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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足以证明约纳斯奥德克先生给这位年轻人的遗嘱是他昨天在旅途当中才拟好的。怎么会有人这么草率地去写这么重要的一份文件呢,难道你不觉得奇怪吗?这只能说明这位先生一点儿也不在意这份遗嘱。只有当一个人不打算让自己立的遗嘱生效才会这样草率吧。”
“可以这样理解吗?这等于是他同时给自己写的一份死亡判决书啊。”雷斯垂德说。
“噢,你是这样想的吗?”
“难道你不认为吗?”
“很有可能,不过对这件案子的具体情况我还不太清楚,也不方便下结论。”
“不清楚?这样案子的线索已经这么明显了,如果这都不算是清楚的话,那还有什么能算是清楚的呢?如果有个年轻人突然得知自己只要等某个老人家一死,就能继承一笔财产,他会怎么做呢?我想他不会跟任何人说的,自己随便找个理由当天晚上就可以去找他的委托人。等到屋子里唯一的那个见证人睡着之后,就在卧室里杀死那个老人,堆起木材把尸体烧了,然后再离开案发现场,到附近的旅馆里过一夜。我们在卧室没有找到什么血迹,那柄手杖上面也很少。我想他可能是以为自己已经把所有的血迹都弄干净了,只要把尸体毁了,就能把所有的杀人证据都掩盖起来,因为这些痕迹迟早都会让他暴露的。你看,这样不就很明显了吗?”
“我亲爱的雷斯垂德,难道你不觉得你说的这些有点过于明显了吗?为什么不把你的想象力用在那些你更加擅长的方面呢?我说,假如你是麦克法兰的话,你会选择遗嘱刚刚立好的那个晚上就去杀死那个老人吗?难道你不觉得如果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情凑到一起来做,是非常容易让人怀疑的事情吗?这也太危险了吧。还有一点,如果去行凶的话,难道还会让别人知道自己在案发现场出现过吗?难道会选择佣人开门让你进屋这样一个已经暴露自己的时机?最后一点,我想说的是,既然已经费尽苦心把尸体藏好了,为什么还要把手杖留下暴露自己呢?雷斯垂德,如果这样的话,这个凶手也太愚蠢了吧,所以你必须承认你的那些推断都是不可能的。”福尔摩斯说道。
“关于那根被留在现场的手杖,福尔摩斯先生,有一点你我都知道的:通常情况下,除了一些头脑冷静的人以外,一个罪犯在犯罪时,往往会很慌张,然后犯下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错误。他还有可能是不敢回到案发的那间屋子里。你还能给我一个别的更加符合事实的推测吗?”
“这样的推断,我很轻易地就可以给你举出好几个,现在我就有这么一个可能,当然也可以说是非常有可能的推测,就权当礼物送给你吧。当这个老人把那些贵重的证券给这个年轻人看的时候,窗帘只放了一半下来,这时,一个路过的流浪汉从窗外看到这一幕,于是他守在外面,等那个年轻的律师一走,他就翻进屋子,看到那根手杖之后,抓起手杖就把奥德克先生打死,把尸体烧了之后就落荒而逃。”
“那请你解释一下,流浪汉为什么要把尸体烧掉呢?”
“那关于这一点,我也想问问你,为什么你认为麦克法兰烧掉尸体就可以理解呢?”
“他这样做当然是为了掩盖一些证据。”
“难道那个流浪汉就不能想着掩盖证据吗?”
“那为什么这个流浪汉不把屋子里值钱的东西拿走呢?”
“屋里的那些字据都是不能转让的,拿走有用吗?”
“好吧,福尔摩斯先生,既然这样,那你就去找你的流浪汉吧。不过在你找那个流浪汉的时候,我是不会放麦克法兰的,时间会证明谁的推断是正确的。福尔摩斯先生,我跟你强调一点,请你一定要注意:我们都知道,这些字据没有被人动过,而且我们这个犯人作为法定继承人,他根本没有理由拿走这些字据,不管怎么样,他早晚会得到这些的,不是吗?”
这句话好像有点刺激到我的朋友了。“现在的证据在某些方面确实对你的推测非常有利,这一点我不想否认,不过,我只是想说,这个案子还有其他的可能。而且正如你说的,时间会证明一切的。再见吧!今天我可能会顺便去趟诺伍德,到时候去看看你的进展如何。”
等这位侦探一走,我的朋友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脸上带着个人面对合他兴趣的任务时那种神情,看来他已经为这天的工作做好准备了。
“刚才我就说过了,华生,我首先要去布莱克希斯。”他一边急匆匆地穿上他的长外套,一边对我说。
“布莱克希斯?为什么不去诺伍德呢?”
“你发现没有?这个案子里面有两个连续发生的怪事。警方现在犯的那个错误就是,他们把对这个案子的注意力全部都转移到第二件事上面来了,因为这件事刚好是犯罪事件。不过从我的角度来看,从第一件事着手才是破这个案子的关键所在,那张遗嘱实在是太不寻常了。一张重要的遗嘱,竟然会立得那么草率,而且还选择了那么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继承人,这难道还不值得怀疑吗?如果把这点都搞清楚了,那接下来的事情就容易弄清楚了。
“亲爱的华生,我想今天你应该帮不上我什么忙了。我一个人去就行了,这次不会有什么危险的,不然我也不会单独行动。等我晚上回来的时候,估计我就能告诉你,我已经帮那个向我求助的年轻人做了什么。”
第84章 归来记(6)()
那天晚上,歇洛克回来得很晚。他的脸色很憔悴,露出些焦急的神色,我只需看一眼就知道他今晚一无所获,出发时的希望已经落空了。他整整拉了一个小时的小提琴,琴声单调低沉,他一直在竭尽全力把自己烦躁的心情平复下来。到最后,他猛地把小提琴放下,才走过来,开始和我详细地谈起他今晚失败的尝试。
“天哪,这都是错的,华生,这次我简直是错到底了。虽然我在雷斯垂德面前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不过说心里话,我觉得这次他终于找对方向了,咱们却走错了。我的直觉告诉我破案的关键是这个方向,不过所有的事实却指着另一个方向。我想,整个英国陪审团的智力还没有低到这个程度,宁可接受我的推断,而不要雷斯垂德那些更有说服力的证据。”
“你去过布莱克希斯了吗?”
“是的,我去了,华生。我到了那里之后,很快就发现死去的奥德克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恶棍。麦克法兰的父亲出去找儿子了,只有他的母亲在家。他的母亲是一个没有见识的妇女,蓝眼睛,个子很矮小,因为太过恐惧和气愤,她一直不停地发抖。当然,她坚信自己的儿子不是凶手,她一点也不为奥德克的死感到悲伤,也不为此感到惋惜。恰恰相反,与她谈话中,她时时刻刻流露着一种对奥德克深恶痛绝的情绪,如果真是这样,那就等于她在不自觉地支持警方控告他儿子的理由。如果她曾经在他儿子面前这样讨论过奥德克的话,那不难猜出,麦克法兰完全有理由对奥德克产生憎恶,而且这也有了杀人的动机。‘与其说是人,倒不如说奥德克以前就是一个恶毒狡猾的怪物。’她说,‘从我们年轻的时候,奥德克就一直是一个怪物。’
“‘那您很早以前就认识他了?’我问。
“‘没错,我们非常熟悉,说实话,第一个向我求婚的人就是他,不过感谢上帝,幸好我当时还有点眼力,早点离开了他,虽然我的未婚夫没他富有,但是人品比他好太多了。在我订婚以后,听人讲起他怎样把一只猫放到鸟舍里去了。他这种残忍的举动,简直太可怕了,我厌恶极了,再也不愿意和他有往来了。’她从写字台抽屉里拿出一张照片,那是一张女人的照片,不过脸部被刀割得支离破碎。
“‘这是我年轻时候的照片,为了诅咒我,在我结婚那天早上,奥德克把我的照片弄成这样寄给我了。’
“‘唉,不过,现在至少他已经原谅你了,因为他本打算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你的儿子。’
“‘不管奥德克是死还是还活着,我们母子俩都不会要他任何东西的。’她非常郑重其事地大声说道,‘福尔摩斯先生,上帝在天上看着呢,他会替我们惩罚所有的恶人,到时候,上帝也可以替我的儿子证明他的清白。’后来我还试着去追踪别的线索,不过没什么收获,根本没有找到什么对我们的推断有帮助的东西,甚至其中有好几点跟我们的假设完全相反,到最后我只能放弃了,又去了诺伍德。
“奥德克的房子名字叫幽谷庄,是一个用烧砖盖成的很现代的大别墅,房子前面是庭院,庭院的草坪上还种了好几丛月桂树。右边就是昨晚着火的那个贮木场,这里离大街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你看,这是我刚刚画的简图。左边这扇窗户里面就是奥德克的房间,站在大街上,就能看到屋子里面的情景,你能明白吧?我去的时候雷斯垂德并不在那儿,不过他的警长替他招待了我。他们在灰烬中整整找了一个上午,发现了不少线索,除了一部分烧焦的残骸之外,还发现了几个已经变了色的金属小圆片。我仔细检查了,发现这些圆片都是男裤上的纽扣,甚至还可以辨认出其中一颗纽扣上的标记:海安姆。这是奥德克那位裁缝的姓。之后我把希望寄托在草坪上,很认真地在上面检查,希望能发现一点别的痕迹或者脚印,不过最近天气太干燥,所有东西都变得像铁一样坚硬,除了一道像是曾有一具尸体或者是一捆什么东西被拖走、翻过矮篱笆的痕迹,别的什么也没有。当然,那唯一的痕迹也相当符合官方的推断。就这样,我头顶着八月天的大太阳,在草坪上翻爬寻找了一个小时,还是跟之前一样一无所获。
“由于在院子里没什么收获,所以我就去了案发时的那间卧室检查,里面的血迹很少,仅有的那些也颜色新鲜。手杖的位置已经被人动过了,上面也没有多少血迹。那确实是麦克法兰的手杖,他也承认了。留在地板上的脚印还能辨认出来,是他和奥德克的,根本没有第三人的脚印,这点警方又猜对了。他们的调查一直有进展,咱们却一直停留在原地。
“本来我还看到一些希望的,不过之后也都落空了。保险柜里的东西我也检查过了,里面大部分东西早就被取出来,在桌子上放着。所有的字据都封在封套里,一两件被他们拆开了。不过我认为,这些东西都没有多大价值,从银行的存折上也看不出奥德克先生到底有多富有,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字据都在那儿,麦克法兰之前提到了一些契书,我觉得那些可能更值钱,不过现在都找不到了。如果咱们真能证明有人偷走一部分契书,那就可以推翻雷斯垂德的推断,这个世界上不会真的有人偷走不久之后就要由自己继承的东西吧?
“我几乎把所有的地方都检查了一边,也没发现什么线索,最后只好去女管家那里试试运气。奥德克的女管家勒克辛顿太太个子矮小,皮肤黝黑,一副沉默寡言的样子,不过她的那双眼睛总是斜着,看起来很多疑。我想,只要她肯开口,就能说出点有价值的东西,不过她口风很紧,简直什么都问不出。跟麦克法兰说得一样,九点半的时候,她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