍。”
警察先生两眼被小金币的光芒映照得亮闪闪的,说:“我很愿意把我知道的全部说出来。”
“那么跟我说说事情的具体经过怎么样?你想怎么说都行。”
兰斯随即坐在马毛呢的沙发上,皱起眉头思考了一会儿,好像要确保他的叙述中没有遗漏的地方。
他说:“这件事我从头开始说吧。当天我是值夜班的,晚上十点钟上班,第二天早上六点钟下班。那天除了夜里十一点钟左右白哈特街有人打架,我巡逻的地区都是一片平静。大约夜里一点钟的时候,忽然下起雨来。这个时候我遇见了在荷兰树林区一带巡逻的亥瑞摩契,我俩就在亨瑞埃塔街的拐角那里站着聊了一会儿天。大概到两点吧,我想着再去看看布瑞克斯顿路的情况,因为这条路很偏僻,下了雨会泥泞得很不好走,我担心出什么状况。不过一路上什么人也没遇见,偶尔会有一两辆马车经过。我慢慢在路上走着,心里想着要是有口热酒喝该多好呀。忽然一抬头,看见前面那所房子里居然有灯光透出来。我知道劳瑞斯顿花园街上那两栋房子都没有人住,之前其中一所房子里的房客得了伤寒病死了,可房东还是一直不愿意修理一下后面那个脏兮兮的阴沟。所以当时我看见有灯光的时候,真是吓了一大跳,害怕有什么不对劲。于是我就壮着胆子走到了那个屋子的门前”
“你站在了门前,随后转身又回到了小花园门口,”福尔摩斯忽然打断了兰斯的话,“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兰斯吓得从沙发上跳起来,瞪着双眼不敢相信地望着福尔摩斯。
“天啊,确实是那样的,先生,”他疑惑地问,“可是你是怎么知道的呢?当时我走到门口的时候,觉得独自一个人太孤单了,就想找一个人和我一起进去。我倒不害怕人世上的事,我当时是想,说不定那个得了伤寒病死去的人正在检查那个害了他命的阴沟呢。这么一想,我吓得赶紧往回走,跑到大门口去,想到让摩契和我一起进去,不过连影子都没找见,街上空荡荡的,什么人也没有。”
“当时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吗?”
第6章 血字的研究(6)()
“没有,先生,一个人影也没有,连条狗都没遇见。我只好壮着胆子再次回去,推开了门。屋子里静悄悄的,我直接走进亮着灯光的那间屋子里。当时壁炉台子上有一支蜡烛亮着,红色的蜡烛,烛光影影绰绰的,借着烛光只看见——”
“好啦,我大致都知道你看见了什么了。你当时在屋子里来回走了几圈,后来在尸体旁边跪了下来,接着跑去推了推厨房的门,后来你”
约翰兰斯听到福尔摩斯这些话,大惊失色地跳起来,目光中尽是怀疑神色。满脸惊惧地说道:“当时你躲在哪里了?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晰?这些事情你不应该知道的呀!”
福尔摩斯看到他的反应大笑起来,拿出自己的名片,丢给站在桌子另一边的警察先生。“可不要把我当成凶手给逮捕了呀,”他说,“我是猎犬,可不是跟罪犯同流合污的狼,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可以给我证明的。对了,请您继续说吧,之后你又干了些什么呢?”
兰斯再次坐下了,但是脸上还带着怀疑的神色。“接下来我跑到大门口,吹响了警笛。摩契和另外两名巡逻警察迅速赶过来了。”
“当时街上没有遇见什么?”
“没遇见,凡是正经点的人早就回家了。”
“什么意思?”
警察先生笑了笑,说道:“我这一生见过的醉汉可多了,可是却从来没见过醉得那么厉害的。当时我从屋子里出来,他就在门口站着,倚着栏杆,大声唱着考棱班(译者注:考棱班”bine“为一出喜剧中的女角)唱的那些小调或是这一类的歌子。他简直连脚都站不住了,真是没办法。”
“那个醉鬼是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
约翰兰斯好像很不高兴福尔摩斯的打岔,他说:“是挺少见的一个醉汉。当时我们几个比较忙,不然一定把他送到警察局去了。”
“看到他的脸了吗?穿什么样的衣服?”福尔摩斯又忍不住问道。
“我想当时我确实注意到了,因为我和摩契还搀扶过他,我知道他的样貌,高个子,红脸,下巴上长着一圈——”
“好了,不用再描述了。”福尔摩斯大声打断他,“后来这个人怎么样了?”
“我们当时忙成一团乱麻,谁还有空顾得上他。”兰斯回答。
接着警察先生又颇为不满地说:“我敢打包票,他绝对还认得回家的路。”
“当时他穿的是什么样的衣服?”
“一件棕色外衣。”
“他手里拿马鞭了吗?”
“马鞭吗?没有。”
福尔摩斯嘟嘟囔囔着说:“他一定把它扔在某个地方了。后来你注意到有马车从那里经过吗?”
“没有。”
“这个金币是你的了,”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来戴上帽子,“兰斯,估计你在警察局里的前途是没希望了。你的那个脑袋不该光是个装饰,也该有点用处才对。昨天夜里你本来能捞个警长干干的,昨天你手里的那个醉鬼可能就是这个神秘案件的关键线索,目前我们正在到处找他呢。不过事已至此,说这些也没什么用了。医生,咱们快走吧。”
话一说完我们就出来了,那个笨警察还在疑惑不解地思索,不过很明显能看出他的不安。
乘着马车回去的路上,福尔摩斯狠狠地说:“这个傻子啊!遇见这么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却白白浪费了。”
“我还是云里雾里呢,福尔摩斯。说实话,这个警察说的那个酒鬼跟你想象的情景完全一致,但是那人为什么逃跑了之后还要再回来呢?这可不像罪犯应有的行径。”
“戒指,先生,戒指,他回来就是为了拿这个东西。目前咱们没有别的法子对付他,正好可以用戒指做诱饵,引诱他出来。我一定会捉住他的,医生,我跟你打赌,我绝对会抓住这个家伙。啊,这一切都得感谢你呀,要不是你的话,我还不会碰到这个案子呢,那样我就会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研究机会啦。你说咱们给它起什么名字好呢?叫‘血字的研究’好不好?有时候用一些华丽的形容词还是很不错的嘛。生活总是这么平淡无奇,而谋杀案却如同一条清晰的红线贯穿在朴素的人世间。咱们的使命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咱们先去吃饭,之后去听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会。她的弹奏简直太美妙啦,之前听过她演奏的那个肖邦的小曲子叫什么来着?真是犹如天籁之音呀!特拉——啦——啦——里拉——啦——”
这位私人侦探像只云雀一样,在马车中咿咿呀呀唱个不休。而我在默默沉思着,人类的大脑简直是一种奇迹啊。
五、广告引来了不速之客
忙碌了一个上午,我的身体有点吃不消,所以,下午的时候感觉十分疲惫难熬。福尔摩斯出去听音乐会了,我静静地躺在沙发上,希望能睡两三个钟头,可是怎么也睡不着。之前发生的一切事情都使得我万分激动,脑子里面满满都是一些荒诞不经的想法和猜测。每当我闭上眼睛,那个受害者猴子一样扭曲的脸就浮现在我眼前。这张脸丑恶极了,所以我甚至一度对凶手产生感激,能把这样一个奇丑无比的人从世界上消灭掉,简直是万分仁慈。如果外貌能表现出一个人的罪恶的话,那罪大恶极的人的长相,肯定和这个受害者伊瑙克锥伯一模一样。即便如此,我的理智还是告诉我,万事都应得到公平的处理,在法律上,被害人的罪恶并不能抵消凶手的罪。
我的搭档推测被害人是中毒死的,我越想越觉得这个推测不同寻常。我还记得福尔摩斯检查尸体的时候闻过死者的嘴唇,所以我确信他一定已经发现了什么,才会让他做出这样的想法和判断。况且,尸体上没有外伤的伤痕,也没有窒息死亡的迹象,要说不是死于中毒,那么他的死因又是什么呢?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的话,地板上出现的大摊血又是谁的呢?屋子里面没有发现扭打的痕迹,也没有发现打伤凶手的凶器。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完满地解决,那么不论是福尔摩斯还是我,大概都没法睡个安稳觉了。他的那种镇静而又充满自信的神态,使我深信他对于全部情节早有见解;虽然他的想法究竟如何我一时还不能猜测出来。
晚上福尔摩斯回来的时候,晚饭早都准备好了。我深信他是不可能听音乐会听到这么晚的。
“今天的音乐会真是妙极了,”福尔摩斯说着就在我身边坐下来,“你还记得达尔文对音乐的看法吗?他认为,人类创造和鉴赏音乐的能力出现得很早,在人类会说话之前就出现了。我们之所以能不可思议地容易受到音乐的感染,也许是因为在每个人的潜意识里,对世界起源之前那些懵懂的时光还保存着一些模糊不清的记忆。”
我说:“这种看法也太空泛了吧。”
福尔摩斯说:“要是有人想将世界描述一番,首先得有像世界一样宽阔的思想才行呀。你怎么了?今天怎么跟平时判若两人?布瑞克斯顿路那件事情让你心神不宁了吧?”
我说:“的确如此,这个案子让我心神不宁好久了。像我这样有过阿富汗战争经历的人本来应该更坚强一些的。以前在参加迈旺德战役的时候,我见识过自己的战友被炮弹炸得血肉模糊的场景,那时候我也没有惧怕过。”
“我理解你的想法。其实这个案子里面掺杂了一些神秘的成分,所以才让你胡思乱想。如果没有了胡思乱想,害怕和恐惧也就不会出现了。对了,你看过晚报了吗?”
“还没有。”
“晚报上对这个案子做了详尽的解说。不过没提到地板上掉着一只女性的结婚戒指。没提到这个小细节倒是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