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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举起棒球棍,大声喊:“走开。”
有路过的人停下脚步看这边。
王子有些委屈地:“我不是坏人,其实我是王子,你可能不相信,但我所说的都是真的。”
她:“你是王子,我还是公主呢,快走开,否则我要喊人了。”
王子沮丧地往后退,寻思着自己是不是把情况弄糟了。
为什么她反应如此激烈?她不是一直在祈祷希望得到帅哥吗?
他颇为困惑,心想难道自己不够帅?
难道以前山庄里那些亲人夸奖他有一副好容貌是胡说的?
为了避免刺激到林诗儿,他只好退开,站在路上。
她走进了楼口,关闭单元门的时候还回头看,显得警惕性十足。
王子犹豫了一下,琢磨着她应该进入电梯了,然后也过去。
单元门的密码他也知道,因为她几次开门的时候他就站在一边,看得非常清楚。
林诗儿回到家里,居然没看到心爱的大狗狗,到处都很整齐,而狗却不知去向。
她关好门,在家里搜索了一番,包括柜子里和床底下。
两室一厅的房子没多大空间,很容易就看了个遍,阳台上栏杆丝毫没有损坏,它那么大,不可能钻出去坠楼。
不像是有人闯入的样子,但是狗呢?
她感觉到紧张和悲伤,脑子里恍如浆糊,意识几乎是空白的。
过了一会儿,稍微缓过劲来,她开始思索为什么狗会不在家里,肯定是有人进来,把狗带走了。
可是有些不对劲,王子这么聪明,谁能够弄走它?
也许坏蛋们叫了一位年青的女子来骗走了它,印象中,王子对女人很友善,此前与曲无双和陈灵素显得很亲近。
正思忖着,门上有抓挠的声音,伴随着近似于哈士奇的哼哼声,然后门铃响了。
她心里猛然掠过一阵狂喜,跑到门口,睁大了眼睛凑近猫眼。
确实是王子,它叼着一只大袋子,里面装满了红乎乎的东西,貌似是肉,背上搭着一只袋子,里面装了衣服。
她没空去想为什么,而是直接打开门,把王子放进来。
“你去哪里了?怎么出去的?是不是有陌生人闯进来?”她急匆匆问。
王子睁着无辜的蓝色大眼睛,心里转悠的念头是——我倒是想告诉你,只是你能承受吗?
几分钟之前,王子在走廊内完成了变身,把自己弄成大狗狗的样子,然后收拾好衣服,前来抓门。
第三十章 外出避难()
林诗儿抱着王子的大脑袋,把脸贴在毛绒绒的头顶上,非常亲热。
王子很享受这样的待遇,刚才的郁闷顿时消失无踪,觉得就这么陪着可爱的她是非常愉快和幸福的事。
林诗儿:“乖狗狗,为了确保安全,咱俩要到曲无双家里避难去。”
王子微微点头,表示明白,心里在想,如果自己在,没什么可怕的。
林诗儿:“我从食堂里带了些饭菜回来,有很好吃的排骨。”
现在王子考虑的事变成——怎么才可以带着这些猪肉到曲无双家去。
这时林诗儿开始注意到肉和衣服,还有床单。
这些东西哪来的?她颇感困惑。
她没有注意到这些衣服其实先前穿在那位被她赶走的帅哥身上,她压根没发现此事,因而也就没有联想到一起。
愣了一下之后她问:“肉哪来的?”
话说出口,才省悟面前是一只狗。
不知道为什么,在短短的几天里,她在不知不觉当中已经把王子当成了可信赖的伙伴。
王子心想反正没办法说清楚这事,于是转身叼着袋子跑向冰箱,弄开了门,准备把肉放到冰冻柜里,因为不知道要过多少天之后才能够回来。
林诗儿双手抱在身前,平静地看着狗爪抓开冰箱,拨拉出冷冻盒,然后撕开塑料袋,把肉叼起来就准备往里扔。
她急忙喊:“stop。”
王子停下。
虽然自家的狗对于英语有反应,但是她也不觉得这事很奇怪,因为前不久她看过一篇文章,说有一只很聪明的大狗能够照顾半身不遂的主人,可以叼着钞票去超市买东西,甚至可以叼着银行卡去自动取款机上把钞票取出来,相比之下,她觉得王子表现出来的能力和复杂行为貌似不算十分稀罕。
到了如今,她的想法已经完全改变了,现在她决定,就算爱宠的原主人出现,也要想方设法保住这只聪明的大家伙,哪怕为此付出几万元也乐意。
她说:“肉应该装到保鲜袋里再装进去,这个事我来做吧。”
王子叼着肉,等她弄开塑料袋的口,然后把肉扔进去,双方配合得很好。
她说:“这是牛肉吗?难道你杀死了一头牛?”
王子被吓了一跳,因为从来不曾想到过,世界上居然还有人能够把带皮的猪肉误认为是牛肉,想象中这事太不可思议了,毕竟这两种动物的肉区别甚大。
由此推想,她肯定从来不逛菜市,进超市也不关心肉食柜台。
据说许多城里长大的年青人分辨不清楚水稻和小麦以及韭菜这三种农作物,看来这事是真的。
女人要出门,事总是很多,光是收拾东西就花费了半个钟头,还遗忘了几件,稍后的化妆又用了十几分钟,这还是考虑到她如今皮肤变得非常好,只需要用点简单的护肤品就一切ok。
终于可以出门了,她总在刚刚打开门之际猛然想起还有东西忘了拿,于是一次次回头。
“忘了牙刷,这个必须带,不知道要在那里住几天。”
“忘了信用卡,这个必须带。”
“现金一定要拿走,否则坏蛋进来就没了。哎呀,我怎么只剩下三百多元了,这个月怎么活啊。”
第三十一章 世界太危险()
林诗儿坐在车里,狂摁喇叭,但是没有用,一辆横放的轿车挡在面前,让她的车不可能开出去。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从来不考虑别人,只要自己方便,什么都不管不顾,乱占别人专用车位的事每天都在发生,堵住小区内部主干道的事也频频出现。
王子有些别扭地伸出大爪子把车门打开,然后跳下去,打算露一手。
它走到车的后方,用牙咬住拖车钩,使劲往后拉扯。
后轮胎在地上拖出黑色的印迹,前轮则自由转动,由此可知车主没有挂上一档。
对于王子而言,这事并不怎么费劲,很干脆地把车子拖到草坪上。
林诗儿这一次有些惊愕了,难道王子是闪电狗?
那辆夏利大概有七百多公斤重,需要多大的力量才能够将其拖动?她开始有点困惑。
稍后,她也没细想这算什么事,因为毕业之后她已经把物理方面的知识几乎全忘了。
王子回到车内坐好,犹豫了一下,用牙齿叼着安全带绕过肩膀和上肢,插到相应位置,因为对于她的驾驶技术实在没多少信心。
她:“天哪,你真的是神犬,我越来越喜欢你了,你要保证,一定要活六十年,与我相伴终老。”
这时她已经在为未来不得不面临的分别而感到忧伤,因为她知道大狗一般只能活到十几岁。
王子点头,嗯了一声,露出笑容。
狼人的寿命比人类更长,大部分狼人都可以活过两百岁,据说有些从明朝就活到现在也没死,只是状态差一些,脑子有点糊涂。
她:“你不可以再悄悄离开家,外面有许多专门偷狗的大坏蛋,他们用毒飞镖或者麻醉枪什么的把狗弄得失去抵抗力,然后拖上车拉着就跑,转手卖给狗肉店,你这么大,肉那么多,绝对是坏蛋们垂涎的目标,这个世界太危险了,你一定要听我的话,才能够生存下去。”
王子哼哼了一声以示回应,心里在想,对这个世界而言,自己显然才是真正危险的存在,因为狼人是真正的战斗族群,千百年来,这个传统一直不曾丢失,哪怕是再温和善良柔弱的狼人,在有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消灭掉一群手执冷兵器的人。
她:“我好担心,怕你遇到从前的主人,扔下我跑掉。”
王子很想告诉她自己压根没有主人,一直就是自由自在的狼人,但是受限于目前的身份,没办法说出来,有点难过,沮丧地低下头。
她信心满满地说:“我相信随着时间流逝,你会忘记前主人,把我当成唯一的主人。”
轿车在大街上行驶,前后左右都是车,空气极不新鲜,就算过滤之后仍然如此。
王子觉得非常不适应,极不舒服,好在这段旅程比较短。
到了路口,绿灯已经在闪烁,她犹豫了一下,然后猛踩刹车停下。
后面紧跟的车差点撞上来,前端几乎已经挨到林诗儿驾驶的车后保险杠,大概也就差几厘米的样子。
后车的司机伸出脑袋大吼:“你tm会不会开车?绿灯在闪你不走,还踩急刹,想害死老子么?”
林诗儿伸出脑袋回骂一段粗俗恶毒的话:“#¥&*……%#¥!”
王子愕然想,原来她有如此泼辣凶悍的一面,此前真没看出来,但是这样很可爱。
第三十二章 垃圾之家()
曲无双脸上贴着面膜,头发湿淋淋的盘在头顶上,身穿宽大的果绿色睡衣,站在门口迎接。
她的房子是她老妈名下的,一百五十平方,很大,装修豪华,位于十九楼,采光和朝向非常的不错。
门打开,一股不太好闻的气息扑面而来,王子连续打喷嚏几次,然后才渐渐适应。
曲无双:“请进。”
房间里面真的很像垃圾场,靠近墙壁和家具的地方到处都是空牛奶盒,用过的纸巾,方便面外包装,其中有塑料袋也有碗,还有一些穿破之后扔掉的丝袜,旧鞋子,罐头盒,旧书旧报,还有发霉的果皮果核等,而中间则是一条显然是由双脚走出来的路径。
到处都是厚厚的灰尘,连桌子上也是如此,只有几小块干净部分,估计是经常放杯子或者碗的位置。
可以看得出哪一间卧室经常出入,因为地上有鞋印。
卫生间还算干净,显然由于她经常在里面打理自身卫生的缘故,顺便也就把地板冲干净了。
厨房内有一条从冰箱到客厅的路径,路的两边堆了许多垃圾。
曲无双外形看上去很整洁也很清爽,为什么居住的地方却弄成这副模样?王子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林诗儿的房间里虽然也乱,东西乱扔,但是卫生状况却不错,每隔几天就打扫一次。
王子的第一反应就是,不喜欢这里。
当然,如果林诗儿决定在这里住下,那么王子也没有选择。
曲无双:“那边的沙发很干净的,因为我经常在上面午睡。”
林诗儿伸脚把几只生出蓝霉的方便面纸碗踢开,开辟出一条通过沙发的路,然后走过去,小声抱怨着:“多么漂亮的大房子,却弄得像猪圈一样。”
曲无双:“我太忙了,工作时间必须待在公司里,有两个男友和一个备胎,所以我只能把有限的精力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身为女人,把自己打扮漂亮当然是重中之重,至于别的事嘛,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别人只看到光鲜美丽的我,并不知道我家里其实是这么个德行。”
林诗儿问:“上一次大扫除是