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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百骑的黑甲人物是白鬼的左膀右臂,名小阎王,为什么这么叫,因为他杀的人已经上千。据说他四岁就开始杀人,那时便吃下第一口人肉,吮下第一口人血,所以黑发变红发,在东南门乃至东门南门,无人不晓小阎王的凶名,与北门那个啖妖肉的地皇相比,实力和风头都逊了一筹,若单论变态,吃人肉总比吃妖肉恶心太多。
临近坟地,百骑下马,小阎王单骑走至坟地中央最大最气派的一座坟,在飞舞的棉柳絮中,可见墓碑上除了“白鬼之弟”四字,连个名字都没有。
小阎王跳下马,发如血,腰际悬着的银鞘刀上刻着众阴罗鬼像,脸庞被血发遮挡,当他走到墓碑前时,伸手打了一个响指。
有一精悍手下拎着食盒上前,在碑前摆了几碟吃食,不过只给两个大浅碗斟了半碗的酒,做完这些后,他悄然退走。
小阎罗发出沙哑的笑声,依稀可见血发下乌黑咧起的唇角,他朝这座坟说道:“无命,每次看到你的墓碑我就想笑,你死了连留个名字的资格都没有,哈哈,这就是你们的兄弟情深么?与往年一样,今日整个东南门禁乐,不过对于你哥来说,少赚一日的钱又算什么,你们的兄弟情也就值这点了吧?你哥今日排场很大呀,特地从南门香宵城请来了十名当红花魁,还美其名曰是在替你享受,真他娘的无耻!”
小阎罗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右手抓着头皮癫狂的笑起,说道:“不过你有这下场还是拜我所赐啊!我四岁开始吃人肉,吃了那么多的人肉,但还是你的肉最美味。”
小阎罗忽然止住笑声,阴冷道:“要怪就怪你太信任我!在这无罪城,谁讲义气谁早死,你不明白么?!从天弃之地回来,其实你哥知道是我杀了你,独吞了圣毒魔果,但他不会杀我,因为要坐稳东南门的地皇,他需要我的实力!不过这真是苦了我,害我每年忌日都要陪你演这一出戏,哈哈!”
“知道我为什么要留你的人头回来么?我就是要你亲眼看着,我是怎么亲手杀了你哥,这是我唯一一次不忘恩负义,对得起你的死,哈哈!”
远处的百骑只能听到小阎罗如乌鸦般的沙哑笑声,笑的是如此癫狂。他们已经习惯了,因为每年的这一日,小阎罗都如此。
良久后,那名精悍手下看到小阎罗在招手,赶忙命人将马车里的万鲤楼花魁请出。
这位花魁花名水芙蓉,笑靥嫣然,当得闭月羞花的形容。这样的女子,是江湖游侠儿心目中的情人,如同某位诗人描绘的洛神,高不可攀,若能缱绻江湖,实乃人生大幸,哪怕为她血战江湖与天下为敌,也会溅血欢颜。但是现实往往是非凡间所有的她们,愿为珠玉金银沦为脑满肠肥之辈的玩宠,让无数风流却囊中羞涩的英雄人物扼腕叹息。
水芙蓉扭着杨柳腰,穿过静立的虎狼之辈,虽不见小阎王转过身,却先笑盈盈的奉迎道:“爷,怎么让奴家来此地?”
小阎王阴笑着回道:“别废话,不然我杀了你。”
水芙蓉本以为再凶的男人也会怜香惜玉,看来这吃人的变态不能按常理来看待,若不是最近被昭和比下了头牌,失了势,万鲤楼的妈妈也就不会把她丢出来。
“跪下。”小阎王终于转过身,歪着头望向水芙蓉,后者看到了血发间的鬼眼,眼仁也血红。
水芙蓉不禁后背一凉,慌张的低头跪下,像是猛虎面前的一只颤栗小鸡。
小阎王拿起刀,用刀鞘拍拍水芙蓉的脸颊,发出狞笑。
在离坟地三十里的主干道上,有人一袭黑衫,后腰别剑,双手插兜,嘴里叼了一根草茎,见四下已无人,祭剑出鞘,大黑剑横空出世,他踏剑飞行,在身后带起一道旋卷的棉柳絮。
水芙蓉不知教她跪下是何意,却听有刀出鞘,随后毫不留情的砍断了她的脖颈,顿时鲜血喷溅。
小阎王将刀凌空插地,这是一柄怪刀,刀背竟是锯齿刃,它有个诡异的名字,阴曹。水芙蓉的无头尸体还保持着跪姿,他一脚踢开,拎着水芙蓉的头蹲下身子,用它流下的血趁热盛满之前的一碗酒。
“知道你喝不了这美酒,就不给你加了。”小阎王说罢扔头颅端起这碗血酒,大口灌尽,然后起身,抬起右手用食指横抹下唇,忽然仰头垂臂狂笑,血发分开,露出了他那张纹满十九帝国死刑犯刺字的脸。
一袭黑衫在风中走入坟地,百人纷纷投来警惕的目光,杀气在风中渐重。
谁都不知道这个相貌普通的家伙来此地作甚。
宗阳信步直前,当中的人只好如临大敌的退开,百人分出一条道,宗阳身临他们的重围之下。
“你是谁?”小阎王沙哑问道。
宗阳止步,却无言。
“东北门来的么?你这样子,应该做不得伪娘的断袖宠男吧?哈哈。”小阎王前阵子杀了东门门地皇南宫未娘的手下,这笔账一直还没清。
宗阳吐掉了草茎。
小阎王用舌尖舔舔嘴角,冷道:“坟地真是个好地方,杀!”
在他的一声令下,百柄兵器被祭起,这些手下都是灵域境的高手,是他十来年所攒下的家底。
百柄兵器飞起如群蜂,宗阳却纹丝不动,气氛一时凝重,可在下一瞬,它们竟破天荒的静止在了空中。
这百名灵域境高手神色痛苦难堪,因为此时他们的神识正遭受着一股强大神识的压迫,下一息,有几个意志不坚者瘫倒,百柄兵器则一并无力坠落,而宗阳身体暴出百道剑形剑意。
霎时,场面中以宗阳为中心似乎盛开了一朵鲜艳血花,百名灵域境高手眨眼被霸气秒杀。
惨叫声远逝,如此整个坟地就只剩两人了,而其中一人必然要死在这个好地方。
“看你怎么死。”小阎王狞笑着祭起地上的阴曹,身上冒出浓浓紫雾。这是他吞吃了圣毒魔果后的能力,紫雾由他的元气所化,有巨毒,十方道君若身处紫雾中,元气将受此巨毒感染,成为附骨之疽,最终必死无疑,这也是身边不缺十方道君的白鬼不顾弑弟之仇留他的原因。
试问哪个十方道君愿意碰上这样的敌人?!
紫雾吞没了宗阳,遮天蔽日。
宗阳依然双手插兜,连剑意甲都没开。
动用元气必死,不动用元气,又怎么扛得下自己的全力一杀?小阎罗已视宗阳为俎上鱼肉,怪只怪宗阳草率进入紫雾。
小阎罗手持阴曹隐匿的杀向宗阳,浓浓紫雾中,隐约看得见宗阳在微微一笑。
有赤红巨剑划开了方圆一里的紫雾,某人的头也飞在了空中。
第100章 万鲤楼里有故人()
每个繁华城池都有华灯初上的夜景,东南门也不例外,黑暗吞没了这块黑暗的土地,让一切罪恶遁形,只剩舞榭楼台灯火霓虹的精彩绚丽。
地皇白鬼的手下近些时日已经接连死了三人,这教谁都明白了,有股隐藏的势力正在挑衅一门地皇。不过白鬼并没有动怒,财神楼也平静的与往日无异,东南门其余帮派势力不想着有朝一日能坐上地皇的位置,也不想着惹上什么大人物,所以明显是各扫自家门前雪,也就效忠白鬼的几位大佬惶恐不可终日,生怕下一个就轮到了自己。
财神大街上的万鲤楼比不得南门香宵城连婢女都是国色天香,但东南门最多的便是金银,万鲤楼单论奢华,绝对要压过香宵城,楼顶那颗彩琉夜明珠乃是产自南海的瑰宝,价值连城,在夜色中璀璨盖过明月,有万鲤戏珠的名头。整座楼瓦片镀金,雕梁画栋,楼里遍地铺满琉璃镜面玉石,在灯火和金璧的照映下辉煌通明,最多的装饰便是各色镶宝石的珊瑚,让人置身深海龙宫的意境。万鲤楼的奢靡,除了筷箸是金银,连各款盘子都是动辄百两银子的名瓷珍品,在茶客眼中的珍品茶叶云宫龙舌,在这里只配当漱口用,引来多少初次来此的骚客赋诗感叹天下珍物奢如白菜。万鲤楼不是金楼胜金楼,当然不是寻常人等都能来挥霍的,一夜少说掷金百两,除了土豪谁敢每日流连,这让万鲤楼有了另一个名号,熔金楼。
万鲤楼前空地停歇的马车,一辆比一辆豪华,这还只是中等贵客,真正的上等贵客,有专门的通道供他们坐马车直达万鲤楼内,毋需在大堂露脸。今夜有点特殊,因为一辆平淡无奇的马车大摇大摆的进了楼。
夜空清朗,有个腋下夹黑伞的灰衫中年人碍眼的站在万鲤楼前,被锦衣的看护当过街老狗看待,投来快滚的眼色。
这中年人的灰衫已经洗的发白,但甚是干净,他的脸庞也修葺的很清爽,气质谦恭,自信的朝大门迈进一步。不料这举动惹来了看护们的冷哼,大有你再不知好歹就要动手见血的意思。
中年人笑着作揖道:“在下曾在里面存了半坛子醉神七步,今夜来喝。”
曾在楼里消遣的上等贵客都有存酒的习惯,近来落魄的中年人倒不在乎看门狗的狗眼看人低,希望这番解释后,能通融的进去。
领头的看护瞪眼挑眉,看中年人实在是个榨不出几两银子的穷酸货,管你想当年有没有存酒,这会是绝对进不去了,抱胸没好气的丢了句:“走开走开!”
又有个红底黑衫的剑客不知何时站定在中年人背后,淡淡道:“人家存了酒也不能进去么?”
领头的看护见又来了位没花头的主,纳闷今晚是怎么了,正巧早前因招待不周被某位土豪破口大骂,肚子里本就有火气,不禁怒道:“你算哪路的东西?!”
黑衫剑客微微一笑,大声道:“有贵客到,还不出来迎接!”
楼里的老鸨眼尖鼻灵耳朵顺风,以为是来了什么人物,一溜烟飘出来,未见其人先闻其香,看她容貌居然还只到少妇的年纪,右眉尾下一颗小痣更是韵味十足,她步步生莲气质不俗,本能的忽略了近在眼前的灰衫中年人和黑衫剑客,但四下扫视不见任何土豪身影,只好再正视眼前这两人。
宗阳闻着老鸨的香味,有那么一瞬间的错觉以为是千狐鬼王,打消了这个念头,他迎上老鸨的目光,信步踏上石阶。
老鸨眼眸中没有任何警惕,倒是一旁的看护神经紧绷,但凡有一点的不对劲,就要出手杀了这黑衫剑客。
宗阳吃了解药,容貌已恢复,这时坏坏的盯着老鸨不放,老鸨居然被看的有些面红耳赤,此刻仿佛回到了少女时的羞涩,心底真要赞一句天底下竟还有这等美男子,莫非是下凡的神仙?宗阳凑在老鸨的颈间闻了闻香味,从衣兜里摸出了十来张紫色的银票,老鸨两眼放光,因为这叠可是面值百金的银票!
心花怒放的老鸨恨不得这位大爷今夜点了她,虽说年华将逝,但三十岁之前的女子如烈酒,越老越醇,只可惜但凡年轻人都肤浅,一门心思只要年纪轻没熟透的当红花魁,老鸨脸颊挂着喜色奉迎宗阳,趁机骂了一嘴这些不长眼的看护,正要挽着宗阳入楼时,宗阳却转过身,朝那默默站着的灰衫中年人招呼道:“这位前辈,请我喝一杯你的存酒可好?”
灰衫中年人愣了几许,之后满怀感激的作揖道谢,整了整衣襟,夹着那柄黑伞走上前来。
被老鸨挽着,宗阳看似散漫不羁,实则心跳快的很,好不容易才滴水不漏的掩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