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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又仔细地检查了一遍整间屋子。最后的结果使我更加确定凶手是一个个头很高的人,此外,我还找到了一些细小问题:比如说印度的雪茄和凶手的长指甲等。由于屋内并没有任何厮打过的迹象,所以我又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地板上的血迹是凶手的鼻血,而且他当时肯定非常激动。我还发现,只要是血迹遗留的地方,都会出现他的脚印。如果那个人并非血液旺盛,基本上是不可能在情绪激动的时候大量地流鼻血的。于是,我便大胆地推论,这个杀人凶手很有可能是一个年富力强的红脸人。在事后抓到凶手时也证明了我的推论的正确性。
“后来,我就离开了那间屋子,接着就去做了因为葛莱森的疏忽而没有调查清楚的事。我再次拍了一份电报给克利夫兰的警察局局长,询问有关伊瑙克锥伯的婚姻问题。回电明确说道:锥伯过去控告过一名叫作杰弗逊侯波的人,并称其是他过去的情敌,还要求法律予以保护。现在,侯波正生活在欧洲地区。所以,我立刻就明白了:我已经掌握了这个隐秘的谋杀案的线索。接下来,我们只需要静静地等待着就可以稳稳地抓到凶手了。
“事实上,早在那个时候,我也已经断定:那个和锥伯一起进入那个空屋中的就是那个赶马车的人。因为街道上的那些车轮印记显示出,拉车的马自己走动过,假如当时有人驾着马车的话,这种情况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如果那个赶马车的人当时不是在这个屋子中,那么他又能去哪里呢?哦,对了,还有一个原因:你想想看,只要一个人精神没什么问题,他怎么会在进行这件早有预谋的犯罪活动的时候,放任一个随时可能会暴露自己的罪行的人出现在自己的周围呢?这实在是太荒唐了。接下来是最后一点原因:假设你想在伦敦城内随时跟踪着另外的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很显然,除了赶着马车,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了。综合我提出的这几点问题之后,我又总结出了一项确凿的结论:要想找到杰弗逊侯波这个人,我们就得先找到一个在伦敦租着马车的车夫。
“假如他曾经做过马车车夫,我还真找不到任何他会另谋职业的理由。我们再反过来考虑一下,试想你就是他,在这时忽然换个工作实际上更有可能引起其他人的注意。至少要过一段时间之后,他才能考虑转个行业。至于他用的是不是假名字这个问题,我们根本就没有必要去考虑。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国度里,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到底姓甚名谁,所以,他压根就没有改名字的必要。然后,我就找到一些街头的流浪儿们,让他们构成我的一支侦查连队,按照步骤,分派他们去到伦敦城内每一家出租马车厂的地方四处打听,直到找到我所要找的杰弗逊侯波为止。看看,他们干得真是太棒了。我想你应该还记得吧,他们这支队伍使用起来也是相当快捷容易的。至于他又去杀害斯坦节逊的这件事,我的确没有考虑到,完全在我的意料之外。然而,在任何情况下,有一些意外的事件还是无法制止的。你也清楚地知道:在这个案件的最后,我找到了那剩下的两粒药丸。这种东西的存在,我也是一开始就料想到了的。这样一来,整件案子就像是一条逻辑链条,它的前后连接得如此巧妙,也没有丝毫的中断。”
“这一切实在是妙到极点了!”听完他的讲解,我忍不住叫了起来,“我建议你向大众公布你这种能力,让大家都见识见识。你应该把这个案件发表出来。假如你不想自己发表,我可以替你干。”
“华生,你爱怎么做就怎么做,我丝毫不介意。”他笑着答道,“不过,你还是先看一下这个吧!”他一边对我说着,一边把报纸往我手上递来:“看过这个再说!”
那是一份今天出版的回声报,我看到他指着的那一段内容,恰好就是在讲我们刚刚讨论的案件。
它是这么说的:因为侯波这个人的突然暴病死亡,让社会各界人士丧失了一件骇人听闻的议论资料。杰弗逊侯波被指控是谋杀伊瑙克锥伯和约瑟夫斯坦节逊两位先生的犯罪嫌疑人。我们已经在伦敦警察厅获得了案件的相关信息,得知:这个案件中的三个人早在二十年前就有了恩怨,并且涉及爱情以及摩门教等问题。可是,由于罪犯的死亡,我们可能永远都无法了解到这个案件真实的内幕情况。据可靠消息,那两个被害者在年轻的时候都是摩门教徒,后来因为内部分裂,成为了异教徒。在监狱中死去的收押犯人侯波同样也是来自盐湖城的摩门教徒。这样看来,这个案件似乎并没有什么其他的作用,但是它却可以相当突出地证明我方警探高超的破案能力,也能让所有的外国人都引以为戒:如果那些外国人士之间存在纷争,还是在自己国内解决的好;不列颠的国土上不欢迎这些纷争,一旦发现,严惩不贷。众所周知,这个案件之所以可以解决得如此快速,完全归功于苏格兰场的著名官员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两位警察先生。据悉,犯人最终被捕于贝克街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家里。歇洛克福尔摩斯也是一名私家侦探,在解决这件案子的时候,他也展现了自己的才能。能得到这样两位优秀的导师的教导,他在不久的将来也一定会有所成就的。按照一般的情况来看,近期,这两名官员都将获得某种奖赏,谨以此赞扬他们的赫赫劳绩
歇洛克福尔摩斯突然开口大笑,说道:“一开始的时候我就和你说过这种情况了:不管我们两个对这个案子做了多少工作,最后的功劳和荣誉都是他们的!”
我平静地回答:“没有关系!整件案件真实的经过都记载在我的笔记本中。总有一天,人们会了解到事实到底是怎么样的。现在,这件案子也已经解决了,你也算是如愿以偿了。罗马的一个守财奴曾经说过:‘任尔笑骂,吾自行之;万贯家财,我独藏之。’”
第20章 四签名(1)()
一、演绎法的研究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从壁炉台的角上取了一瓶药水,又在一个整洁的山羊皮皮匣里拿出一只针管。他用柔白有力的长手指接好了精细的针头,挽起左臂的衬衫袖口。他呆呆地看着自己饱满肌肉、满是针孔痕迹的胳臂沉思,过了一会儿,终于把针尖刺进肉中,慢慢地推动针管,之后躺在绒面柔软的安乐椅里,心满意足地大口喘着粗气。
这般的动作他每天要重复三次,几个月下来我都看惯了,也对此不以为意。日子一天天过去,这个画面带给我的刺激日渐加剧。只因我不敢阻止他,每每深夜时分心中想起此事,就觉得心中有愧。我一次又一次地想把心里话告诉他,但因为他性情孤僻、冷漠怪异,而且还固执己见,即使是为他好的真心话想让他接受都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他的毅力、自以为是的态度和我了解的他那些古怪的性格,都让我有些害怕而不想招惹他。
可今天下午,或许是我吃中饭时多喝了点葡萄酒,又或许是他那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态度刺激到了我,让我觉得再也无法容忍了。
我问他:“今天你注射的是什么?是可卡因(译者注:可卡因又名古柯碱,是鸦片、吗啡同类的麻醉品,用久可以成瘾),还是别的什么吗?”
他慢悠悠地翻开一本旧书,有气无力地抬头回答:“百分之七的可卡因溶液。你想试试吗?”
我没好气地回答:“我才不要试呢。阿富汗的战争害得我到现在体质都还没有恢复。我可再也不想摧残自己的身体了。”
他把对我的愤怒强忍下去,笑着说:“华生啊,或许你的想法是对的。当然,我也知道这个对身体有害无益,只是我觉得它既然可以让人变得如此强烈兴奋和清醒,那么它的副作用也就无足轻重了。”
我真诚地说:“可你也得考虑下利害得失吧!你的大脑或许就像你说的那样,可以因为刺激而兴奋,然而这毕竟是残害身体的做法。它会引发器官组织不断加剧的损坏,至少也会致使身体长期衰弱,你自己也知道这种东西所引发的身体不良反应,真的是得不偿失。为什么你只要眼前的一时快感,而残害自己的身体呢?你从前超越常人旺盛的精力呢?你应该明白,我这些话不仅仅是从朋友的立场出发,而且还是从一个对你的健康负责任的医生立场出发。”
他听了我的话并没有生气,反而把十指对顶在一起,把两只手臂轻轻放在椅子的扶手上,一副对谈话很感兴趣的样子。
他说:“我喜动不喜静,闲下来无事可做的时候,我就会不安。让我应付难题,应对有挑战性的工作,让我破解深奥的密码,让我研究最为错综复杂的分析工作,这样的日子我才觉得舒坦,才不需要药物的刺激。我非常讨厌平淡如水的生活,我追求的是精神上的兴奋刺激,所以我选择了这份特殊职业,也可以说是我创造了这个职业,因为我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从事这份职业的人。”
我看着他的眼睛问道:“你是唯一的私人侦探吗?”
“确实是唯一的私人咨询侦探,我是侦探领域最高的裁决人。每当葛莱森、雷斯垂德或埃瑟尔尼琼斯遇到麻烦的时候——他们常常遇到——他们就会来请我帮忙。我以专家的眼光,审查多方资料,贡献一份专家应有的力量。我可不贪图名声,报纸上也不公布我的名字。工作的性质让我特殊的才能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对于我来说这是最好的报酬。你还记得在杰弗逊侯波案里我的工作方法所带给你的启示吧?”
我发自内心地回答:“嗯嗯,我记得很清楚。那可是我遇到过的前所未有的奇案。我已经把整个过程写成一本书,还用了一个让人耳目一新的标题——‘血字的研究’。”
他摇头说:“我粗略地看了一遍,真的不敢恭维。你可要清楚,侦探术是——或者应当是一门精确的科学,应该用冷静克制而并非感情用事的方法来研究它。你给它披上一层的故事色彩,结果就好像是在几何定理里掺杂了恋爱故事一样滑稽了。”
我反驳他道:“没错,但书中真的有像的情节,我不会歪曲事实。”
“有些事情可以不用写出来,可至少要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