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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暴力商人-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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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球的食物,尤其是华夏的食物,虽然有各种添加剂各种问题,不过,味道绝对是不错的,大多数食物添加剂大量积聚人体之后才会影响人的健康,那些即时生效的,就不是添加剂而是毒药了,因此叶飞雨也不怕这些添加了大量防腐剂的长保质期食物会影响印第安人的健康。

    当然,就算真的有影响,叶飞雨也不会在乎这点,起码他现在拿出来的都是高价的好货,并不是什么坑人的毒大米黑心棉之类的货物。

    渔猎文化导致北美洲的印第安人食物极为单调,来回就那几种常见的肉食,如野牛肉、水獭肉、河狸肉等,绝对的纯天然食物,不添加任何添加剂的,拿到地球,肯定被所谓的高层人士追捧,但连续吃上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就知道其中的痛苦。

    鲮鱼罐头打开,特殊的油炸香味加上豆豉香味,早已经让布卢斯曼等人猛咽口水了。

    布卢斯曼和阿伊曼刚刚已经吃过添加了酱料香料的烤肉,这时闻到豆豉鲮鱼的香味,还是忍不住,先是直接用手抓起了一块放进口中,然后,脸上露出依依不舍的神色,把手中的鲮鱼罐头递给了族里的长老。

    “西江部落的食物,好吃!”他简单贫瘠的语言词库,实在找不到可以用来形容如此美味食物的词语。

    接下来的猪肉罐头、面包、蛋糕之类的,同样让卡塔克部落的人吃得停不住口。

    这里的人,极少吃到素食的,顶天了就是采摘一些野果补充维生素之类,对松软的面包和蛋糕更加偏爱,一群小孩子如同节日一样欢快的闹腾起来,不断的抢夺小伙伴们手中的食物,暂时忘记了亲人丧生的悲痛。

    相比孩子的单纯,卡塔克部落的成年人和老人想得更多,联想到叶飞雨如此孱弱单薄的身体,能杀死了四个食人族战士,看叶飞雨的眼神不禁多了一些敬畏。

    等大家吃过东西,叶飞雨也微微乍舌,这些印第安人可真能吃,足足吃了他一百多斤的食物,加上他们的烤肉,怕每人都吃了三斤东西,看他们样子,只是七八分饱而已,要是放开肚皮的话,再吃一两斤都没有问题。

    叶飞雨的干粮并不是很多,最后不得不拿了一袋大米出来,还有煤气炉,煮了三回,加上准备的大量蛋糕面包,才算满足了卡塔克部落五十多人的口腹之yu。

    他买了好几千块钱的粮食,加起来也就是一千百多斤大米和两百来斤的罐头、面包等干粮,这一下就去了十分之一,实在让叶飞雨有些心疼。

    不过,付出了代价,收获也是极多,起码现在卡塔克部落的人已经把叶飞雨当成了部落的一份子。

    尤其见到叶飞雨拿出精良的铁锅,还有那个无需柴火就能生出火焰的奇怪金属东西,用来烹煮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奇怪食物,卡塔克部落啧啧称奇之下,有人对着煤气炉跪拜起来,布卢斯曼也神色古怪的用敬畏的语气询问叶飞雨是不是狩猎之神派来拯救他们部落的使者。

    叶飞雨这时才把东西收回私人空间,这倒不费什么气力只要把手和要收取进入空间的物品接触在一起就行了,而且私人空间绝对是智能化的,只会按照叶飞雨的心思把东西收进私人空间,而不会把那些乱七八糟的都收入进入。

    当然,这也有限制,叶飞雨试过一棵树能否收入空间,但那棵小树扎根大地,私人位面空间之力也无法拔起树木,至于为何会这样,就不是叶飞雨能清楚的。

    “布卢斯曼兄弟、阿伊曼兄弟,我打算用这些食物等,换一些动物皮毛之类的物品,你们说那里能换到足够多的皮毛?”

    通常来说,一个部落拥有最高话语权自然是族长,随后是部落的长老,不过卡塔克部落差点灭亡,族长和大多数长老都死了,要保证部落能继续存在下去,武力成为了第一要素,因此卡塔克部落现在是战士当家的。

    布卢斯曼、阿伊曼,正是卡塔克部落最强大的雄鹰战士,在部落中拥有最强的话语权。

    当然,对小部落来说,权力和责任是分不开的,只有那些大部落的长老、族长,才会躲在温暖的帐篷里面,让部落的战士外出狩猎供养他们,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布卢斯曼和阿伊曼才会主动的站出来,冒死引走食人族战士。

    听叶飞雨这样问,布卢斯曼和阿伊曼都皱起了眉头,布卢斯曼想了一下才说:“顺着河边走,就能到那个一万多人的加玛大部落,那里的皮毛肯定是最多的,不过不知道要走多久。”

    阿伊曼忽然说道:“布卢斯曼大哥,不是说野牛谷那里有一支从遥远山脉迁徙到这里的部落吗?据说那里有三千多人,肯定有大量的野兽皮毛。”

    围着篝火的另外一个年纪较老,看起来已经有五十多岁的老者脸色一变,急忙摆手说道:“尊敬的西江部落叶勇士,千万不要到那个可怕的部落去。那里的人都是无比凶残,就算食人族黑岩部落的人见到他们都要绕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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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前往野牛谷() 
说话的老印第安人,看起来很老,事实上只有四十多岁。

    这里的恶劣环境,低下的生活水平,长期营养不均衡,导致整体寿命很短,活到五十岁的人,是很少见的,基本都能成为部落的长老,甚至是受人尊敬的巫师。

    “听说有些白皮猪看上了那个野牛谷,派出了一百多人拿着火绳枪去攻击他们的部落,全部被他们杀死了!”

    布卢斯曼也脸色凝重的说道:“不错。真想不明白那些白皮猪,怎么会用粮食和铁器换那些无用的黄石头的。那个奇怪部落,也不知道怎么和白皮猪如此大仇,这样占便宜的交易都不答应,还和白皮猪打起来。”

    阿伊曼点头说道:“嗯,虽然白皮猪的东西很贵,一个薄薄的铁锅就要换十张熊皮,但用铁锅来烧水煮肉,能把肉煮烂,比烤肉好吃很多,就算部落一些老人没有了牙齿,也能吃这些烂肉,不置于无法吃肉的饿死。”

    “当然,他们的铁锅是比不上叶飞雨兄弟刚刚那个用来煮……煮那大米的铁锅质量好,叶飞雨兄弟那个大铁锅,要是拿出来和其他部落交换,起码能换二十张熊皮!”

    叶飞雨并没有听清楚阿伊曼的话,他的脑袋都被布卢斯曼的话填满了:“什么?什么黄色的石头?”

    北美洲,有什么特产叶飞雨不清楚,但说到一种矿产,或者一个城市,相信没有那个大学生不知道的,那就是黄金、旧金山!

    旧金山位于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又号称黄金之州。

    按地球的历史进程来看,加利福尼亚是在十八世纪中后期才发现黄金的消息,随后引来大量的美国人和欧洲人,很可能,布卢斯曼口中的引来一百多欧洲人的黄色石头,就是黄金矿石!听布卢斯曼的语气,印第安人还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些黄色的石头意味着什么!

    时空商店,十公斤的黄金可以换取一颗初级源晶,在地球位面,自然是极为黑心的价格,但在这个黄金之州,在没有人意识到黄金珍贵性的土著部落之中,用有限的食物、调料、生活用品,换取大量的黄金,并不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你们能不能带我去那个野牛谷的部落看看?”

    叶飞雨咬咬牙,提出了这样一个要求。无论野牛谷的部落怎么危险,他肯定要亲自去看一下。

    用粮食香料等换来皮毛,就算能出售给时空商店,但价格低廉,也不知道多少才能换得到十颗八颗源晶,而且能否在一个月时间内找到拥有大量皮毛的部落都难说。

    更何况过了这个月,以后还得更多的源晶支付时空仪的“月租”,野牛谷部落,可以说是叶飞雨唯一的选择。

    布卢斯曼脸色有些迟疑,印第安部落之间,很少能和平相处的,尤其是渔猎文化的印第安部落,食物一直比较缺乏,为了争夺地盘,拥有更大的狩猎之地,部落之间经常发生战斗冲突。

    而且那野牛谷的外来部落,也不知道懂不懂本地的土语,万一无法交流,前去的人很可能会被对方当成敌人杀死。

    布卢斯曼不是怕死,他这条命是叶飞雨救回来的,如果在以前,绝对毫不迟疑的答应叶飞雨的请求,但他们部落就剩下这点人,成年战士死掉一个,部落生存的机会起码要减少十分之一。

    叶飞雨不是蠢人,猜到布卢斯曼顾忌什么,想了一下才说道:“只要带我到野牛谷,我可以拿出两百斤大米、一个铁锅、三十个罐头、三把砍刀给卡塔克部落!”

    粮食、武器,叶飞雨都不缺,第一次进行位面之旅,除了手弩之外,另外买了十几把精钢菜刀,还有二十把开山刀。

    这些开山刀都是用上好精铁打造的,是山里人劈树开路的刀具,虽然也是管制工具,但比枪械松得多,叶飞雨还是能买到的,价格不是很贵,就五十块钱一把。

    当然,便宜不等于不好用,对卡塔克部落来说,这些入手沉重,锋利无比,能轻易砍断两指粗的树枝的开山刀,比白皮猪的砍刀要精良得多,拥有这样的武器,就不用担心野牛韧皮,甚至能独力和成年野牛、美洲虎这样的凶猛野兽战斗!

    在这些物资的诱惑下,还有叶飞雨的救命之恩,布卢斯曼终于答应了叶飞雨的要求。

    本来阿伊曼也打算跟着去的,布卢斯曼制止了他,反正只是带路而已,阿伊曼去不去关系不大,要是发生冲突,阿伊曼在旁边也没有任何作用,只会让部落多折损一个战士。

    丛林的晚上到处都是危险,就算是印第安人土著都不可能在晚上外出,叶飞雨再心急到野牛谷去,也只能在卡塔克部落的临时营地住上一晚。

    卡塔克缺乏皮毛搭建帐篷,虽然印第安人已经把最好的帐篷让给叶飞雨,晚上的时候还是四处通风,凉飕飕的,蚊虫出没,偏偏叶飞雨什么都准备了,就是没有准备蚊香。

    他倒买了帐篷,不过懒得搭建,这样做会让卡塔克部落的人认为叶飞雨看不起他们,不想住他们的帐篷,因此只能拿了张毛毯出来,把整个人都裹起来,总算应付了一晚。

    第二天一早,布卢斯曼叫叶飞雨起来,吃了点干粮就出发了。

    卡塔克部落打算顺着河流去寻找加玛部落,不可能留在这里多少时间,不然冬季降临,他们没有足够的皮毛,储备足够多的肉食,肯定要活活饿死或者冻死。

    寒冷无比的冬季,穿着简陋的皮子衣物,印第安人不可能外出捕猎,只能窝在帐篷,躲避寒流的侵蚀。

    布卢斯曼出发之前,已经和部落的人说了,三天时间,要是他不回来的话,部落的人就继续出发,寻找加玛部落。

    从卡塔克临时营地到野牛谷,其实只有二十多里路程,以布卢斯曼的脚力和速度,半天时间就能走一个来回。

    叶飞雨身体素质本来就不咋样,现在只剩下八成气力,更是孱弱,把手弩收回位面空间,轻装上阵,但翻越山林,穿过河流沼泽,还是极为困难,最后不得不拉下脸来,让布卢斯曼背着他走路。

    不得不赞叹这些印第安人土著的身体素质,别看布卢斯曼就一米七的个头,一百五十斤不到,但力气极为惊人,背着叶飞雨这个一百二十斤多的男子,居然轻若无物,速度都没有降慢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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