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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白玫瑰拥趸的尸骨可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真挺讽刺,他心里暗想。为什么人们总对邪恶之物兴致勃勃?比起帝王和十劫将,白玫瑰的英雄事迹更值得歌颂才对。可事实却是,除了茔长及其手下,几乎所有人都淡忘掉了她。任何一个乡巴佬都说得出一半劫将的大名。大坟茔,这个暗流涌动的邪恶之地,护卫森严。反倒是白玫瑰的坟墓,早已湮没在岁月的长河之中。
“不是这里就是那里,”波曼兹顾自沉吟。“该出发刨地了。这儿。就是这儿。铁锹。地灵尺。行囊也许托卡说的没错。是该找个帮手。刷子。帮我提这些家伙。经纬仪。地图。这些都不能忘。还有啥?边界标识。别忘啦。那狗日的门福。”
他把行头收拾得满满当当,浑身上下挂满了各式装备,手里拿起铁锹、耙子和经纬仪。“茉莉!茉莉!快把这该死的门给我打开!”
她透过卧房的幕布,望了一眼。
“一开始就该把门先打开的,笨蛋。”她踱步穿过店子,“老波,总有一天,你要学会有条理。也许是我出殡下葬后的那一天起。”
他步履橐橐,沿街而行,嘴里不停念叨:“是的,等你一死,我就有条理了。你最好他妈的相信。真巴不得在你改口以前,先送你入土为安。”
chapter4不久的过去:乌鸦
在白玫瑰的传奇故事里曾有记载,大坟茔坐落于古森林之中,远在查姆之北。帝王意欲从杜松城卷土重来的计划失败后,乌鸦于当年夏季抵达了大坟茔。反观夫人的部队,士气正盛。帝王陵中潜藏的邪恶已不足为惧,叛军的残余也是溃不成军,帝国势力盛极一时,无可匹敌。而灾难的先兆——大彗星——在数十年内,也不会有再度显现之虞。
只有一个孤零零的抵抗势力存在——一个自称白玫瑰转世的孩子。只不过,她充其量只是一个亡命徒而已,和黑色佣兵团的叛徒残渣日夜奔逃、风餐露宿。在帝国面前,犹如螳臂当车,不足为惧。过不多久,夫人的压倒性优势必能以摧枯拉朽之势,将他们一网打尽。
乌鸦背包拄杖,独自一人从木桨城跛行而来。他自称是一名伤残老兵,原属瘸子驻扎在福斯博格的部队,想找一份工作糊口。这世道,只要不自视甚高,满世界都是不体面的工作。永恒守卫的佣金很高,雇些苦力还能减轻他们的负担。
有一个团的兵力在大坟茔驻守。数不清的平民住在营地附近。乌鸦也和这里的芸芸众生融为一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部队换防更迭不断,只有他一个人,化作这里一成不变的风景线。
刷碗、洗马、清理马厩、传信、拖地、帮厨,能赚钱的活计他都干。他个子高,皮肤黝黑,寡言阴郁,没有朋友,也没有仇敌。几乎不过社交生活。
几个月后,他申请住进一幢破败的房子里。房子曾经属于一个来自木桨城的法师,因此长期闲置,无人居住。只要一得闲,手头又有资源,他就会装点门面,将住处逐渐修葺一新。正如之前那个法师一样,在这里,他继续着自己一路北行而来的秘密任务。
乌鸦每天在镇上工作十到十四个小时,返回住所后,又继续自己的工作。人们怀疑他从来不用休息。
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干扰他,然而,乌鸦还不能完全接受他的身份。少有杂役未受到过侮辱虐待,但乌鸦是根硬骨头,从不妥协。要是受到不公正待遇,他的眼神就会寒若镔铁。历史上,只有一个人胆敢无视这种警告,结果乌鸦狠狠地揍了他一顿,残忍而无情。
没人疑心他还有另一重身份。在自家屋外,他是托名为乌鸦的帮工,仅此而已。全身心投入工作,尽心尽责。到了自家屋内,他又成了名为乌鸦的装修工,修缮旧屋。待到夜深人静,众人皆睡,只有夜巡队守夜放哨,他才成为一个身怀使命的乌鸦。
在法师厨房的墙壁里,装修工乌鸦得获至宝。他不动声色地将其置于楼上,变成了那个使命在身的乌鸦。
残页上的笔迹颤颤巍巍,却对解密至关重要。
那张不苟言笑的瘦削阴郁之脸褪去了刺骨寒意。幽暗的双眸竟跃动着火花,双手激动地挑灯细看。乌鸦正襟危坐,纹丝不动,目不斜视,之后,又面带笑容,从容走下楼,踱步入夜,还向路上碰到的夜巡队举手致意。
他已为人熟知,没有人会阻止他跛足夜行、观测星轮。
冷静下来以后,他返回了住所。今夜注定无眠。他展开残页,开始工作:研读、解码、翻译、记录,然后书写一封短期内无法到达目的地的信。
chapter5惶悚平原
独眼串门告诉我说,宝贝儿要面见科勒和那个信使。“她憔悴了许多,碎嘴。你最近有照顾过她么?”
“当然有。我给出建议,她视若无睹。怪我咯?”
“距离彗星下一次出现,还有二十来年呢。她也没必要往死里干,是吧?”
“你找她说去。反正她跟我说,这堆烂摊子要赶在下次彗星出现以前尽早处理掉,还说我们在跟时间赛跑。”
她对此深信不疑。但我们却无法理解。在惶悚平原,我们与世隔绝。有时,与夫人的战斗都变得无足轻重,这片荒原就足以让我们应接不暇了。
我突然发现,我的状态要比独眼好上十万八千里。过早的“入土为安”、转战地下对他毫无益处。使不上法术也在逐渐消磨他的身体,岁月的痕迹逐渐显露。我放缓脚步,等他跟上。
“你和地精耍得开心么?”
他做了个哭笑不得的表情。
“又输了?”这俩人从黎明就开始了。挑事儿的总是独眼,地精负责一锤定音。
独眼嘟囔了几句。
“啥?”
“哟!”有人喊道,“所有人注意!警报!警报!”
独眼啐道:“一天两次?搞什么鬼呢?”
我知道他的意思。最近两年,拉响警报的次数总计还不到二十次。今天一天居然就放了两次?难以置信。
我往回跑去取弓箭。
这次我们不再慌乱。老艾逢人便一脸痛苦地怨声连天。
日出东方。地堡出口向西。待到人群会合,阳光直射入眼,双目难睁。
第73章 (卷三):白玫瑰(3)()
“你们这群笨蛋!”老艾吼道,“到底在搞什么鬼?”一个年轻的士兵站在空地,遥指远方,我随之眺望过去。
“真他妈糟糕”,我说道,“倒了八辈子血霉一样的糟。”
独眼也看到了。“是劫将!”
远处的小点飘扬着升高,在我们的藏身之处打转。圈子越兜越小,突然又开始摇晃。
“没错,是劫将。私语还是陌路?”
“不是冤家不聚头。”地精也加入了我们。
自打来到惶悚平原以后,就再没见过劫将。可是从杜松城到荒原这一路上,劫将们追了我们四年,没少给我们惹麻烦。谁让他们是夫人的走狗,是夫人的恐怖化身。曾经,他们一共十员。在帝王时期,夫人和帝王奴役了同一时代最伟大的一众法师,收归己用。四百年前,白玫瑰击败帝王以后,劫将也跟着他们的主子遭了殃,被封印在地底下。后来,趁着两个彗星季的工夫,他们又随夫人复活了。不过,在劫将内部,彼此山头林立,争斗不休——因为其中一部分劫将仍对帝王效忠——所以,大多数都因为内耗而将星陨落了。
但夫人又找来了新的奴役,填补空缺:飞羽、私语和陌路。飞羽,连同一个老劫将瘸子,在杜松城同我们一起阻止帝王东山再起时,死于非命。如此一来,还剩两个:私语和陌路。
飞毯之所以剧烈颠簸,是因为靠近了宝贝儿免疫结界的边缘,浮力随之渐渐消失。劫将操纵飞毯转向,往外降落,退回到足够远的距离,完全夺回了操控权。“可惜没有冲进来摔死。”我说道。
“他们可没那么蠢”,地精说,“这只是一次试探。”他摇了摇头,不寒而栗。他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事,在荒原外的时候,应该打探到了些什么情况。
“局势更紧张了?”我问道。
“是啊。你干什么呢,蠢货?”地精冲独眼嚷道,“注意点儿!”
小个儿黑人无视劫将,反而注视着南面的风蚀悬崖。
“我们的任务是保住小命,”独眼语透自负,有些飘飘然,像是抓住了地精的把柄,有意惹他生气,“也就是说,别中了声东击西之计。”
“你他妈胡说什么呢?”
“意思是你们眼巴巴地看那边的小丑时,另一个劫将在悬崖后头偷偷运过来一个间谍。”
地精和我望向红色断崖,什么都没发现。
“晚了,”独眼说道,“早跑了。但我觉得应该去找找那个间谍。”我相信独眼。“老艾,找几个人过去。”我跟老艾解释了一下。
“准备出发,”老艾说道,“还以为他们把我们给忘了呢。”
“那不可能,”地精说道,“肯定没忘。”我觉得他肯定知道些内情。
老艾又检查了断崖那边的情况。他对这片区域驾轻就熟。我们全都是。总有一天,比敌人更了解这片荒原将成为我们生存下来的希望寄托。“好了,”他自言自语道,“我明白了。见过副团长后,我会带四个人过去的。”
警报响了以后,副团长并没有上来。他和其余两个人驻守在宝贝儿的门口。要是敌人胆敢靠近宝贝儿半步,首先得跨过他们的尸体。
飞毯向西飞走了。我不明白荒原上的生物为什么没有攻击它。我找到了之前跟我说话的巨石,向它诉说了我的疑问。但它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开始了,碎嘴。记住这一天。”
“是啊。”那一天的确是个开始,尽管很多年前就已经开始了。那一天,第一封信、劫将、摄踪以及猎狗——蟾蜍杀手都来了。
巨石又提醒了我一遍:“荒原上有陌生人。”然而,这番说辞并不能为那些没有反抗劫将的飞行生物做辩护。
老艾回来了。我对他说:“巨石说还有其他访客。”
老艾皱了皱眉,“你和沉默站下两趟岗?”
“嗯。”
“小心点儿。地精、独眼,过来。”他们一起商量着什么。之后,老艾带着四个年轻人出发了。
chapter6惶悚平原
轮到我上去站岗了。老艾和他的人还没有回来。日渐西沉。巨石早已离去。万籁俱静,唯风声袅袅。
沉默坐在珊瑚丛的阴影里。阳光穿过珊瑚扭曲的枝干,映射出斑斓的色彩。珊瑚是很好的掩护。没有几个荒原居民胆敢以身尝试珊瑚的毒性。对值守的人来说,本地出没的野兽远比我们的敌人更危险。
我左闪右避地穿过珊瑚剧毒的枯枝,来到沉默身旁。沉默是个高高瘦瘦的老头儿,双瞳乌黑,似乎总是聚焦在早已逝去的流连幻梦之中。我放下武器,问道:“有什么情况?”
他摇了摇头,简洁明快的否定动作。我捯饬好护具。珊瑚环绕在我们四周,枝丫高达二十英尺,狰狞可怖。在这里,视野并不开阔,只能看到面前的那条小溪、几个死去的巨石,还有远坡上的树精。一棵树精正站在溪水边,主根扎进水里,过不多久,像是察觉到了我的视线,又渐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