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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失败了,也没人管得了她。
啊,太强也是一种困扰啊。
清欢内心喟叹,当然她完全没注意到此刻她真的只是一只软趴趴没有力气的小奶猫。
这是个唯物主义世界,偏偏出了一只狐妖。
自古人妖相恋,都不得善终。说来也是奇怪,清欢做道士和修士的时候,所见过的妖魔鬼怪全是坏的,他们吃人心喝人血来修炼,逆天而行,杀戮无数。但在这个世界里,大多数妖怪都是好的。
就像是戏文里唱的那样,狐妖爱上了俊秀好学,一心考取功名的书生。书生不知她是狐妖,还以为是哪家xiǎo jiě,两人暗中定了鸳鸯谱,此后狐妖每夜都往书生家中去,书生生病,重症垂危,她甚至将自己的内丹吐出让书生服下,以期他能好转。
她深深地被书生的铮铮傲骨与博学多才迷住了,而书生似乎也为她的美貌和温柔善良所迷,称她为娘子,口口声声说待他金榜题名,便回来娶她,用大红花轿抬她过府。
但狐妖很清楚,自己与书生是不可能有结果的,人与妖不可以结合,若是被天庭或是捉妖之人得知,自己怕是要魂飞魄散了。
她自己一人死了也没关系,可若是连累家中其他人,又如何有脸面呢?
狐妖足足等了书生三年,终于等到他衣锦还乡。只可惜,书生这一次回来不是为了娶她,而是为了杀她。狐妖生性多情,在爱上人类之后便会一心学好,只想做个普通人,然而这普通人又岂是说做就能做的?
书生早就知道她乃山中精怪,之所以只字不提,为的便是她幻化出的金银,以及的确迷住了他的美貌。
可是美人和前程比起来,轻如鸿毛。皇上有旨,但凡能医好公主怪疾者,便可做驸马,否则便要砍头。书生高中状元后,偶然遇到一名法师,法师告诉他说他眉宇间有妖气,问他可是撞了妖邪。
书生眼珠一转,便将事情一一讲出,自然,在他叙述出的故事里,他不过是个可怜的,与妖怪虚以委蛇的书生,而狐妖则成了那贪心不足意图与凡人结合的怪物。
法师教了书生一个法子,既可以摆脱狐妖,又可以救下公主,问题就在于书生有没有胆子。
他自然是有的,能狠心到把陪伴自己五年的狐妖杀死,他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法师告诉他,要救公主,御医们其实有法子,只不过他们开出的药方子少了一味药引子,若是有了这味药引子,那么公主的病便可药到病除。
然而!但是!她还要完成狐妖的心愿!这样每天都被元狩帝放在寝宫算个什么事儿呀,她甚至都没机会见过如今已经成为驸马的书生好吗?见都见不到,更别提是戳穿他的真面目了,而且书生哄女人的确有一套,之前是把狐妖哄得要死要活,现在是把公主哄得对他百依百顺。公主又是元狩帝一母同胞的mèi mèi,书生可能是知道自己当皇帝无望,所以一直以来对元狩帝都非常恭敬,也没什么把柄可抓。
除了野心大一点,对元狩帝而言,书生是个很有用的臣子。这样的他就算知道书生是个穿越而来的妖孽,又曾经为了荣华富贵害死狐妖一家,元狩帝也不会对书生降罪的。
这就是帝王,他们总是能在各种各样的环境中选择对自己利益最大的。
清欢人性化地叹了口气,在元狩帝的枕头上滚来滚去。元狩帝去上朝了,一国之君带着只猫上朝,那是从没有过的,所以唯一能见到书生的机会都没有了。
可是今天不知怎的,按理说这退朝的时间都到了,往常这会儿元狩帝早回来喂她吃饭了,今天怎么这么会儿不见人?
正在清欢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富公公掀开珠帘走了进来,把温度适中的羊乳放到清欢面前,毕恭毕敬地道:“圆圆主子,陛下他正在御花园与公主谈天,所以特地让奴才回来看看您。”
说这几句话的时候,富公公的眼角跟嘴角都在抽搐,不过没办法,谁叫清欢现在有一面如朕亲临的小金牌呢?
清欢喵了一声表示知道,低头喝起奶来。很快,一小碗羊乳便见了底,富公公见她喝完了,松口气准备回去复命,哎呦喂,这阵子陛下可是把这只猫儿当做是自己的命根子了,走哪儿带哪儿,宠的无法无天的,连临幸后宫的次数都少了许多,不少娘娘正怨声载道呢。
脚才迈开一步,就发觉裤腿被人巴住,富公公低头一瞧,清欢正仰着小脑袋用美得惊人的美瞳盯着他瞧,其中的意味很明显,就是想他带她去找元狩帝。
富公公考虑了一会儿,还是弯腰把清欢抱了起来。当然,他抱清欢不像是元狩帝那样随意,而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就怕把这小祖宗抱得不舒服或是不高兴,到时候挠他一下咬他一口倒是无所谓,就怕小祖宗自己受伤或是难受了啊,到那时候,自己有几颗脑袋够陛下砍的?
清欢还是头一回到御花园来,元狩帝这人吧,懂得风雅,却不爱附庸风雅,这些花花草草诗词歌赋什么的,他一点兴趣都没有。平时他除了看奏折批奏折和大臣议事,就是陪清欢玩。可以说,这一个月里,元狩帝对猫咪的知识是呈直线上升的。
此时正值春季,鲜花尽皆含苞待放,园中有数株凌霜傲雪的老梅,正开得灿烂,清欢恰巧被富公公抱着从花下经过,便伸出爪子去扒拉,弄得自己馒头满身都是梅花瓣。
元狩帝一看富公公把猫儿给抱来了,立刻接到自己手中来。小猫儿比一个月前胖了不少,也长大了点,现在大概跟他手掌差不多了,身上肉也多了,一抱起来肉嘟嘟软绵绵的,因为吃得好,养得娇惯,皮毛柔顺透亮,遍体如玉没有一点异色,金银双瞳格外有灵气,有的时候元狩帝都要以为她并不仅仅只是只猫儿了。
1004。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七)()
订阅未满百分之三十看到的都是防盗章,超过百分之三十正常章节。【。aiyoushenm】 可是……她是怎么死的?又为什么会死?她、她是谁?她叫什么名字?
想不起来了; 全都想不起来了。
她怎么会到这个地方来呢?四周什么都看不见。黑雾重重; 即使身为鬼魂,她也感到了刺骨的寒冷。脚步不受控制地往前; 也不知走了多久,才隐隐听到有河水翻腾之声。她犹豫了下; 又往前走了几步,便见周围出现了亮光,一条宽阔的看不见对岸的河横在面前,河水平静; 却莫名叫人觉得波涛汹涌。河上有一座精致遥远的桥,桥头什么都没有,除了一块大石头。
石头上面什么都没有,她却似是着了魔般立在那里; 慢慢地,石头上便浮现出了她的一生。唐女清欢,字豆蔻,年十九; 卒于大颂开元十五年。生前痴心不改; 所遇非人; 悬梁自尽。
清欢哆嗦着嘴唇; 她捂住心口; 那里空荡荡的; 却疼的厉害。曾被短暂忘却的记忆飞速回到了她的脑海中; 她曾经深深爱过一个男人,为了他付出了自己的一生,然而,最后却落得个心碎自戕的下场。
疼。
疼的要命。
鬼魂怎么也会感到疼呢?
就在她怔怔要落下泪来的时候,右手边的黑雾慢慢散开,清欢这才注意到石头旁边坐着一个沉默地穿着龙袍的男人,那件本该是绣着八爪金龙富丽堂皇的龙袍,如今却变得陈旧破碎,仿佛轻轻吹口气就会化作尘烟。清欢之所以没注意到他,是因为他一动都不动,眼神空洞地望着前方,就连头发丝都像是被冻结了。
清欢走过去,问道:“这位……陛下,请问,你可知此是何处?”
男人没有说话,他像是没有听到清欢在问他一般。他好像与那块石头化作了一体,石头就是他,他就是石头。他始终沉默地坐在那里,双手放在膝盖之上,在他的周围,时间和空间,以及尘土与空气,都是岿然不动的。
清欢不再强求,她回到桥边,犹豫地踩了上去。不知走了多久,心中都是一片茫然,走着走着,她突然发现,就在瞧上,似乎有一间小铺子。小铺子是茅草屋的样式,十分简陋,宽阔的桥面上,摆着几张木桌,桌上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汤水清澈见底,似是清水,却发出一股诱人的香味。一个扎着双髻的小女孩正坐在那里,伸长手臂,吃力地用手里的勺子搅动着铁锅里的汤。
清欢心里不忍,便上前去,柔声道:“我来帮你吧。”
小女孩愣了一下,回过头来,见是她,瞬间露出快活的笑容。清欢不禁被这笑容给感染了,接过小女孩手中的勺子,轻轻搅动。小女孩坐在板凳上踢着腿,双手撑着下巴好奇地看着她,半晌,问:“姐姐,为了谢谢你帮我,我请你喝碗汤好不好?”
“……不了,我不想喝。”清欢勉强露出一个笑容,不想吓到眼前这可爱的孩子。她不过是只鬼,鬼哪里需要喝什么汤呢?
“可是你不喝的话,你会永远都忘不了那个人的。”
闻言,清欢惊骇莫名,看向小女孩,小女孩眨巴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她,小手一挥:“姐姐,你看那里是什么字。”
清欢顺着她的手指望过去,桥墩上刻着龙飞凤舞的三个大字:奈何桥。黑漆漆的桥墩,黑漆漆的桥,黑漆漆的字。
“姐姐,你有两个选择,一是喝下这碗汤,从我这里开始一直向前走,直到你走到头为止。或者……”小女孩收起了笑容。“你跳下去吧。”
她话音一落,河里顿时响起鬼哭狼嚎之声,无数的鬼魂在河面上沉浮,他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一直在哭喊。那刺耳的哭声让清欢浑身打寒颤。她不由自主地朝后退了一步,鬼魂都在盯着她,他们的脸……或许那已经不能称之为脸了,只有眼里的疯狂和执念,才让清欢认出他们曾经是人。
“你已经走过鬼门关了,只要你喝下这碗汤,你就可以转世投胎去啦。”小女孩嘻嘻一笑,从凳子上下来,走到清欢身边,忘川河里的鬼魂仍旧在那里尖叫哭号,河水浑浊的看不出颜色,宽阔的看不到边的忘川河,里头全部都是不甘心,不肯就这样离去的鬼魂。
“他们都是当初从这里跳下去的鬼,所以他们不能投胎,也不能保持神智,除非他们爱的人经过这里,认出他们——可他们却不能发出任何声音。”小女孩叹了口气。“我在这里待了不知多少年啦,从没有一个鬼魂能离开这里。在河里待久了以后,很多鬼魂已经连自己在等谁都忘记了。即使他们的ài én经过,他们也不认得了。”
小女孩老气横秋地说:“这情情爱爱的,麻烦死了,姐姐,你不若喝了这碗汤,往前行吧。”
清欢看着河里哭叫悲号的鬼魂沉默。
小女孩见她不说话,就撑着下巴看着她,过了一会儿,问:“姐姐,你认识一个叫贺莲房的人吗?”
听到这个名字,清欢猛地转身看向她:“……她是我的恩人。”
“啊……这可麻烦了呀。”小女孩嘟着嘴。“本来她应该是来接替我的人,可我在这儿等了她很久了她也不来。按理说她早就该死了呀!”
清欢忙道:“她怎么会死呢?我死的时候,她正是年轻,刚有了身孕呀!”
小女孩道:“她本应该在十二岁时死的,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