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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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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种遐想纷至沓来,后来又浮起另一个想法——想起童年时代亲眼看见他是个不顾死活的凶狠汉子,亲耳听见那另一个逃犯一再数说他想要杀害自己,还亲眼看见他在水沟里和那另一个逃犯扭打,厉害得像野兽一样。这样回忆着回忆着,似乎看见壁炉的火光里隐隐约约出现了一个可怕的影子——在这样一个风雨肆虐、更深人静的夜里,和这样一个人住在一起,恐怕不大安全吧。那可怕的影子不断扩大,终于笼罩了整个房间,我再也坐不住了,只好拿起一支蜡烛,到隔壁屋里去瞧瞧我那个要命的包袱。

    他头上扎着一块手绢,睡梦中的脸相铁板而阴沉。睡得很熟,也很安静,只是枕头上搁着一把手枪。我这才放了心,悄悄地把房门上的钥匙拔出来插在外边,反锁了门,才在炉边重新坐下。我慢慢睡着了,不知不觉从椅子上滑了下来,躺在地板上。梦中怎样也摆不脱我那苦恼的感觉;醒来时,东面教堂的钟正报五点,蜡烛点完了,炉火熄灭了,漆一般的夜色在凄风苦雨中显得更黑了。

    匹普的远大前程第二阶段到此结束

    注释:

    '1'寺区:位于泰晤士河之滨,以古建筑、草地、庭苑、花木见胜。颇有古代大学城的风光,分为外寺、中寺、内寺。花园原与河床毗连,自维多利亚时代始隔以河堤,下文所谓“寺区这一带的景况,目前较之当时已大有改观”,即指此而言。

    '2'见第三章及第五章。

    '3'“老寨子”即伦敦中央刑事法庭,已见前注。因其地与新门监狱相邻,故云。

第41章() 
我一醒过来,马上就想到非得采取预防措施,尽我所能来保护我这位可怕的不速之客不可;也幸而这样,才算把别的种种心事都一古脑儿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把他藏在家里,显然是不行的。一则办不到,二则这种做法反而难免要引起别人怀疑。我那个淘气鬼固然早就解雇了,却又雇用了一个眼睛红肿的老婆子,老婆子还带了个挺活灵的邋遢姑娘做下手,据她说,是她自己的侄女;要想锁住一间屋子瞒住她们两个,不让她们过问,那反而只有引起她们的好奇心,叫她们添油加酱张扬出去。这两个女人眼睛都不好,我早就认定这准是因为她们长年累月凑着人家钥匙孔张望的缘故;不需要她们干活的时候,她们却偏偏老待在跟前——其实这两个女人除了会东偷西摸以外,也只有这一点算是拿得准的。为了不让这些人疑神疑鬼,我决定当天上午索性向她们宣布,就说想不到我的伯父突然从乡下出来了。

    我就这样打定了主意。当时我正在暗中摸索,想点个亮儿。摸来摸去摸不着,便想到邻近栅门口的守夜人那里去,请他带着灯笼来照一照。于是我就摸黑下楼,不妨在楼梯上给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其实这并不是什么东西,而是一个人蹲在墙角里。

    我问那人在这里干什么,那人不吭一声,悄悄溜开了。我连奔带跑赶到守夜人的小屋里,再三央求他马上跟我去走一趟,路上把刚才那件怪事告诉了他。风势依旧很猛,我们生怕一不小心会把灯笼吹灭,所以也顾不上把楼梯上那几盏早已熄灭的路灯重新点亮,不过我们还是把整座楼梯从下到上仔细检查遍了,并没有发现什么人。我于是想到:莫非这个人溜进了我的房间不成?因此,我先就着守夜人的灯笼把蜡烛点着了,然后叫他守在房门口,我自己进屋去仔细检查了一遍,连那可怕的不速之客所睡的屋里也检查到了。屋里阒寂无声,哪里会有什么人闯进来呢。

    我不由得心焦起来:这么说一定有暗探闯到这楼上来过,不早不晚偏偏在这天晚上!我递了一杯酒给守夜人,顺便就问他那个栅门里晚上有没有进来过什么宴罢晚归的人?我心想也许可以从他嘴里探听出什么情况,给我提供一个满意的解释。他回答说有,这天晚上先后进来过三个人。一个住在泉水坊,另外两个住在巷子里,他亲眼看见他们回自己家去的。同我合住这幢房子的目前只有一位房客,他已经到乡下去了好几个星期,那天晚上肯定没有回来,因为我们上楼时看见他的房门上还自己贴着封条。

    守夜人喝完了酒,把酒杯递还给我,说道:“先生,今天晚上天气这么坏,从我那栅门进来的人少极了。除了我刚才说过的那三位先生之外,十一点钟光景有个陌生人来找过你,后来我就记不起有什么人来过。”

    我含含混混说:“是啊,那是我伯父来了。”

    “你见到他了吗,先生?”

    “见到了。见到了。”

    “和他一起来的那个人也见到了吗?”

    我接口道:“还有个人和他一起来?”

    守夜人答道:“我还以为那个人是和他一起的呢。你伯父停下来向我打听你住在哪儿,那个人也停了下来;你伯父往这边来,那个人也往这边来。”

    “是个什么样的人?”

    守夜人说没有看仔细,看模样像是个工人;据他记得,那人穿一身灰褐色的衣服,外面罩一件黑外套。守夜人没有把这件事看得像我心目中这样严重,这也是很自然的,我重视这件事自有我的特殊理由。

    事已至此,再也用不着多问,我便赶紧把他打发走了。他一走,我把两方面的情况凑在一起想了一下,心里感到大为不安。这两个情况本来可以各不相涉,很容易分别解释明白的——比如说,有个什么人在亲友家或自己家吃得酒醉饭饱,他并没有在这个守夜人看管的栅门附近经过,而又走错了路,误走到我的楼梯上,在楼梯上睡着了,而我这位不知姓名的不速之客则可能是请了一个人来替他领路,等等;可是两个情况凑在一块儿,对我这样一个在几小时前刚经历了巨大变故的人来说,自然容易滋生疑虑,因此总觉得情况不妙。

    我生起了火,炉火在暧昧的晨曦中暗淡无光,我在炉旁晃悠悠打起瞌睡来。醒时钟敲六点,却好似已经睡了整整一夜。一看还得过一个半钟头才得天亮,不禁又打起瞌睡来;这一回却是时时惊醒,忽而听见有人在我耳边絮絮叨叨尽说些没要紧的话,忽而又听得壁炉管子里风声如雷;最后呼呼大睡,一直睡到天光大亮方才猛然惊醒。

    从昨夜直到现在,我始终还没有能够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处境,眼前也还是无从考虑,因为我的心思想不到这上头来。我不但心灰意冷,痛苦万状,而且这心绪好似一团乱麻。要我为自己的前途作出任何打算,无异于瞎子摸象,不着边际。打开百叶窗朝外一看,只见风狂雨骤,晨光下一切都呈现出一片湿漉漉的铅灰色。我忽而从这间屋子踱到那间屋子,忽而又哆哆嗦嗦地在壁炉跟前坐下,等着洗衣妇上门。总之,这当儿我只想到自己是多么苦恼,却不知道为什么苦恼,也不知道苦恼已有多久,更不知道我这种想法是星期几有的,甚至都弄不明白这个苦恼的“我”究竟是什么人。

    后来那个老妇人和她的侄女儿终于来了(侄女儿一头乱蓬蓬的头发,手里拿着一把肮脏的扫帚,叫人简直分辨不出哪是她的头,哪是她的扫帚),一看见我坐在壁炉旁边,果然大为诧异。我告诉她们说,我的伯父昨天晚上从乡下来了,现在还熟睡未醒,早餐需要预备得讲究一点。然后就去盥洗更衣,让她们两个乒乒乓乓为我收拾家具,弄得满屋子全是灰尘;盥洗更衣完后,我就昏昏沉沉、恍恍惚惚地重新在壁炉跟前坐下,等他出来吃早饭。

    不一会,他打开房门出来了。我实在看不惯他那副模样,觉得他白天里比晚上更难看。

    他一坐上餐桌,我就低声对他说:“还没向你请教过尊姓大名呢。我已经告诉人家,就说你是我的伯父。”

    “好极了,孩子!就叫我伯父吧。”

    “我想,你一路坐船来,总有个名字吧。”

    “有的,好孩子。我用的名字是蒲骆威斯。”

    “这个名字你打算一直用下去吗?”

    “哦,用下去,好孩子,反正换不换都是一个样——除非你要我换个名字。”

    我低声问他:“你的真名实姓叫什么呢?”

    他也低声回答道:“马格韦契,教名叫做阿伯尔。”

    “你本来是干什么行业的?”

    “我本来是个连小毛虫也不如的人,好孩子。”

    他回答得一本正经,好像“小毛虫”这个字眼也是一种职业的名称似的。

    我说:“你昨儿夜里来到寺区——”说到这里,我住了口,心里怀疑起来:这难道真是昨天晚上的事?似乎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啦。

    “你说下去吧,好孩子。”

    “你来到大门口向看门人问路的时候,有没有人跟你一块儿来?”

    “有人跟我一块儿来?没有的事,好孩子。”

    “当时大门口有什么人吗?”

    他疑疑惑惑地说:“我没有在意,这一带的路我不熟悉。不过好像倒是有个人跟着我进来的。”

    “在伦敦会有人认得你吗?”

    他说:“但愿没有!”说着,用食指在自己脖子上使劲一抹,叫我看得既恼火,又作呕。

    “从前在伦敦认识你的人多吗?”

    “不太多,好孩子。我平日都住在乡下。”

    “你是在伦敦——受——审的吗?”

    他马上显出一副警惕的神情,说:“你是说哪一次?”

    “最近一次。”

    他点点头。“我和贾格斯先生就是那样相识的。那一次正是贾格斯替我出庭辩护。”

    我正要问他是为了什么罪名受审的,他忽然拿起餐刀来一挥,说道:“我从前干的,罪已经抵了,苦也吃够了!”说完,又继续吃早餐。

    他狼吞虎咽,吃相很不雅观,一举一动都显得那么粗鲁,那么贪馋,嘴巴吃得咂咂直响。跟他当年在沼地上吃东西的时候相比,他分明已经少了几颗牙齿;只见他嘴里老是翻来覆去嚼个没完,而且总是侧着脑袋,好用那几颗最完善的犬牙去啃,样子活像一条饿慌了的老狗。

    我即使开饭时还想吃些东西,这会子胃口也早给他败光了,只能这样呆呆地坐着——我对他已经厌恶得不能再厌恶了,垂头丧气地只顾望着台布发怔。

    他吃完以后,很客气地告了个罪,说道:“好孩子,我这一顿饭吃得可够厉害的,不过我一向都是这个样儿。如果我不是身体这么好,吃得下东西,也就会少惹些麻烦了。我抽烟也抽得厉害。头一次在海外被人家雇去放羊,要不是有烟抽,只怕早就闷得发了疯,自己也变成一头羊了。”

    说着,就从座位上站起来,伸手从粗厚呢上装的胸口衣袋里掏出一支短短的黑烟斗和一把所谓“黑人头”的散装烟草。他满满地装了一斗烟,把多余的烟草又放回口袋里,简直把自己的口袋当做了一个抽屉。然后从壁炉里钳起一块炭火,点着了烟斗,在炉前的地毯上转过身来,背对着炉火,又做出了他最喜爱的那个动作——伸出两只手来想要和我握手。

    他握住我的双手,一上一下地晃动着,衔在嘴里的烟斗喷出袅袅的烟雾。他说:“这就是我一手培养出来的上等人!好一个地地道道、货真价实的上等人啊!只要瞧瞧你,我心里就觉得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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